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創世記》第十一章談到一則故事:洪水來臨時,諾亞憑借建造的方舟得以逃生;洪水消退後,諾亞的子孫在地球上繁衍生息。當時天下人講同一種語言,屬同一民族。後來,他們向東遷徙在示拿發現一處適宜人類居住的平原,意欲在此建造一座城池和一座高塔。那塔頂要高入雲天,讓他們名揚四海,永不離散。耶和華得知此事心裏嘀咕:如果繼續下去,人類將無所不為,我這個上帝還有何顏麵?怎麼辦?如果相互之間無法交流,那人類就沒轍了。於是耶和華下界弄亂人們的語言,讓他們言語不通,交際受阻,同心卻無法同力。結果人類隻得按上帝的旨意,離開了他們心愛的城池,分散到世界各地,講著各自的語言。通天塔因而半途而廢。從此世界上的語言五花八門,翻譯作為溝通的媒介也就應運而生。通天塔在聖經中被稱為巴比塔(Babel),而那座城池叫做巴比城。Babel現在已經成了翻譯的象征。翻譯是不同民族溝通的橋梁,其曆史與語言的曆史一樣悠久,但有文字記載的翻譯活動則相對短一些。我國有文字記載的翻譯始於周朝的《越人歌》,距今大約兩千年。西方有文字記載的最早的翻譯是《聖經?舊約》的希臘文本,即《七十子希臘文本》,是七十二位猶太學者公元前3世紀在埃及亞曆山大城翻譯的。翻譯活動雖然自古有之,但在過去的兩千多年裏,人們對翻譯的認識僅僅停留在表麵,隻有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隨著國際交往的急劇增加,隨著現代語言學的蓬勃發展,尤其是將語言學視角引入翻譯研究後,人們對翻譯的認識才隨之深化,翻譯理論才日漸係統、成熟。
從中國曆史上看,翻譯之名發軔於《周禮?秋官》:“五方之民,言語不同,嗜欲不同,通其誌,達其欲,東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北方曰譯。”所以古代始稱翻譯人才為“象寄之才”。但後來因“多事北方,故譯名爛熟矣;南北朝始用翻譯”。另外,《國語?周語》稱司翻譯之職者為“舌人”,稱“姑坐諸門外,而使舌人體委與之”。值得指出的是,翻譯一詞本身是個多義詞:它可指翻譯行為(translate or interpret)、翻譯過程(translating)、翻譯結果(version)、翻譯事業(translation cause)、翻譯者(translator or interpreter)甚或翻譯學科(translation discipline)。本書所談的翻譯主要是指翻譯行為。翻譯作為一個古老又年輕的行當,可以說是“古已有之,於今為烈”。翻譯被人們認為是“開天辟地以來最為複雜的事件”(Richards語)、“人們所能從事的最複雜的腦力勞動”(Eugene Nida語),因而要給翻譯下個合適的定義並非易事。唐朝賈公彥在《義疏》一書中界定:“譯即易,謂換易言語使相解也。”宋代法雲在《翻譯名義集》自序中定義:“夫翻譯者,謂翻梵天之語轉成漢地之言。音雖似別,義則大同。”80年代後期黃龍教授在其英文專著(Translatology)中提到,Translation may be defined as follows:The replacement of textual material in one language(SL)by equivalent textual material in another language(TL)。[翻譯可作如下界定:用一種語言(目的語)的文本材料對等地再現另一種語言(源出語)的文本材料。]還有許多學者也從不同角度和側麵來定義翻譯。西方學者在其著述中對翻譯的定義也不勝枚舉。喬治?斯坦納在其《通天塔》(After Babel――Aspects of Translation)一書中說:“理解即翻譯。”美國的Catford定義翻譯為:Translating is the replacement of textual material in one language(SL)by equivalent textual in another language(TL)。翻譯從廣義地說它包括的範圍很廣,甚至可包括語言和非語言符號之間的轉換。
但我們這裏不想把這個題目鋪得太開闊,我們隻集中在語言上。所以我們要討論的翻譯就是指如何將某一語言活動的言語產物轉換到另一語言中去。嚴格地說,翻譯包括某一語言內不同變體間的轉換,如將屈原的詩譯成現代詩,將曹植的《洛神賦》譯成白話文,都應屬於翻譯,因為這類翻譯要克服時空兩方麵的困難,幾千年前的古漢語和今日的白話文同屬漢語,但畢竟差別太大。戰國時代的文化和今日中國文化雖有一脈相承的關係,但也難同日而語。正因古今有差別,所以有必要將古文譯成現代白話文。在這類翻譯的過程中譯者遇到的困難和和英漢翻譯中的困難完全兩樣,但就其本質而言,兩者有雷同之處。不管是哪類翻譯,其核心問題仍然是如何把原文的意思在譯文中說出來。對於什麼是翻譯,不同時期的理論家可能會有不同的定義,就是我們普通人由於對翻譯了解的深淺不同也會給出不同的解釋。這些不同的定義或解釋並非人們的文字遊戲,而是深刻反映了不同時期或不同的人對翻譯實質不同程度的認識和理解。讓我們先從大家熟知也最常引用的翻譯定義談起。商務印書館出版的《現代漢語詞典》對翻譯詞條的解釋是:“把一種語言文字的意義用另一種語言文字表達出來。(也指方言與民族共同語、方言與方言、古代語與現代語之間一種用另一種表達)。”這個定義隻涉及意義和兩種不同的語言,與其他因素無涉,顯然是將翻譯這個複雜的人類活動簡單化了。與上述定義相比,著名的美國翻譯理論家及聖經翻譯家尤金?奈達(Eugene A.Nida)對翻譯所下的定義則體現了他的語言學範式的翻譯研究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