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宋儒對曆史學功能的界定(2 / 3)

……其所載明君、良臣,切摩治道,議論之精語,德刑之善治,天人相與之際,休咎庶征之原,威福盛衰之本,規模利害之效,良將之方略,循吏之教條,斷之以邪正,要之以治忽,辭令淵厚之體,箴諫深切之義,良謂備矣。

由此可見,司馬光著書的意圖和該書與現實政治緊密結合的程度確實迎合了專製王朝執政者的需要。《資治通鑒》被最高統治者確認為“鑒於往事,有資於治道”。這裏需要著重指出的是,司馬光取鑒資治的思想來源與他對曆史與現實關係上的判斷有關,他堅定地認為“蓋言治亂之道,古今一貫”。這樣,從“治亂之原,古今同體”的觀點出發,取鑒於曆史事實以裨益於現實政治的思路就是順理成章的事了。但是,曆史與現實既有聯係,也有差別,各個曆史階段又有差別,曆史經驗或許可供參考,但決不能以借鑒為口實而照搬。溫公“治亂之道,古今一貫”的先驗假設既與他對世界的本質認識有關,也與他困惑於中國曆史發展之表象有關。在漫長的中國曆史上,一方麵,曆代王朝(政權)由崛起、統一(強盛)、衰敗而覆亡到新的王朝的崛起,構成了一幅循環往複的曆史圖式;另一方麵,超穩定狀態的宗法專製社會的基本結構卻曆經數千年的演進而始終未發生實質性的變化。曆代王朝的循環往複和曆史進程的緩慢遲滯就給曆史學家一種感覺,那就是曆史的經驗教訓和是非得失,可直接用來指導現實政治的運作,而宗法專製社會所培育出的,以祖先崇拜、聖人崇拜為典型特征的文化心態又驅使人們競相從古人那裏尋求治國化民的靈丹妙藥。“今之於古也,猶古之於後世也;今之於後世,亦猶今之於古也。故審今則可知古,知古則可知後,古今前後一也,故聖人上知千歲,下知千歲也。”“鄙諺曰:‘前事不忘,後事之師也’。是以君子為國,觀之上古,驗之當世”,古猶今,今猶古,對古今關係的認識構成了中國古代曆史觀最為深刻的文化底蘊。司馬光亦不能跳出文化傳統之外對古今關係形成一個全新的認識。曆史與現實既然是一種泯滅了曆時性與同時性的存在,現實,包括未來世界的一切也就喪失了可以獨立發展的可能性,也就沒有了可以創造曆史新格局的內在動力。隻有現實世界的曆史化,沒有曆史秩序的現實化。在這種情況下,“曆史是足以誤事的。因為不讀曆史,倒還麵對著事實,一件新事情來,要去考察它的真相,以定應付的方針;一有了曆史知識,先入為主,就會借重已往的經驗,來應付現在的事情,而不再去考察其真相,即使去考察,亦易為成見所蔽,而不能見真相了”。事實上,司馬光對曆史學功能認識的確有很大的局限性。首先,由於曆史學所認識的對象是過去的“曆史”,所以無論這段“曆史”與現實的關係怎樣密切,都不能說認識了曆史就是認識了現在。曆史學研究的價值對於現實隻有部分的、即使是大部分的但也不可能是全部的價值。曆史學即便是對具有社會核心意義的曆史現象的認識,如對經濟、政治、社會製度、法律等等的認識,與現實仍有相對性,曆史越久遠,這種相對性就越大,說明現實的功能就越小,其滯後性是十分明顯的。即使在古代中國那種“天不變,道亦不變”的社會裏,也不能否認曆史與現實之間的距離。另外,我們還必須看到史學認識所具有的模糊性質,由於在曆史研究中,認識主體不能直接觀察曆史運動本身,而隻能憑借間接的史料,因此在把握曆史客觀性方麵便具有某種不確定性,即模糊性。曆史越是久遠,認識的模糊性就越增強。還有,曆史學的認識特點是客體被認識的價值是與認識主體的需要直接對應的。“因為既然每一代都有它自己的困難和問題,因而也都有自己的興趣和自己的觀點,那麼每一代就有權按照自己的方式來看曆史和重新解釋曆史……我們想懂得一點自己的問題。”

“不可能有一部‘真正如實表現過去’的曆史,隻能有對曆史的解釋,而且沒有一種解釋是最後的解釋。因此,每一代都有權來作出自己的解釋。可是,它不僅有權利,而且也有義務來作出自己的解釋,因為的確有一種迫切需要。”一言以蔽之,曆史的解釋起源於曆史解釋者主體的需要,同時,曆史學的認識首先是對客觀曆史本身的認識,對於具體曆史現象要從其曆史的具體聯係中把握它的本質特征,作出合於曆史本身發展的意義上的判斷,至於對後人的啟迪、影響等不過是曆史學的潛在價值。不管這種價值具有多麼傑出的真實性乃至科學性,對後人來說也隻有一種意向性、觀念性的價值,隻能做一般認識或實踐上的參考,其對現實的關係不能滿足邏輯上的充足理由律,也就是說,對於說明現實缺乏充分性。綜上所述,我們在肯定司馬光所闡發的曆史學功能的積極作用的同時,也必須指出曆史學功能的局限性,司馬光的誤區正是在於他沒有看到這種局限性,他無限誇大曆史學的政治功能,試圖從曆史過去取鑒資治,尋求拯救時弊的靈丹妙藥,到頭來,不但不可能在曆史經驗中找到立國施政的韜略計謀,以挽救衰亡之政治,而且足以成為戕害曆史學本身,令世人不斷地增進對曆史學認識的不信任感。事實上,“人們習慣於把曆史上的經驗教訓介紹給各君主、各政治家、各民族國家。但是經驗和曆史所昭示我們的,卻是各民族和各政府沒有從曆史方麵學到什麼,也沒有依據曆史上的演繹出來的法則行事。每個時代都有它特殊的環境,都具有一種個別的情況,使它的舉動行事,不得不全由自己來考慮,自己來決定。當重大事件紛擾不定時,一般的籠統的法則,毫無裨益。回憶過去的同樣情形也是徒勞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