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一般的和普遍的因素(1 / 3)

一、政治因素

15世紀時,歐洲處於以領地製、分封製國家向中央集權統一的國家轉變的時期。到15世紀末,葡萄牙、西班牙、英國、法國都由等級會議君主製國家發展到專製君主製或稱絕對君主製國家。後起的俄國、荷蘭也於16世紀中葉、下半葉完成了國家的統一或獨立,形成了等級會議君主製國家或共和國。所以,正如恩格斯所說,在地理大發現時代的15-17世紀,“全歐洲隻剩下兩個國家,那裏沒有王權,也沒有那時無王權便不可能出現的民族統一,或者說,它們隻是名義上存在,這就是德意誌和意大利”。這也是德意兩大國沒能(以國家的名義和資格)參與地理大發現的原因之一。因為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國家可以集中、調配強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來進行探險,並有效地保衛新發現的地區,維護其獲得的各種利益。

地理大發現時期的六個主角國家均打退了外族入侵,收複了失地,贏得了民族獨立,推翻了異族統治。葡萄牙早在13世紀中葉就收複了失地,驅逐了摩爾人。所以葡萄牙能最早走上航海探險、地理發現、殖民擴張的道路。西班牙在1491年完成了收複失地運動,趕走了摩爾人。因此西班牙能成為地理發現成就最大的國家。英國自諾曼(底)征服以來就一直沒有遭到外族入侵;又在1485年結束了長達30年的紅白玫瑰戰爭,實現了國內和平和國家統一,使英國能較早地參與地理大發現。法國在1453年驅逐了英國人,贏得了百年戰爭的勝利;15世紀末又完成了國家的統一,使法國能躋身於地理大發現主角國家的行列。但由於法國在16世紀60-90年代長期陷於國內激烈的宗教戰爭——長達32年的胡格諾戰爭,從而失去了地理發現的許多機遇,以致在六大主角中隻能排在最末一位。荷蘭在16世紀下半葉推翻了西班牙的異族統治,贏得了民族獨立。這樣使荷蘭能在第二階段的地理大發現中扮演主角。俄國在1480年擺脫了蒙古韃靼的控製,恢複了民族獨立;轉而奪取蒙古韃靼各汗國的遺產,繼而進行了俄羅斯的地理大發現。

15-17世紀,在政治上保持和贏得了民族獨立,實現了國家統一、中央集權的沿海的文明國家和民族遠不止上述六國。從大處著眼,起碼還有中國一明朝,日本一豐臣秀吉時代德川幕府,印度一莫臥兒帝國,伊朗一薩菲王朝,奧斯曼土耳其等五大國。此外還有亞歐非的一些小國。這些國家雖小但也不亞於葡萄牙、荷蘭,甚至比它們還大。所以,民族獨立、國家統一、中央集權隻是參與地理大發現的條件和基礎之一。

擴張勢力、擴大版圖、擴充臣民也是地理大發現的動因之一。歐洲國家紛紛在新發現地、新占領地劃定疆域、劃分勢力範圍。它們建立新西班牙、新英格蘭、新法蘭西、新荷蘭(美洲的,澳洲的),葡屬巴西、葡屬東印度,占領、統治、開發“新土地”,建立黃俄羅斯。捷足先登的葡西兩國還三次瓜分世界,劃分全球勢力範圍。不過在15-17世紀的地理大發現時代,東方的乃至西方的一些強國也在擴張和征服。例如,16世紀末葉日本的侵朝戰爭;16-17世紀莫臥兒帝國在南亞的擴張與征服;16-17世紀伊朗薩菲王朝的崛起與擴張;16-17世紀瑞典在北歐、東歐、中歐的擴張;15-17世紀奧斯曼土耳其在歐亞非三大洲的大規模征服與擴張。15世紀上半葉鄭和下西洋,在某種意義上也是中國在東南亞和北印度洋的一種擴張。但上述國家並沒有能參與地理大發現。由此可見擴張、征服、稱霸隻是促成地理大發現的眾多因素之一。要促成和完成地理大發現還需具備其他條件。

二、經濟因素

15-17世紀,歐洲的、西歐的生產力發展較快,為進行地理大發現奠定了物質基礎。但在這個時代,歐洲的、西歐的生產力水平總體上並不比中、日、印、伊、阿等東方文明國家高,而是各有千秋、難分軒輊。15-16世紀時更是如此。西歐、歐洲的生產力是在18世紀工業革命開始時才有了飛躍,才全麵超過東方,拉開了彼此的距離。就以直接服務於探險、地理發現的造船航海能力、交通運輸能力來說,西歐在15-16世紀時也不比中、日、印、阿、土等東方國家強。鄭和下西洋表明,15世紀時中國的造船航海能力比西歐要強一些。在16世紀末葉的朝鮮壬辰衛國戰爭中,曆次大海戰、鐵甲炮艦龜船、日軍十幾萬人大規模渡海登陸等情況也表明,中、日、朝等東亞國家的海戰能力,海軍實力同樣不亞於當時的西歐。但為什麼東方國家沒能參與地理大發現,反而是歐洲國家參與了地理大發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