第二節 什麼是地理大發現(1 / 1)

明確了地理發現的概念以後,我們便可以討論什麼是地理大發現了。學術界所說的地理大發現(Great Geographical Discoveries,великие Географические Открытия,地理上の偉大発見),我們給它作個界定和概括,便是指15世紀中後葉至17世紀末葉,在各種原因的推動和各種因素的作用下,歐洲人大規模地或揚帆遠航,或長途跋涉,發現了全世界的文明民族均前所未知的大片陸地和水域,對這些陸地和水域乃至地球本身有了初步的了解和一定的認識,開辟了若幹前所未有、前所未知的重要航路和通道,把地球上的各大洲(南極洲除外)、各大洋、各地區直接地緊密地聯係起來,極大地充實和初步完善了反映地球表麵基本地理概貌的地圖冊和地球儀。所以,曆史學界和地理學界便用地理大發現這個提法或術語來概括這方麵的曆史發展。因為這段時期地理發現的成果、規模、意義和影響特別重大。

地理大發現應該分為兩個階段,即西、葡階段和荷、俄、英、法階段。前一階段從15世紀中後葉到16世紀初中葉,是西班牙、葡萄牙充當急先鋒的時期。這一時期西班牙人發現了美洲,橫渡了大西洋、太平洋、印度洋,進行了環球航行,證實了地球的形狀、大小和海陸分布;葡萄牙人發現了非洲南部,繞過非洲橫渡印度洋到了印度,並進一步東進進入太平洋,和中國、日本等國發生了接觸。後一階段從16世紀中葉到17世紀末葉,是荷蘭、俄國、英國、法國等扮演主角的時期。這一時期荷蘭人發現了澳洲、新西蘭,俄國人發現了整個亞洲北部、北冰洋,初步開辟了北方新航路,英國人、法國人和其他歐洲人發現了北美的許多地區、世界第一大島格陵蘭和其他地區。

多年來,學術界一般把地理大發現的時間界定在15世紀末至16世紀初,把其空間界定在發現美洲、征服大西洋、太平洋,把其代表人物界定在哥倫布、達·伽馬、卡伯拉爾、麥哲倫等。這樣作無論從曆史學還是從地理學的角度看,都是不全麵的。從16世紀中葉到17世紀末葉,文明人類新發現的陸地麵積並不比15世紀中後葉至16世紀初中葉發現的小,成就同樣十分重大。據西方學者的估算,歐洲知識界對地球表麵的了解情況為:1500年為22%(25%陸地,20.9%水域);1600年為49%(40%陸地,52.5%水域);1700年為60.7%(50.6%陸地,64.7%水域)。這一時期也湧現了一些並不比哥倫布等人遜色多少的航海家和探險家,如葉爾馬克、迭日涅夫、哈得孫、巴倫支、塔斯曼等。這段時期的地理發現對人類曆史發展的影響同樣非常重大和深遠:最後一塊有人居住的大陸——澳洲被納入了文明世界;荷蘭在這一階段的地理發現和殖民掠奪中崛起,成為第一個資產階級共和國,世界的海上馬車夫;如同北美的發現和拓殖造就了美國這個大國一樣,北亞的發現和拓殖造就了俄國這個大國。所以,地理大發現的時間下限應界定在17世紀末葉,其內容和成就應包括發現澳洲、北亞、北美的一些地區,初步征服北冰洋,開辟北方新航路。馬克思曾在《資本論》中談到:“在16世紀和17世紀,由於地理上的發現,而在商業上發生的並迅速促進了商業資本發展的大革命,是促使封建生產方式向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過渡的一個主要因素。”見,馬克思也是讚成把地理大發現的時間下限定在17世紀。

另外,學術界也有把地理大發現的下限延長到19世紀中葉發現南極大陸的觀點,這是不正確的。我們所說的地理大發現,既是地理學的也是曆史學的提法和術語。隻有在曆史學和地理學兩方麵,在社會和自然兩方麵都具有重大意義和影響的事情,才屬於地理大發現的範疇。而南極洲的發現雖然在地理學上有重大意義,但南極洲因氣候太冷而無人居住和難以開發,所以至今南極洲的發現還未對人類曆史發展產生任何重要影響。因此它隻是地理發現,而不是地理大發現。當然我們並不否認,發現南極洲是地理學史和探險史上的一個重大事件,但它不在地理大發現的範圍內。

明確了地理發現的概念,搞清了地理大發現的基本內容和成果,時間和空間,統一了對地理大發現這一提法的理解和認識,我們便可以討論誰完成了地理大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