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五月初,我在下鄉途中邂逅一起出殯者,吹吹打打,劈劈啪啪,車塞村街,烏煙瘴氣,那穿戴白孝、坐在靈車上的家人,邊行進邊一把把地將一分錢的紙幣當成陰間花的紙錢隨路拋撒,我頓感愕然;七月下旬的一個周日,在暮靄沉沉的村頭路畔。我見一對中年男女,正念念有詞地燒著一輛彩紙糊的小汽車,還把一遝遝一分錢的人民幣向火裏添,我睹之忿然!
長者仙逝,晚輩送葬,親朋吊唁,鄰裏幫忙,當然可以;逢年節或先輩忌辰,親人用適當方式寄托哀思,也在情理之中。但關鍵在“適當”二字。倘動用大車小輛,流於豪奢,把勞民傷財引以為榮,委實不妥;若為追求排場、顯示闊綽而用印有堂堂國徽的張張人民幣當紙錢拋撒、焚燒,甚至以種種所謂理由違法搞土葬,則更應受到譴責!
我們借貴報一起大聲疾呼:此殯葬歪風應刹!
right(1998年7月22日成文,本文曾登於《今晚報》的“今晚談”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