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回 上冤表千裏召孤臣(2 / 3)

紅生旅邸淒涼,正在久曠之際,又是舊交,未免情動。那淩霄雖無十分容貌,然眉目秀麗,亦自可人。兼值燈火之下,越覺豐龐娟媚。紅生又多飲了幾杯,乘著酒興,以言挑之道:“姐姐前日在方家辛苦,今得閑養,麵龐更覺標致了好些。”淩霄微笑道:“相公倒會取笑,念著奴家離鄉背井,有甚好處。”紅生道:“姐姐既已隨著方蘭,向來還是一處歇息,還是兩處各寢?”淩霄道:“我房在東,他臥西首。”紅生笑道:“祇怕男孤女獨,風雨淒涼,怎當此長夜迢迢,管不得那東西之隔。”淩霄明知諷己,便含笑不答。紅生又笑道:“與姐姐闊別多時,還記得晚香亭內曾試陽台之夢否?今夕何夕,得再相逢,信是天從人願,不知姐姐意內若何?”淩霄聽說,滿臉暈紅,低了頭寂不做聲。見紅生這般情厚,又且無人在此,便從旁坐下。既而又將酒滿滿斟送。紅生亦送過一杯,道:“姐姐亦須陪飲一杯。”淩霄再四推辭,被著紅生歪纏不過,祇得吃盡了。誰知量甚不高,吃下了這杯急酒,登時麵色通紅,把持不定。一堆兒蹲在椅上,紅生一把摟住,道:“姐姐酒量原來如此不濟。願即與卿再圖歡夢,幸勿推阻,以負此良夜。”淩霄雙手推開道:“有甚快活處,相公莫要如此。”紅生哪裏肯聽,竟與解裙卸褲。淩霄此時,口中雖則假意不肯,心內早已十分情動,全不是對著方蘭的口角了。當下紅生婉轉求歡,淩霄半推半就,遂即雲雨起來。怎見得曠男怨女,一番情夢。曾有一詩為證:

當年曾已效綢繆,此夕相逢興更稠。

粉項緊摟唇屢咂,金蓮斜聳玉雙鉤。

往來款款春應滿,喘笑籲籲樂未休。

無限歡娛描不盡,回看月已下西樓。

有頃,雲收雨散,整衣而起。淩霄重剔銀燈,收拾已畢,便同紅生一床而寢。

睡至天明,淩霄道:“夜來所言,須得相公與我同去便好。”紅生道:“我有別事羈身,兼又不便與你同去。你到那裏,我自指點你就是。”遂吃了早膳,一同到城。紅生遠遠指著大船,說道:“這隻大號座船就是沈爺坐的。你去船邊伺候,待沈爺出來,叫喊便了。”說罷,竟自轉去。淩霄候了好一會,纔見莊都督送著沈員外下船,淩霄從旁覷得分明,便一片聲叫起屈來。沈西苓聽見,忙叫手下人拿住,接上狀詞。看罷,知是方蘭拐騙之故,心下轉道:“雖是那方蘭無賴,做了這般沒下梢的事,然當時曾經同窗數載,又不是管屬地方官,怎好問得。”便寫了一個名帖,並那狀詞與淩霄,著人送至揚州府正堂審問,自己在船等候回複。

府官見是沈員外送來的事情,不敢遲誤,飛速出牌拘審。差人下鄉,恰值方蘭歸來不見了淩霄,正在那裏喧嚷。差人向前一把扭住。方蘭不知就裏,猶亂嚷道:“我是方相公,你怎敢拿著我。”差人道:“我是不敢拿你的,卻為著本府太爺請你。”方蘭吃了一驚,竟被差役一直扯到府堂。府尊見了,大喝道:“刁奴才,你拐騙良家女子,逃到這裏,還是掠賣還是奸拐為妻?”方蘭纔曉得是淩霄這件事發作,祇得跪上稟道:“那個淩霄,原是自家的婢女。小人也是簪纓後裔,怎肯做那拐騙之事,望乞太爺電情超豁。”府尊大怒,喝道:“誰許你多講,且待那淩霄說上來。”淩霄便哭哭啼啼,把前後事情細細的訴了一遍。方蘭跪上去再欲辯時,府尊不容開口,便抽簽擲下,喝叫重打四十。又取一麵大枷,枷在頭門示眾,即將淩霄並回詞送上沈爺,待他自家發放。紅生聞知,忙至府前,見方蘭道:“方兄請了,兄為何這般模樣?”方蘭哭道:“說也可醜。其年仁兄為了官事之後,家嬸母就把舍妹另許何半虛,比及何家娶去,路上又遇著強盜擄去,如今舍妹還不知下落。此事原是弟與淩霄同送親的。因無麵目回家,祇得同著淩霄住在這裏。誰想這個丫頭聽人唆哄,霹空寫著一張狀子,告到太爺,竟說我是拐騙,為此屈受刑責。想我異鄉孤另,沒人搭救的了。”說罷,淚如雨下,甚是可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