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大發現對人類社會和世界曆史產生了重大的作用和深遠的影響,農作物的廣泛傳播及由此引起的農業發展和膳食嗜好、烹飪革命便是其中的一個方麵。在新發現的地區,包括南北美洲、澳洲一大洋洲、北亞和南非,當地人民都為全人類奉獻了自己馴化的、培育的或當地特產的許多農作物和其他植物品種。其中尤以美洲印第安人的貢獻最大,成就最突出。據統計,美洲印第安人馴化、培育、栽培的和美洲特產的作物有60多種,其中影響很大、流傳很廣的有十幾種。
一、糧食作物(玉米、土豆、甘薯)
1.玉米 玉米學名叫玉蜀黍,也叫包穀等,是當今世界僅次於小麥,大米(稻)的居第三位的糧食作物。玉米已有好幾千年的栽培史,是印第安人的傳統作物和主食。至少在7000年前玉米便已在墨西哥中部高原穀地得到馴化和種植,秘魯發現有4000多年前貯藏玉米的倉庫。印第安人還把玉米和人一起奉為生命的代表,雕刻在瑪雅人的紀念碑和墨西哥恰帕斯州帕倫克的金字塔上。玉米還被寫入歌頌穀物守護女神西朗熱的詩歌中。如果把舊大陸的五大文明古國的生存基礎概括為小麥文化(埃及、巴比倫、希臘)和大米文化(印度、中國),中美洲便可稱為玉米文化。
哥倫布等人首次遠航到達美洲後就“發現”了玉米。他在10月16日的日記中就首次提到並稱之為玉米:“這個島(斐迪南島-長島)遍地蔥綠……他們全年都耕種和收獲印第安玉米以及其他東西”。他在11月5日又寫道:“在那裏(此時他們在古巴)有一片土地,種植著一種植物,結的果實有點像小麥,人們稱之為玉米(maize,Indian corn)”。這種從未見過的奇特作物引起了船員們的極大興趣。試著品嚐後,哥倫布一行對它的味道大加讚賞,因為不論是煮食還是烤食,都非常香甜可口。船隊返航時,他們帶回了玉米。在送給西班牙國王王後的禮物中便有一包金黃的玉米粒。最初,西班牙君主對這些種子不太重視,但沒過幾年,玉米不但在西班牙開始種植,而且還傳至地中海沿岸。1530年,研究西印度的編年史家岡·費·德·奧維多(Oviedo)已在西班牙的私人莊園、馬德裏的修道院、古城阿維拉見到生長良好的玉米。但此時還主要是供奉於庭院之中的珍稀植物。16世紀中葉,玉米在南歐各國已成為主要的糧食作物之一。17世紀時,玉米在伊比利亞半島推廣開來,成為僅次於小麥的糧食作物,並傳入各歐洲國家。
16世紀中葉,遊弋在非洲西海岸的葡萄牙奴隸販子把玉米帶到了西非。1561年的葡萄牙資料已提到莫諾莫塔帕(Monomotapa)的玉米了,以後迅速傳到中非熱帶雨林地區。據17世紀的荷蘭人所見,玉米在黃金海岸(加納)已經大量種植。與此同時,剛果、安哥拉以及非洲一些內地也種上了玉米。
1601年西班牙人將玉米引入馬裏亞納群島。17世紀末探險家威廉·丹皮爾發現玉米已是帝汶島居民的大宗食品了。可見這時玉米在南洋已開始普及。
16世紀中葉玉米傳入了亞洲,旋即傳入中國。傳入的渠道還比較多。一是從西亞中亞沿著陸上絲綢之路傳入陝甘,二是由葡萄牙人把玉米帶往印度,然後經過印支、緬甸等國傳入雲南,後推廣及川黔;三是葡人越印度洋,中國南海,把玉米傳入東南沿海的閩浙粵。這三條途徑傳入玉米的時間先後差距不大,都在16世紀中葉。1560年中國有了對玉米的最早記載:“番麥,一名西天麥,苗葉如蜀秫而肥短,末有穗,如稻而非實。實如塔,如桐子大,生節間,花垂紅絨,在塔末,長五六寸。三月種,八月收。”李時珍則指出:“玉蜀黍,種出西土,種者亦罕。”因而徐光啟《農政全書》談它隻有寥寥幾筆。
玉米對土壤氣候水肥的適應性強,要求低,生長快,產量高,耗工費時少,優點突出眾多,因而很快便傳遍了全世界。玉米的傳播和得到改良,極大地解決了各洲人民的充饑、裹腹、飽肚問題。玉米是印第安人對全人類的最大貢獻。摩爾根曾說它“對人類生命有偉大的影響”。
2.馬鈴薯 馬鈴薯又名土豆、洋芋或山藥蛋,是非常重要的糧食、蔬菜、飼料多用途型作物。在美洲已有幾千年的栽培食用史。哥倫布首航美洲時,他手下的一名製圖員在一個印第安小村落發現了一種奇怪的“塊菌”。這種塊菌便是土豆。最初土豆的美味沒有被人們認識,它隻是作為一種廉價的食物裝上航船以備返航所需。就這樣,土豆漂洋過海到了歐洲。也許是由於外觀欠佳,土豆曾被誤認為含有大量毒素。1619年,法國勃艮第地區還正式宣布,該區內禁食土豆。對土豆的偏見在歐洲持續了兩個世紀才逐漸改變。在此以前,土豆主要是種在花園裏觀賞或為植物學家收藏研究。大量食用馬鈴薯的較早記錄是在1576年,這年塞維利亞的醫院定期購買馬鈴薯給病人吃。16世紀下半葉馬鈴薯傳入英國,德雷克、豪金斯、雷利等著名海盜是最早把馬鈴薯引入不列顛的人。1586年雷利(Walter Raleigh)把馬鈴薯帶回他在愛爾蘭的莊園栽培。1641年英國入侵者在愛爾蘭殺人放火搗毀莊稼,大多數農作物顆粒無收,惟有土豆在地下安然渡過了戰火和嚴冬,使愛爾蘭人得以渡荒抗災。愛爾蘭成了大吃土豆的第一個歐洲國家。
馬鈴薯由於具有對土壤要求低、產量高、營養好、耗工少、儲存時間長、加工食用方便等優點,於16世紀末傳入亞洲、南非、北美、中國,並進而傳遍了全世界。據西方史料記載,16、17世紀之交馬鈴薯被荷蘭人傳入日本,17世紀中葉又引入台灣。乾隆年續修的《台灣府誌》稱其為“荷蘭豆”(《物產·五穀》),今天我國各地均有栽培。閩、廣一帶仍稱其為荷蘭薯、爪哇薯。
3.甘薯 甘薯通稱紅薯、白薯、番薯,又叫地瓜、紅苕等。是既可生吃又可熟食的糧食,還可以製糖和製酒精。在美洲也有數千年的種植食用史。哥倫布首次航行時就結識了它。他在12月13日的日記中寫道:海地島某村的印第安人“每個人都把自己的麵包拿出來,讓(西班牙)人吃。這是一種像大胡蘿卜似的甜薯做的。他們在所有這片土地上栽種的都是這種甜薯,是他們賴以生存的主要食物。這種塊根做的麵包可以用水煮也可用火烤熟,味道像栗子。”哥倫布還記下了當時甘薯的栽培法已與今日一樣,主要為插條:“他們種的是一種芋頭(Ajes)。插下枝條,在根上就長出像胡蘿卜似的薯塊,然後把它軋碎,揉合成餅塊;以後再換個地方種同一枝條,又會生出四個薯塊。”返航時哥氏帶回了甘薯呈獻給女王。西班牙水手16世紀上半葉把甘薯帶到馬尼拉和摩鹿加,再由此傳到亞洲各國。
甘薯在亞洲、中國的傳播更為迅速,普及更為全麵。早在萬曆四年(1576年)的《雲南通誌》,就有臨安、姚安、景東、順寧四府種植甘薯的記載了。這也使人聯想到它可能是由印度、緬甸從陸路傳入中國的。萬曆八年(1580年),廣東鳳岡人陳益乘船到安南(越南),當地首領用一種名叫白薯的土產招待他,味道甘美。陳“覬其種,賄於酋奴,獲之”。由於來自番邦,故名之為“番薯”。與此大致同時,福建長樂人陳振龍也把西班牙人從美洲跨太平洋傳入菲律賓(呂宋)的甘薯引入福建。1594年福建發生饑荒,巡撫金學曾便大力推廣種植甘薯。甘薯的傳入還得到學者們的賞識。何喬遠在1600年前後著的《閩書》中曾講到,由於甘薯的廣泛種植,在泉州其“斤不值一錢,二斤而可飽矣”。於是耄耋童儒行道粥乞之人皆可以食。著名農學家徐光啟稱讚甘薯有“十三勝”,其中包括“風雨不能侵損”、“凶歲不能災”、“蟲蝗無奈何”、“生熟皆可食”等優點。今天,中國的甘薯產量已居世界之首。
玉米、土豆、甘薯三大糧食作物的廣泛傳播和全麵普及極大地增加了糧食產量,養活了越來越多的人口。這幾種作物後來也用作飼料(包括果實和莖蔓葉),這就促進了畜牧業的發展,從而生產了更多的肉蛋奶,改善了人們的生活,增強了人們的體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