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社會的曆史,是由無數的曆史人物活動於其中,並自覺和不自覺地創造出來的。這些曆史人物有不同的政治經濟背景,抱著各自不同的目的,屬於不同的階級或利益集團,他們的思想文化、意識形態存在著巨大差異,追求和向往亦各不相同,在曆史上的作用,對曆史進程的影響亦千差萬別。所以曆史人物作為曆史活動的中心尤其引人關注。在曆史研究中,曆史人物的評價是一個重要問題。宋代理學家在其特有的聖人史觀的指導下,對中國曆史長河中的各類人物作過甚多的點評,其中有許多具有很深的文化意蘊。誠然,在數千年的政治舞台上,君主和官僚是兩個最活躍的角色。二者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構成了專製製度的軀幹,君主與官僚政治取得了全社會各領域的支配地位,因而,對政治性人物的評價就成了宋儒對曆史人物評價的主要方麵。
石介言必稱道統:“道者何謂也?道乎所道也。”“道於仁義而仁義隆,道於禮樂而禮樂備,道之謂也。”道乃是“堯舜禹湯文武之道”,可見,“道”不過是綱常倫理教條的抽象化,而綱常倫理教條則是“道”的具體化。曆史上思想行為合乎“道”者,便是值得肯定的正麵人物:
伊、呂之功則同,其心則有異者。其君無道,其國將必亡,在畎畝之中,不以其君無道而遂忘其君,不以其國將必亡遂棄其國,五往就之,見其君,進其說,欲其君之克念其國之不亡,禹未泯祀,伊尹之心也。其君無道,其國將必亡,遂棄其國,不往就之,見其君,進其說,晏安坐於□溪之中,忍其君不道,俟其國將亡者,呂望之心也。
商國君太甲荒淫無道,國相伊尹不以其君無道,其國將亡而忘卻其職責,想方設法竭力挽救瀕臨傾覆的政權,這才是合乎大道的。因為“夫父道也者,君道也;君道也者,乾道也。首萬物者乾,則以君況焉;尊萬邦者君,則以父擬焉”。君父之位,乃天日之尊,不可須臾忽忘,綱常倫理是永垂後世的根本大法,然而呂尚在“君暴虐於上,民塗炭於下,國之祀日且墜矣”的情況下,毅然棄商紂而去,被石介看作是不足取的,他指責呂尚“不一就見其君,進其說,安知其君之不受,其說之不行,直棄絕之,望之心不如伊尹之心,望之道不若尹之道萬分之一”。石介是站在執政者的立場上立論的,片麵地強調最高統治者的權利,片麵地強調臣民對君主的義務,完全剝奪了除一個人之外一切人的權利,其最終結果是這一個人(君主)在忘卻自身義務的同時,粗暴踐踏一切人的權利,失去有效製約的權力很容易將政治引入汙穢的泥坑。儒家的道德倫理可以成為統治者精神上自我節製的要素,但道德畢竟不是法律,無形的倫理道德不能替代有形的法律規定。石介以貫穿自然、社會的總原則——“道”作為評價曆史人物的標準,也表現在對曆代君主的評價上:
漢高祖豁達大度,聰明神聖,溫恭皏哲,英威睿武,其資材固不下乎湯與文武,道之使為帝,則帝矣,使為王,則王矣。方平定禍亂,思為漢家改正朔、定禮樂、立製度、明文章、施道德、張教化、一風俗、興太平,以垂於千萬世。賈若能遠舉帝皇之道致於人君,施於國家,布於天下;通若能純用三王之禮施於朝廷,通於政教,裕於後世,以高祖之材而不能行之乎?乃齪齪進夫當時之近務,王霸之猥略,貴乎易行,孜孜舉夫近古之野禮,亡秦之雜儀,求夫疾效,使高祖上視湯、武有慚德,漢家比蹤三王為不侔……參能竭伊尹致君如堯、舜之心,周公輔成王致太平之道,以事惠帝。製度之未修者,修之,教化之未格者,格之;文章之未備者,備之;禮律之未明者,明之;刑政之未和者,和之。盡循三王之道而行之。
太祖武皇帝之神武,太宗文皇帝之睿聖,真宗章聖皇帝之仁孝,豈複讓於堯、舜乎?觀建隆、開寶之平定,興國、雍熙之樂康,至道、鹹平之醇□,豈複羨於夏、商、周乎……(仁宗)聰明神聖,皆自天縱,言語動作,暗與理合……高視軒、農,遠超羲、昊,苟更能斟酌祖宗垂憲,效而行之可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
石介認為,漢高祖之豁達大度,聰明神聖等品格宛如一塊未經雕琢的美玉,質地是非常優良的,但要將這種優良的質地展現出來,卻是陸賈、叔孫通這些人的職責。具體地說,陸賈、叔孫通應“改正朔、定禮樂、立製度、明文章、施道德、張教化、一風俗、興太平”,一句話,應以重建儒家理想中的綱常倫理和禮樂教化製度為核心任務來帶動全局。石介從道德全能主義的角度出發,把道德生活及其相應的價值觀看作是有序社會的關鍵所在。這種建立在宗法製血緣關係和傳統社會經濟基礎之上,以儒家思想為核心的倫理道德才是維係社會曆史治亂興衰的根本,而“近古之野禮,亡秦之雜儀”盡管也具有一定的功用價值,但卻不是建立有序社會的根本力量。然而,陸賈、叔孫通等人未能深切地體察這一點,沒有把提倡以倫理道德為主體的“道”當作重建漢代社會的中心任務,其結果隻能導致漢高祖“上視湯、武有慚德”。僅觀宋代諸帝,太祖之神武,太宗之睿聖,真宗之仁孝,仁宗之聰明神聖,言語動作,無不合乎以忠、恕、孝、悌為骨架,以仁、義、禮智、信為表現形式的倫理道德,所以能開創“平定”、“樂康”、“醇□”的理想世界。
作為開一代風氣的曆史學家,歐陽修也視綱常倫理為支配曆史興亡之“道”,並將綱常倫理這個概念濃縮為“理”,認為正是“理”支配著曆史的演進。如他將五代“極亂之世”的原因歸結為“禮義衰,風俗墮壞”,“五代之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至於兄弟、夫婦人倫之際,無不大壞,而天理幾乎其滅矣”。值得注意的是,早在二程之前,歐陽修在探索曆史進程的終極原因時就把倫理規範歸結為“天理”,這一點,在中國思想史上,對宋明理學的影響長久以來均為哲人們所忽視。“天理”同時也是他評價曆史人物的標準。最典型的莫過於他對五代時名相馮道的評價。馮道一生,曆後唐、後晉、後漢、後周與遼五朝八姓十一帝,不離將相、三公高位,明哲保身,未嚐諫諍,晚年自稱“長樂老”。持平而論,馮道為官,尚無當時官吏貪暴放縱之風,而很同情民間疾苦,曾對後唐明宗誦聶夷中《傷田家》詩表述農民的痛苦,微加諷諫。他對保護傳統的儒家文化也很熱心,後唐長慶三年,朝廷在國子監內校定“九經”文字,雕版印刷,就是在他的倡議下實行的,封建時代官府大規模印書自此而始。對這樣一個曆史人物,從不同的角度出發,得出不同的評價結果本應是正常的事,但歐陽修卻僅以倫理道德為標準,對馮道作出了完全負麵的評價,馮道被指責為毫無禮義廉恥可言的小人,歐陽修以為:
禮義,治人之大法;廉恥,立人之大節。蓋不廉,則無所不取;不恥,則無所不為。人而如此,則禍亂敗亡,亦無所不至。
禮義廉恥,可謂是道德行為規範的實施細則,是封建倫理道德的動態表現形式和外部具體表現。尤其是禮,其範圍極廣,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麵。它把尊卑等級、風俗禮儀、責任義務等都一起納入了其框架之內,“不學禮,無以立”。正因為禮與倫理道德有這種表裏關係,所以歐陽修也把禮用來作為評判曆史人物的標準。而廉恥這兩個道德範疇則偏重於個體內省和自律,與禮義有同等重要的作用。在歐陽修看來,馮道之為人,更曆五朝,當生民塗炭之際,不加諫諍,沉湎於安逸的私人生活,忘卻博施濟眾的儒家理想,是為喪失禮義廉恥的卑劣人格。
範祖禹以儒家義理為標準,揀擇史實,舉其大略,著《唐鑒》二十四卷,執著地以天理名分來評說唐代曆史,以唐代三百年的治亂興衰史來論證天理綱常是維係人類曆史長治久安的根本因素,所以深得理學家的褒揚,“元祐中,客有見伊川者,幾案間無他書,惟印行《唐鑒》一部。先生曰:近方見此書,三代以後,無此議論”。此書也深得執政者的讚許,孝宗曾言:“讀《資治通鑒》,知司馬太師自是宰相手段,讀《唐鑒》,知範內翰自是台諫手段。”正綱常、辨名分,維護血緣宗法的倫理道德,是範祖禹褒貶曆史人物的首要標準,從這一點出發,他在《唐鑒》卷一就對秦王李世民勸父聯合突厥、起兵晉陽一事給予嚴厲的指責:
匹夫欲自立於鄉黨,猶不可不自重也,況欲圖王業、舉大事而可以不正啟之乎?太宗陷父於罪而脅之以起兵,高祖昵裴寂之邪,受其宮女而不辭,又稱臣於突厥,倚以為助,何以示後世矣。夫創業之君,其子孫則而象之,如影響之應形聲,尤不可不慎舉也,是以唐世人主無正家之法,戎狄多猾夏之亂,蓋高祖以此始也……太宗恐高祖之不從,懼突厥之為患,終守臣節可也,豈有脅父臣虜以得天下而可為歟!此而可為,則亦無所不至矣。惜乎太宗有濟世之誌,撥亂之才而不知義也。
在範祖禹看來,恪守君臣之道,維護專製君主的權力、地位是鞏固統治秩序的核心。君主自然應修身正德,以上化下,倘若做不到這一點,臣民也應謹守臣節,忠心事君,決不可以下犯上,違背為臣之道,即使專製君主如隋煬帝一般荒淫、殘殺、橫征暴斂、窮兵黷武,李淵父子也不能不顧君臣父子之義,陵越尊卑高下之差,起兵反隋。又如玄武門之變,李世民誅殺太子建成一事,範祖禹也有自己的看法:
建成雖無功,太子也,太宗雖有功,藩王也。太子,君之貳、父之統也,而殺之,是無君父也,立子以長,不以功,所以重先君之世也。
李建成無功而又昏庸,但其畢竟為兄,為太子,李世民英明而功勳昭著,但其畢竟為弟,為藩王,立嫡立長的繼承原則乃是亙古不朽的天理綱常,範祖禹對違背綱常倫理的行為深惡痛絕,他詛咒李世民“為子不孝,為弟不弟,悖天理、滅人倫而有天一,不若亡之愈也”。
範祖禹崇尚倫常禮分,堅持用儒家義理評判褒貶曆史人物的思想突出地表現在他對武則天的史實記載與評論上。在範氏看來,武則天登帝位是僭禮違道之行為,他對新舊《唐書》為武則天立本紀的做法十分不滿,認為這種史實記載方式違背了所謂的“春秋筆法”。他在《唐鑒》中,即效法“春秋筆法”,不書武周年號,而用中宗紀年,自比於《春秋》“公在乾侯”之義:
昔季氏出其君,魯無君者八年,《春秋》每歲必書公之所在,及其居乾侯也,正月必書曰:“公在乾侯”,不與季氏之專國也。自司馬遷作《呂後本紀》,後也為史者因之故,唐史亦列武後於本紀,其於紀事之體則實矣,《春秋》之法則未用也。
武則天之所以要被譴責,並非其顢頇昏憒,不理朝政,亦非其所推廣的政策法規導致民生凋敝,社會失序,而僅因其以女子登寶位,破壞了專製王朝一脈相傳的宗法世襲體製,故範祖禹不惜擺弄“春秋筆法”,以激昂的道德理性,對她大加責難。同時,對那些同情武則天的人也橫加批評,如高宗欲立武氏為後,詢於名將李皉,李皉對曰:“此陛下家事,何必更問外人。”範祖禹斥責道:
甚矣,李皉之佞矣,陷君於惡又諂以悅之。君有求諫之心而臣無納忠之誌,其罪大矣。皉本群盜,無學不識,可為將而不可為相,以輔少主,居伊、周之地,非其任矣。
通曉唐代曆史的人都知道,李皉南征北戰,拓疆萬裏,聲威赫赫,為唐王朝的建立與鞏固立下了汗馬功勞,其為人“好惠施,拯濟貧乏,不問親疏”,戰勝攻取之時“多推功於下”,所以“洎皉之死,聞者莫不淒愴”,決非邪佞之人。而範祖禹完全不顧這些曆史事實,僅因李皉未諫阻高宗立武氏為後便將其列入佞人之列,又將李皉反隋義軍出身的經曆說成是“群盜”,並認為其“無學不識”,實際上,李皉的“無學不識”隻是在於不具備宋儒的那種狹隘的綱常倫理意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