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國性抗戰損失研究概況
戰爭損失指的是交戰國在戰爭進程中以及由於戰爭的結果,在前方和後方所遭受的人員損失和物資損失。戰爭損失可分為直接的損失和間接的損失,直接的損失與各種武器的殺傷破壞有關,而間接的戰爭損失則包括因戰爭引起的各種生命和財產損失。簡單地說,戰爭損失主要是指軍民傷亡和公私財產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中國在近代史上多次經曆戰爭,但近代中國的反侵略戰爭多數以失敗而終,每次戰敗後又多以割地和賠款了結。列強在索取戰爭賠償時表麵是依據其所謂軍費和損失確定數目,實際上往往很少考慮這一層就提出勒索數目,甲午戰後日本的索賠就是一個典型。由於中國每每處於戰敗國的地位,對於自己在戰爭中所真正受到的損失從未作過認真的調查和統計,但抗日戰爭爆發後,中國人民決不相信日本會再次贏得戰爭,抱定了中國必勝的信念,甚至早在九一八事變剛剛發生後,施肇基就代表國民政府向國際聯盟提出申訴,希望國聯調查中國的損失,並要求日本作出賠償。一些學者也對九一八事變、一?二八事變中中國所遭損失進行了專門的調查和統計。
全麵抗戰爆發後,更有學者潛心鑽研戰爭損失,中央研究院社會科學研究所的研究員潘嘉林和韓啟桐就是其中的兩位。潘嘉林在1941年春寫成了《抗戰三年我公私損失初步估計》,韓啟桐於1944年發表了《中國對日戰事損失的估計》,後者成為中國學者研究戰爭損失最有影響的成果,它根據多方麵的材料,用比較科學的統計方法估算了從1937年7月7日到1943年7月6日共六年時間裏中國所遭受的損失。根據韓啟桐的統計,中國在抗戰六年之中陷區總麵積5781000平方公裏,陷區內至少有半數以上地方作過一次以上戰場,被災地域則更為廣闊,可達上述麵積的七成以上,至於後方地域,至少有23個省區遭受了輕重不同的轟炸災禍。中國所受損失達國幣44967571000元,如以1936年法幣與美金之比價,約13359416000美元。若以戰前全國人口總數479084651為準,每人平均負擔法幣94元,或美金28元,此數目在當時雖已是十分巨大的數目,但韓氏還是充分地估計到了其保守性,認為“這一估計當然是屬於最低的數字,因為其中有許多有意或無意的缺漏,致有多次損失都未計入,預料將來損失調查及估計方法改進以後,我國全部損失增為上數之一倍,也是很可能的事”。韓啟桐的戰時損失研究為國民政府戰後對日索賠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材料,抗戰勝利後,韓氏被聘為行政院賠償委員會特聘委員,參與對日抗戰損失的調查工作。韓啟桐在戰爭期間關於戰爭損失的研究也開啟了中國學者以個人力量從事該項研究的先例。
就在韓啟桐等學者鑽研中國戰爭損失的前後,一些有遠見的政治家也注意到了進行戰爭損失調查的重要性。1938年11月,在重慶召開的第一屆國民參政會第二次大會上,參政員黃炎培等首次鄭重地提出提案,建議政府設立抗戰公私損失調查委員會。黃炎培的提案不但獲得大會通過,而且也引起了最高當局的重視,在蔣介石的親自過問下,抗戰損失調查的工作交給了行政院。1939年7月,行政院頒布了《抗戰損失調查辦法》及《查報須知》,通令全國中央機關及各省市縣政府分別調查,每半年具體呈報一次,並指定由國民政府主計處審核彙編所有調查資料。
當抗日戰爭進入後期,盟國對日作戰形勢日漸好轉之時,1943年11月17日,蔣介石指示行政院:“自九一八以來,我國因受日本侵略,關於國家社會公私財產所有之損失,應即分類調查統計,在行政院或國防最高委員會組織機構,切實著手進行,勿延。”在蔣介石的指示下,1944年2月5日,行政院成立了抗戰損失調查委員會,調查從1931年9月18日以後因日本的入侵中國所蒙受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以備向日本要求賠償。1945年4月26日,抗戰損失調查委員會又改屬內政部,從此直到1946年11月(此後該委員會改稱賠償委員會,隸屬行政院),該委員會進行了大量的工作,特別是抗戰勝利時,鑒於對日索賠在即,蔣介石再次下令:“敵人投降後,關於抗戰損失調查工作,應加緊進行,務於最短期內辦理完竣,以便據以對敵清算為要。”據此,抗戰損失調查委員會更是加緊工作,後來國民政府提出的關於抗戰損失的各項統計多以此階段的調查、整理和統計為基礎。
國民政府對抗戰損失的調查雖從1939年即著手進行,但其機構迭次變更隸屬,再加上調查工作一直在戰爭中進行,因此調查和統計的難度是很大的,以至於在戰後初期國民政府很難拿出一組令人信服的數字。1945年10月中旬,行政院彙總了一部分省和政府部門的調查情況,編成了《財產損失報告表》和《人口傷亡報告表》,初步估算從1931年九一八事變到1945年戰爭結束的直接和間接財產損失,計為3100372億元(法幣,以1945年8月價值折算),未折合的價值9033.7億元。各地所報的人員傷亡隻有516609人。這組數字是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對人、財損失的第一次初步統計,由於當時絕大部分省份、部門尚未上報損失材料,因此這組數字基本上沒有什麼價值。1945年11月以後,國民政府在全國範圍內展開調查,到1947年初,形成了《中國抗戰時期財產損失說帖》,該說帖較為具體地列舉了中國所受損失的情況。
首先,說帖統計了中國的被災範圍:“自七七事變至武漢會戰為第一期,計一年四月,已遍及13個省,北起黃河流域察、綏、晉、冀、魯、豫6省,中達長江流域蘇、浙、皖、鄂、贛5省,南及珠江流域粵、閩2省。經過劇戰的地方總達256市縣。第二期起自27年秋末,截至32年7月6日,計時總達四年又八月。戰場仍以第一期被侵各省為主,另增湘、桂、滇3省,各省遇戰縣數多少不一,山西省特多,計61縣。次則浙、鄂、粵、贛4省均在30處以上。再次如豫、桂2省亦各有約20處,其他皖、湘、蘇、閩、魯、綏、滇、冀8省則有15處至1處不等。合計15省共有295市縣。第三期自33年7月6日起至34年8月14日止。敵後遊擊為製敵有效戰術之一,自僻野山穀以至城市據點經常皆在戰鬥中。概括言之,山西境內不獨爭鬥頻繁,規模亦特巨大。其次冀中及冀西地帶每為敵軍掃蕩中心。除若魯南、豫北、蘇北、淮東乃至地形複雜區域如蘇、浙、皖邊區,豫、鄂、皖邊區及太湖等處,亦為互爭之地。擇其較著者計有84市縣作過遊擊戰場,計黃河流域50處,長江流域32處,珠江流域2處。八年來全國曾蒙戰禍區域全國共有□□省467市縣。日本空襲廣及16省,內含戰區粵、豫、贛、桂、浙、閩、皖、湘、鄂、滇10省及陝、川、黔、甘、青、康等後方6省。空襲災區至少應有23省。幸免於害的除東北4省不計外,僅遠居邊陲的新疆、蒙古、西藏三地而已。”
其次,說帖對中國公私財產直接損失也作了初步統計。根據這個說帖,公私財產直接損失為31330136000美元。此數字尚不包括東北、台灣及海外華僑所受的損失,亦不包括軍費在內。這組數字的形成是根據抗戰損失調查委員會所提供的統計數字及勝利後所作的“偏於估計之統計”數字,再參照中國國民富力及各種資產狀況由各方麵專家研討而定。這組數字由於是出於應急的需要,即遠東委員會當時正準備召開日本賠償會議,時駐美大使顧維鈞電催國內提供詳情,以備提交會議,因此統計數字缺陷甚多。第一,它未將1931年到1937年這段時間中國的損失統計進去。第二,在地域上未包括中國東北、台灣及中共領導下的根據地。
1947年5月20日,在南京召開的第四屆國民參政會第三次大會上,行政院賠償委員會向大會提出的工作報告全麵地列舉了中國在抗戰中的各項損失,這是中國政府對中國在抗戰時期所蒙受的損失以官方名義發表的第一次統計數據,根據該報告,中國的人財損失如下:
公私財產直接損失:311301360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