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愛大自然,保護環境,就是維護人類自身的利益,它具有不可忽視的道德價值,應當成為我們行為的道德規範。每個公民都應該自覺地遵守。
人類必須維護生態係統的平衡。這是人類不可推卸的責任,是人類對於自然界所必盡的義務和權利。這個應盡的責任,可以分成法律責任和道德責任兩部分。
(一)人類維護生態係統平衡的法律責任
作為人類,應該承擔起維護生態係統平衡的責任。我們先來看看人類維護生態係統平衡的法律責任。
法律主要是用行為準則來反映社會生活和社會關係。法律必須經過國家機關的批準或認可,它所憑借的是有組織的懲罰機關和係統的懲罰措施,是一種靠國家強製的力量。
為什麼在維護生態係統平衡方麵,人們要負有法律責任呢?這是因為,生態係統平衡與否,已經直接關係到人類的生存,若被破壞,便危及到人類的正常生活秩序,乃至人類的生存的基礎。因此,人類在維護生態係統平衡時,必須負有法律責任,這既是由法律自身的職能和特點所決定的,也是人類和自然的關係所決定的。
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愈加感受到,在維護生態平衡的時候,必須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德國為例,在德國各地旅遊,樹總像是影子似的伴隨著你。即使在慕尼黑、法蘭克福這樣的大城市,也都有大片森林。原聯邦德國全國森林覆蓋率為20%,森林麵積為730萬公頃;31%是國有林,44%是私有林,25%是市鎮所有;林業人員27000人。城市森林工作委員會至少每兩年召開一次聯邦級會議,交流經驗。
為什麼德國有如此豐富的森林資源呢?用巴登市的森林管理局局長、城市森林工作委員會主席安東?哈默博士的話來說就是:管得嚴。德國各級政府都製定有森林法,一級比一級嚴格、細致。其中,一個古老不變的原則是:砍伐量不得超過生長量,砍多少棵種多少棵。
20世紀末期,一係列環境方麵的具有裏程碑意義的綱領性文件和國際公約的問世,標誌著走可持續發展之路、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成為全世界的共識。1992年,在巴西裏約熱內盧召開了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102個國家首腦參加了會議。聯合國環境發展大會共同簽署了五個重要文件。大會討論通過了兩個綱領性文件:《裏約環境與發展宣言》和《21世紀議程》。會議通過了《關於森林問題的原則聲明》,有153個國家及歐洲共同體正式簽署了《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生物多樣性公約》,確立了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實現可持續發展應是人類共同的行動綱領。2002年,在南非約翰內斯堡召開的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通過了《可持續發展執行計劃》和《約翰內斯堡政治宣言》,確定發展仍是人類共同的主題,進一步提出了經濟、社會、環境可持續發展不可或缺的三大支柱,以及水、能源、健康、農業和生物多樣性等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五大優先領域。上世紀後期,國際科技界組織實施了許多大型科技計劃,各國政府紛紛製定可持續發展戰略及相應的行動計劃,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逐漸成為全人類的共同行動。以《人與生物圈計劃》、《千年生態係統評估》等為代表的全球性科技計劃,為協調人與自然的關係、促進可持續發展提供了科學依據。發達國家在加強控製汙染排放的同時,近年來也采取了一係列重要舉措,以期建立資源高效利用與環境友好型社會。例如,1996年德國實施了《物質閉路循環與廢物管理法》,2000年日本實施了《促進建設循環型社會的基本法》。
近年來,我國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文化觀廣泛滲透到經濟、科技、法律、倫理以及政治領域,預示著我國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文明已從傳統工業文明逐步轉向生態工業文明,並將以自然法則為依據來改革人類的生產和生活方式。
1992年聯合國與發展大會關於全球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點文獻《2l世紀議程》,要求世界各國參照《議程》,根據本國國情製定和實施自己的可持續發展戰略。中國政府率先響應,在世界上第一個製定了國家2l世紀議程《中國2l世紀議程》,規劃了實現中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宏偉藍圖,成為指導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指南。十四屆五中全會正式宣布可持續發展是我國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一項重大戰略,並於“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中予以體現。
關於中國可持續發展的含義和重要意義,1996年3月江澤民同誌在中央計劃生育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可持續發展,就是既要考慮當前發展的需要,又要考慮未來發展的需要,不要以犧牲後代人的利益為代價來滿足當代人的利益。我國是人口眾多、資源相對不足的國家,在現代化建設中必須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堅持計劃生育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同人口、資源、環境的關係。決不能吃祖宗飯,斷子孫路,走浪費資源的先汙染後治理的路子。黨和國家的高級領導人反複闡述可持續發展戰略,表明中國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堅定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