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文明和社會主義文化建設
文化是個涵蓋廣泛、歧義很多、迄今尚無統一定義的基本概念。1952年美國文化人類學家A·L·克羅伯和科拉克洪在《文化:一個概念的考評》中,分析考察了100多種文化定義,“文化”一詞在西方來源於拉丁文cultura,原義指農耕及對植物的培育,自15世紀後,逐漸引申為對人的品德和能力的培養。中國古代的“文化”一詞是指以禮樂製度教化百姓。漢代劉向在《說苑》中曰:“凡武之興,謂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後加誅”。中國和西方的“文化”一詞殊途同歸,今人都用來概括社會的精神現象,也泛指人類所創造的一切物質、製度和精神產品的總和,前者為狹義,後者為廣義。在近代,給“文化”下明確定義者,首推英國人類學家E·B·泰勒,他認為:“文化或文明是一個複雜的整體,它包括知識、信仰、藝術、倫理道德、法律、風俗和作為一個社會成員的人通過學習而獲得的任何其它能力和習慣。”這個定義是基本正確的,問題在於把文化和文明的等同。另一位英國人類學家B·K·馬林諾夫斯基在20世紀30年代著《文化論》一書,對“文化”和“文明”加以區分。他認為,“文化”是個總概念,指人類所創的一切物質和精神成就;“文明”是個分概念,指文化發展中的進步方麵,有文化不一定有文明,而有文明則一定有文化。把“文明”界定為文化中的進步方麵是科學的。
社會主義文化建設一般是指社會主義精神文化的建設,經濟建設則屬於物質文化或物質文明建設。作為社會主義現代化一部分的文化建設,其實質就是精神文化的現代化,即要建設與工業化和現代發達生產力,與公有製主體的生產關係,與民主政治和法治國家相適應的精神文化。社會主義文化建設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基本內容是一致的,但不能等同。
列寧在新經濟政策時期指出:“提高文化水平是最迫切的任務之一。”“我們現在的工作重心的確是轉向文化建設了。”“隻要實現了這個文化革命,我們的國家就能成為完全社會主義的國家了。”能否建立起與現代化的經濟、政治和社會生活相適應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文化,是整個社會主義現代化能否實現的關鍵所在。社會主義現代文化建設的指導思想是馬克思主義,這不僅是工人階級執政黨的、而且是社會主義國家的指導思想。但馬克思主義的內容必須隨著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發展而與時俱進、不斷創新,不能固守那些不適應現代化需要的設想和論斷。在十月革命後幾十年堅持和發展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曆史中,主要錯誤是“左”的東西,也有右的東西,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
從十月革命到20世紀80年代末,蘇聯和東歐國家在創建社會主義文化方麵曾取得了一定成就,蘇聯、南斯拉夫和民主德國的教育、科學、文學、藝術等方麵的成就,尤其是蘇聯的一部分成就位居世界前列。但蘇聯、東歐社會主義文化的發展最終卻在與發達國家的競爭中敗北,蘇東劇變後都走向西方文化的大潮中,其教訓需要認真、客觀、深入的研究和總結。
中國在改革開放前的29年中,在創建新文化的進程中也取得了重要成就,尤其是國防科學方麵的重大成就進入世界前十名之列。但從總體上看,正如1986年十二屆六中全會《決議》指出的:“在我國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後,黨在長時期內的重大失誤,就是沒有把工作重點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仍然堅持以階級鬥爭為綱,輕視教育科學文化建設,極端誇大意識形態領域的階級鬥爭,直到發生‘文化大革命’那場內亂”。1978年後中國的文化建設實現曆史性轉折,走上了快速發展的道路。1979年9月中共中央在總結30年建國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在社會主義思想史上首次明確提出了“建設高度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這一基本概念,並指出這是“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目標”。1980年12月鄧小平把精神文明分為教育科學文化和思想道德兩個方麵。1986年黨的十二屆六中全會和1996年黨的十四屆六中全會分別作出兩個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決議。1997年黨的十五大提出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具體綱領,是我們黨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裏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