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產權與創新的激勵
9.1.1內涵
創新的激勵力量可來自多方麵,包括市場激勵、企業激勵、政府激勵和產權激勵,其中,最為主動與切實的產權激勵主要是通過確立創新者與創新成果之間的所有權關係來刺激創新活動的產生。正是由於產權自身的排他性、專有性等特性,從而使產權製度成為激勵創新的重要製度。同時,技術創新而導致的技術進步,又使得產權激勵機製不斷適應新的技術環境和市場環境而得到不斷完善。這一點正如馬克思主義曆史唯物論所認為的生產力與生產關係之間的辯證關係一樣。
9.1.2構成
產權激勵機製主要包含有形資產產權和無形知識產權兩部分。
1.有形資產產權和創新
有形資產產權是指人們對實物形態的物品的使用權和所有權。在西方國家產權經曆了由原始公有產權向群體性排他性公有產權進而向排他性私有產權的轉變。在最初的原始公有產權製度下,任何財產、資產都是公共性質的,任何人可以占有和使用它們,在這時毫無創新動力可言。當一個地區人口不斷增長而資源供給變得相對緊缺時,部群就開始分化,產生出一些新的部落。但是,在起初由於依舊堅持原始公有產權製度,有限資源的供給始終難以滿足人口越來越多帶來的需求,相應地,為了適應這一境況,以部落和群體為主體的具有排他性的公有產權便應運而生,即以部落為單位占領一片土地,不準外部享用。同時,在對資源的開發利用上製定規則,以此來促進發展。相對於原始的公有產權,它有明確產權的作用,但是這一製度隻是將適用範圍進行了縮小。在部落內部,財產、資產還都是公共性質的,這種排他性的公有產權最終由於創新和增量資源的匱乏而再次陷入困境。
最終,私有產權產生了。私有產權使每個人都對自己的行為直接負責,並由這一責任而相應地擁有一定的權利和享有權益。因此,在這樣一種製度下,經濟人理性會使人有創新的動力去追求個人收益的擴大,最終推動資源開發和經濟發展。
2.知識產權與創新
伴隨著私有產權在西方整個社會的不斷完善,極大地激勵了人們的技術創新,從而使得個人獲得收益的同時推動了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但是,無形的知識產權的易模仿性等使得另一個相關問題,即關於發明創新的無形資產產權的界定保護等又提到了人們的議事日程。無形資產產權是指人們對非實物形態的知識、信息等的處置權、擁有權,在工業革命時期,主要是指專利製度的建立。
專利權的建立有效保護了個人技術創新的收益,由此極大地推動了技術創新活動的展開。較早確立專利權的英國,在其18世紀60年代開始的工業革命中,許多發明都是在專利權的保護下發明出來的,如水力紡紗機、蒸汽機等,這些都極大地促進了英國社會的生產力發展,確保其較早地建立起了資本主義工業強國的優勢。
資本主義的曆史發展證實:公平、合理、科學的產權製度是最經濟、最有效和最持久的創新激勵手段。不僅因為確立產權關係可以使得交易成本較低,較好地維護創新者的權益,而且產權的法律性和持久性也為創新活動的開展進行了有效的製度規劃和遠期預期。在中小企業中這一優勢特點更加明顯。
9.2產權製度創新的思路
聯係到我國當前的實際,大多數中小企業的發展尚處於初期,整個社會的製度環境及相關的政策法規尚不完善,中小企業往往是依靠的企業家個人能力和精神魅力,再加之一定的政策機遇和市場機遇而建立和成長起來的。這樣,在企業創業初期,企業的產權是相對模糊的,創業者往往憑借其勤奮工作完成企業早期的原始積累。但是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管理的複雜性和利益的多樣化使得產權不明變成了製約企業發展的根本性瓶頸。因此產權製度改革勢在必行,產權製度改革處於企業改革與創新的核心位置,也是建立企業內部有效的激勵約束機製的前提。
9.2.1中小企業產權製度改革的新思路
隨著製度環境的完善,所有者權利意識的強化,尤其是當企業領導者發生更替以及創業核心領導層發生嚴重分歧時,創業者對企業的控製權會被嚴重削弱,再加之企業所有者的缺位,這必然會危機到中小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特別需要強調的是,由於現行的有關產權法規的不完善,使得創業者在企業發展中的投入得不到相應的回報,創業者在企業發展過程中往往投入了大量心血和勞動,承擔了巨大的風險,但是,與此同時企業內部又無法在法律框架內建立起有效的契約來明晰創業者與所有者之間的產權關係,在日後隨著企業規模發展和多元化經營,這一缺陷會日漸顯露。因此,中小企業產權的改革勢在必行,其應遵循的思路有以下兩條。
1.對企業現存資產終極產權進行界定
在中小企業中,投資不應僅僅指初始的實物投資,還應包含技術專利投入和人力資本投資,特別是在高新技術企業中,企業家和員工的創新能力往往對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因此人力資源的投入和開發是一種重要的創新形式。由此,中小企業的產權界定在最初的實物資本依據基礎之上,還應重視企業的人力資本的界定。一方麵利用各種原始憑證、契約、會計資料和企業所簽訂的法律合同等來確認企業初始資本的投資者;另一方麵則要對企業初始及經營過程中投入的技術專利和人力資源進行評定。需要指出的是,在對中小企業的無形資產和人力資本進行評估時,目前尚未有一個統一的標準,這就必須要根據企業的實際狀況和有關規定,在利益協調的基礎之上進行認定。
2.對企業增量資產產權的界定
增量資產的界定是建立在對企業存量資產的界定基礎之上的。分析可知,企業的投資不僅有實物資本,更為關鍵的是離不開企業內部的創新能力和具有創新能力的企業家,這些均以人力資本形式存在。但是,由於尚未有一個對人力資本評定的統一標準,因此人力資本的貢獻難以具體確定,通常是各方協商調解來確定。一般地,這一分配比例可根據初始投資來確定。根據西部實際情況,由於投資者往往是上級單位,它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了技術來源,成為技術擁有者和風險承擔者,在這類企業中,創業者所占的股權比例相應要低一些,大致在20%-40%。而對於那些無明確初始投資者的企業,上級單位並未為其提供技術來源及各種無形資產,企業的創業者所占股權可以相對高一些,大致應在30%-60%。十分明顯,這一產權界定的比例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應當隨著各方資本投入的過程,並經創業者、投資者的協調而相應地調整確認。應該指出,中小企業產權界定的協商機製本身就是一種市場行為。
9.2.2中小企業產權創新的策略
由以上分析可知,中小企業特別是高新技術中小企業,在其擁有了一定的初始實物資本投資之後,企業的人力資本有效發揮就成為企業保持強勁和持續競爭力的關鍵。這時,應充分調動企業內部員工的積極性,加大對企業人力資本的開發和利用。因此,推行企業職工持股方案就是一種切實可行的策略。
此策略是20世紀60年代在美國首先確立出來的。在當時,美國的經濟發展有所放緩,傳統的公司大股東股權集中的治理結構使得勞資雙方對立和矛盾嚴重,難以調動企業一般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難以形成企業員工的凝聚力。職工持股方案的核心是“資本的民主化”。一方麵,它有利於增強員工對企業的認同感,吸引企業中低層職工加入到對企業的日常管理中來;另一方麵,分化了股權一人獨大的現象,從而對高層管理人員的行為起到了一定的監督和約束作用。不難看出,職工持股就是將職工的收益與企業的發展密切聯係起來,帶有明顯的人力資本激勵因素。目前,在美國等發達國家,這一方法已被廣泛應用於企業,並產生了良好的效果。在我國的國有企業,特別是西部中小型企業改革中,也應當積極借鑒這一做法。
從國外員工持股企業的經驗來看,由於企業所在的行業、經營規模以及人力資源結構等不同,員工持股方案也要作相應的調整,而不是套用一成不變的固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