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有國之君(二),未嚐不欲治也,而治不世見者,所任不賢故也(三)。世未嚐無賢也,而賢不得用者,群臣妒也(四)。主有索賢之心,而無得賢之術,臣有進賢之名,而無進賢之實,此以人君孤危於上(五),而道獨抑於下也(六)。
(一)鐸按:此篇傷惑君之信讒斷正,痛驕臣之進黨噬賢,與明闇、思賢二篇大旨彌近。至謂"正義之士與邪枉之人不兩立",則與韓非論"智法之士與當塗之人不兩存"者意同。彼以孤憤為書,此以潛歎標旨,雖時移世易,要有相承者焉。
(二)"君"下舊有"者"字,據治要刪。
(三)漢書京房傳雲:"任賢必治,任不肖必亂。"鐸按:治要作"所任不固也","固"與"故"同,脫"賢"字。
(四)楚策:'蘇子曰:"人臣莫難於無妒而進賢為主。"'(五)秦策:'範睢曰:"小者身以孤危。"'鐸按:"此以"即"是以"。治要作"此所以",蓋據誤本。
(六)"道"下脫一字。"獨"舊作"猶",據治要改。
夫國君之所以致治者公也,公法行則軌亂絕(一)。佞臣之所以便身者私也,私術用則公法奪(二)。列士之(三)所以建節者義也,正節立則醜類代(四)。此奸臣亂吏無法之徒(五),所為(六)日夜杜塞賢君義士之閑(七),鹹(八)使不相得者也(九)。
(一)"軌"治要作"宄",按本書皆作"宄"。
(二)管子任法篇雲:"法者,上之所以一民使下也。私者,下之所以侵法亂主也。"韓非子詭使篇:"本言曰: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亂者私也。法立則莫得為私矣。"
(三)"之"字舊脫,據治要補。
(四)孫侍禦雲:'"代"疑"殆"。'王侍郎雲:'"代"當作"伐",與絕、奪為韻。'繼培按:說苑政理篇:'孔子曰:"夫以不肖代賢,是為奪也。以賢代不肖,是為伐也。"'鐸按:孫說非。
(五)"無法"治要作"思私"。按韓非子定法篇雲:"臣無法則亂於下。"人主篇雲:"大臣太貴,所謂貴者無法而擅行,操國柄而便私者也。"
(六)"為"舊作"謂",據治要改。
(七)"塞"治要作"隔"。管子明法解雲:"人臣之力,能鬲君臣之閑,而使美惡之情不揚聞。"按後漢書申屠剛傳雲:"外戚杜隔,恩不得通。"又雲:"親疏相錯,杜塞閑隙。"塞、隔義同。
(八)"鹹"治要作"亟"。
(九)漢書王褒傳聖主得賢臣頌雲:"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夫賢者之為人臣,不損君以奉佞,不阿眾以取容(一),不墮(二)公以聽私,不撓法以吐剛(三),其明能照奸,而義不比黨(四)。是以範武歸晉而國奸逃(五),華元反朝而魚氏亡(六)。故正義之士與邪枉之人不兩立(七)。而(八)人君之取士也,不能參聽民氓,斷之聰明,反徒信亂臣之說,獨用汙吏之言(九),此所謂與仇選使(一0),令囚擇吏者也。
(一)呂氏春秋似順覽雲:"夫順令以取容者眾能之",高誘注:"容,悅也。"漢書朱建傳雲:"義不取容。"
(二)"墮"舊作"惰",據治要改。鐸按:大戴禮子張問入官篇:"墮怠者,時之所以後也。"以"墮"為"惰",猶此以"惰"為"墮",似不必改。
(三)詩烝民雲:"剛亦不吐。""撓法"見務本篇注。鐸按:"吐剛"喻畏強暴。詩大雅烝民:"柔則茹之,剛則吐之。"
(四)禮記儒行雲:"讒諂之民,有比黨而危之者。"
(五)宣十六年左傳。鐸按:晉語五:"範武子退自朝",韋注:"武子,晉正卿士會。"
(六)成十五年左傳。鐸按:說文:"亡,逃也。"楚語:"子牟有罪而亡",韋注:"亡,奔也。"魚氏亡,謂魚石、魚府等奔楚。
(七)韓非子孤憤篇雲:"智術之士,明察聽用,且燭重人之陰情。能法之士,勁直聽用,且矯重人之奸行。故智術能法之士用,則貴重之臣必在繩之外矣。是智法之士與當塗之人不可兩存之仇也。"淮南子詮言訓雲:"邪與正相傷,欲與性相害,不可兩立,一置一廢。"
(八)"立"下舊有"之"字,"而"作"夫",據治要刪、改。
(九)孟子雲:"暴君汙吏。"鐸按:韓非子八說篇:"參聽無門戶,故智者不得欺。"
(一0)"選"舊作"遷",據治要改。
書雲:"謀及乃心,謀及庶人(一)。"孔子曰:"眾好之,必察焉;眾惡之,必察焉(二)。"故聖人之施舍也(三),不必任眾,亦不必專己(四),必察彼己之為(五),而度之以義(六),或舍人取己(七),故舉無遺失而政(八)無廢滅也(九)。或君則不然(一0),己有所愛,則因以斷正,不稽於眾,不謀於心,苟眩於愛,惟言是從,此政之所以敗亂,而士之所以放佚者也。
(一)洪範。
(二)論語。鐸按:今本論語衛靈公篇作"眾惡之,必察焉;眾好之,必察焉。"王肅注:"或眾阿黨比周,或其人特立不群,故好惡不可不察也。"俞樾群經平議雲:'阿黨比周,解"眾好必察"之意;特立不群,解"眾惡必察"之意。是王肅所據本,"眾好"句在"眾惡"句前。潛夫論引同。蓋漢時舊本如此,今傳寫誤倒耳。風俗通正失篇引孔子曰:"眾善焉,必察之;眾惡焉,必察之。"雖文字小異,亦"善"在"惡"前,可據正。'(三)周語:'王孫說曰:"故聖人之施舍也,議也。"'韋昭注:"施,予也;舍,不予。"經義述聞十八王引之曰:'施舍,謂賜予窮困之人。韋注:"施,予也;舍,不予也。"蓋古訓之失傳久矣。'鐸按:此文"施舍"承上"眾好"、"眾惡"言之,則是對舉,非一義也。
(四)漢書敘傳:'班彪雲:"主有專己之威。"'後漢書陳元傳雲:"博詢可否,示不專己。"
(五)"為"治要作"謂"。
(六)周語:'王孫說曰:"主德義而已。"'(七)孟子雲:"舍己從人。"此反言之。中論慎所從篇雲:'夫人之所常稱曰:"明君舍己而從人,故其國治以安;闇君違人而專己,故其國亂以危。"乃一隅之偏說也,非大道之至論也。凡安危之勢,治亂之分,在乎知所從,不在乎必從人也。'意與此同。
(八)"政"治要作"功"。
(九)見明闇篇。
(一0)"或"與"惑"同。荀子臣道篇雲:"闇主惑君。"呂氏春秋知化篇雲:"人主之惑者則不然。"鐸按:治要正作"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