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菩薩階位與斷證階位(1 / 3)

“階位”即行位,是佛教實踐者,從最初發心修行,直至成佛,其間所經曆之各階位;通常以“位”或“心”稱之。階位的稱謂,準確應該是“菩薩階位”,初發心即稱菩薩,累積修行功德,以至達於佛果,在各個階段所成就不同層次的階位。然關於具體階位之位次、名義,諸經論所說不一,例如,發心住、治地心住等之“十住”,在古代原本涵蓋菩薩修行之全部階位,至後世則僅相當於“十地”以前三賢位之初位而已,故知菩薩階位說亦每隨教理史之發展而更變。關於菩薩階位,有四十一位、五十一位、五十二位、五十七位之說,自古以降,《菩薩瓔珞本業經》所舉之五十二位說,以名義之整然,位次無缺,而廣為一般所持用,故解說如下:

一、十信菩薩修行五十二階位中之第一階位,入佛之教法,先必有信,信所以能入:

1.信心,滅盡一切妄想,而中道純真之謂。

2.念心,真信明了,一切圓通,雖然經幾多生死,亦不遺忘現前之習氣。

3.精進心,以妙圓純真之精明,進趣於真淨。

4.慧心,心精現前,則純真之智慧自然發起。

5.定心,執持智明,則周遍寂湛,心常凝於一境。

6.不退心,定光發明,則明性深入,唯知進而不知退。

7.護法心,心進安然,則保持一切佛法而不失,與十方如來氣分交涉。

8.回向心,覺明保持,則能以妙力,感佛光回照,又向佛而安住。

9.戒心,心光密回則安住無為而不遺失。

10.願心,住戒自在,故能遊於十方所作悉隨願。

二、十住亦名十地。入理般若名為住,住住功德名為地。謂既得信後,進而住於佛地之位。

1.發心住,以真方便發起十住心,涉十信之用,圓成一心之位。

2.治地住,心之明淨,如琉璃內現精金,以前之妙心履治為地。

3.修行住,涉知前地俱已明了,故遊履十方而無留礙。

4.生貴住,與佛同受佛之氣分,彼此冥通,入於如來種。

5.方便具足住,自利利他,方便具足,相貌無所缺也。

6.正心住,非僅相貌,而心相亦與佛同。

7.不退住,身心合成,日日增長。

8.童子住,佛之十身靈相,一時具足。

9.法王子住,由初發心至第四生貴,皆名入聖胎,由第五至第八,名為長養聖胎。而於此第九住,則相形具足而出胎。

10.灌頂住,菩薩即為佛子,堪行佛事,則佛以智水灌頂,如刹利王子之受職灌頂。

三、十行是菩薩修行階位中第三位,為菩薩所修十種之利他行。修此行位的目的為:厭有為;求菩提、滿佛德;現在、未來世中救度眾生;求實際,證法如。有關菩薩於何階位修此十行,經論或以為三賢位之一,或六種性中之性種性,或五位中之資糧位。十行即:

1.歡喜行,菩薩以無量如來之妙德,隨順十方。

2.饒益行,善能利益一切眾生。

3.無嗔恨行,修忍辱,離嗔恨,謙卑恭敬,不害自他,對怨能忍。

4.無量行,又作無屈撓行。菩薩行大精進,發心度、切眾生,令至大涅槃而無鬆懈。

5.離癡亂行,常住正念不散亂,於一切法無癡亂。

6.善現行,知無有法,三業寂滅,無縛無著,而亦不舍教化眾生。

7.無著行,曆諸塵刹供佛求法,心無厭足,而亦寂滅觀諸法,故於一切無所著。

8.尊重行,尊重善根、智慧等法,悉皆成就,由之更增自利利他二行。

9.善法行,得四無礙陀羅尼等法,成就種種化他之善法,以守護正法,令佛種不絕。

10.真實行,成就第一義諦之語,如說能行,語行相應,色心皆順。

四、十回向回向,乃指以大悲心救護一切眾生之意。

1.救護一切眾生離眾生相回向,即行六度四攝,救護一切眾生,怨親平等。

2.不壞回向,於三寶所得不壞之信,回向此善根,令眾生獲得善利。

3.等一切佛回向,等同三世佛所作之回向,不著生死,不離菩提而修之。

4.至一切處回向,以由回向力所修之善根,遍至一切三寶乃至眾生之處,以作供養。

5.無量功德藏回向,隨喜一切無盡功德善根,回向而作佛事以得無盡功德善根。

6.隨順平等善回向,即回向所修善根,為佛所守護,能成一切堅固善根。回向而作佛事,以得無盡功德善根。

7.隨順等觀一切眾生回向,即增長一切善根,回向利益一切眾生。

8.如相回向,順真相而將所成之善根回向。

9.無縛無著解脫回向,即於一切法無取執縛著,得解脫心,以善法回向,行普賢行具一切德種。

10.法界無量回向,即修習一切無盡善根,以此回向,願求法界差別無量之功德。

十回向攝於十三住(十三階位之意,即菩薩從因至果之行位,可以十三階類而別之)中之解行住,五位中之資糧位,六種性中之道種性。

五、十地地,乃住處,住持、生成之意。即住其位為家,並於其位持法、育法、生果之意。諸經論所舉十地名稱,共有五類:

(一)乾慧等之十地:此說見於《大品般若經》卷六、卷十七等,以此十地共通於三乘,故稱三乘共十地,或共十地、共地;天台宗稱之為通教十地。《大品般若經》卷六述及乾慧乃至佛之十地,謂菩薩依方便力修六波羅蜜,同時順次行四念處乃至十八不共法,經前九地至佛地。此十地為菩薩所具者;所謂佛地在此非指佛果,乃指菩薩如佛修十八不共法等。又《大智度論》卷七十五中,以此十地各配於三乘之階位。智之《法華玄義》卷四下、《摩訶止觀》卷六上釋其意如下:

(1)乾慧地,又作過滅淨地、寂然雜見現入地、超淨觀地、見淨地、淨觀地。乾慧意指單有觀真理之智慧,而尚未為禪定水所滋潤。此位相當於聲聞之三賢位,以及菩薩自初發心乃至得順忍前之覺位。

(2)性地,又作種性地、種地。即聲聞之四善根位與菩薩得順忍之位,雖愛著諸法實相,但不起邪見,係智慧與禪定相伴之境地。

(3)八人地,又作第八地、八地。人即忍意。相當於聲聞見道十五心(已體認四諦十六心之八忍七智)之須陀洹向,與菩薩之無生法忍。

(4)見地,又作具見地。相當於聲聞四果中之初果須陀洹果,與菩薩阿鞞跋致(不退轉)之位。

(5)薄地,又作柔軟地、微欲地。聲聞已斷欲界九種煩惱(修惑)一分之位,即須陀洹果或斯陀含果。亦指菩薩已斷諸煩惱,猶存薄餘習之位,即阿鞞跋致以後至未成佛間之覺位。

(6)離欲地,又作離貪地、滅淫怒癡地。聲聞斷盡欲界煩惱得阿那含果之位,與菩薩離欲得五神通之位。

(7)已作地,又作所作辦地、已辦地。即聲聞得盡智、無生智證得阿羅漢果,或菩薩成就佛地之位。

(8)辟支佛地,即觀十二因緣法而成道之緣覺。

(9)菩薩地,指從前述之乾慧地乃至離欲地,或指自後述之歡喜地乃至法雲地(初發心至金剛三昧),即菩薩自最初發心至成道前之覺位。

(10)佛地,指一切種智等諸佛之法完全具備之位。

《大智度論》卷七十五載,此三乘共位之菩薩,依無漏智斷盡疑惑而開悟;如燈心燃燒,不一定於初焰或後焰燃燒,同理十地之斷惑亦不固定於任何一地,而係各自皆能至於佛果,故喻謂燋炷之十地。

(二)歡喜等之十地:此說見於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三以下、新譯《華嚴經》卷三十四以下、《仁王般若經》卷上與合部《金光明經》卷三等。菩薩修行之過程,須經五十二位中之第四十一至第五十之位,即十地。菩薩初登此位之際,即生無漏智,見佛性,乃至成為聖者,長養佛智。並以其護育一切眾生,故此位亦稱地位、十聖。地位之菩薩稱為地上菩薩;登初地(初歡喜地)之菩薩稱為登地菩薩,初地以前之菩薩稱為地前菩薩,即指十住、十行、十回向之地前三十心。據《十住毗婆沙論》稱,“地”意為住處,故十地又譯作十住。依新譯《華嚴經》卷三十四所舉者,十地之名稱如下:

(1)喜歡地,又作極喜地、喜地、悅豫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