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佛言:人隨情欲,求於聲名,聲名顯著,身已故矣。貪世常名而不學道,枉功勞形。比如燒香,雖人聞香,香之燼矣,危身之火,而在其後。

譯文

釋迦牟尼佛說:人隨著自己的情和欲去追求虛妄的聲名,但是當聲名顯赫的時候,自己的身體也就快要死了。貪圖在世上留下自己的名聲,而不去修習佛法,則是枉費功夫,徒勞身心而無益於自己。這就像燒香一樣,雖然人可以聞到香氣,而這香自身卻已燒完了;或許香火燃燒太大,引起火災會危及自己生命,這危險在後邊跟著就要發生了。

釋家智慧故事

世間繁鬧,滾滾紅塵。人們往往流連名利場之中,為虛無的名聲所累,終其一生,忙忙碌碌,雖然有可能積攢下些許財富,或博得他人的讚譽。然而這些東西都是無法帶走的,因此白白浪費了功夫,最終於己於人都無益處。更有些人,為了積累財富、博取名聲,不惜做下壞事,落得引火燒身的下場,這些壞事都是要惹下業報的。一個人隻有看透了名聲的虛無,並不為其所累,無欲無求,修身正道,才可以獲得正果,不枉人間走一遭。

相傳,有一位比丘修行,心常為外境牽動,佛陀就告訴他修行方法道:“比丘啊!你在修行時,心易散亂,都是把“死”沒有放在心頭,假使你能知道人生無常,一切聲色外境都不能誘惑你了。”

佛陀的話,給一位國王聽到了。國王心想,隻要記得一個“死”字,就會不給聲色外境所動,那有這麼簡單。因此,他就想來試試。

正巧國中有一個人誹謗比丘,那人說:“比丘也是人,身雖出家,難道心就不貪戀五欲之樂嗎?”

國王就把他捉來,說他侮辱聖者,要處以死刑,要想免罪,就得拿一缽滿滿的蜜,周遊街市一轉,如果一滴都不滴出來,就赦免他,否則,死罪難饒。

國王事先在街市路旁,布置了許多音樂歌舞,那悅耳的琴聲,那如雲的美女,無不動人心魄。

罪人拿了一缽蜜,因為心中有個死字,一心不二,不敢把蜜滴一點到外麵來。

就這樣,他走完了全街。國王問道:“在街上你聽到有什麼聲音嗎?”

“沒有!”罪人回答。

“你有看見什麼人嗎?”

“沒有。”

“街上的音樂舞伎,你為什麼沒有聽到和沒有看到呢?”

“啟稟大王,我手中拿了那麼滿滿的一缽的蜜,滴一滴出來就要死。我把死記在心中,就不知道外境有什麼了!”

國王一聽,若有所悟地對罪人說道:“佛陀說得不錯,把‘死’放在心頭,知道人生無常,那末,一切聲色都不能誘惑人了。你說比丘是人,這固然不錯,但因為他心中知道世事虛幻,生必有死,那裏會貪戀五欲呢?你為什麼誹謗聖者呢?”

那個人深深感悟,不敢再說。

不懂佛法的人,總愛任意誹謗比丘,其實,錯了的還是他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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