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皆是愛書之人,母親讀家族傳奇故事、曆史浪漫故事和家喻戶曉的作家寫的流行小說,安雅·塞頓、費斯·波德溫、魯默·哥登、泰勒·柯韋爾。父親讀神秘故事,跟很多男人一樣,還是《紐約時報》的奴隸。那些遊手好閑的人及其殘酷無情的美婦之間的關係是屬於內在的,比許多僅僅的挑鬥色情或訴諸低俗情緒的其它玩藝兒更為有力,隻有濟慈才有可能適當處理。有些人可以一連在一頁書上混走15分鍾。一位心細的婦女告訴我說,“你不知道吧,他們哪裏是在真讀書,那是他們做白日夢的方式,他們做白日夢的時候,非得要拿一本書擋在跟前才說得過去。”
除開《紐約時報》和一些神秘故事以外,父親還喜歡讀政治和曆史題材的書,總統傳記,西奧多·懷特搞運動,威廉·西拉講第三帝國。他對講羅斯福的新書總有興趣。他看書跟我一樣,慢慢看,很專心地看,全神貫注,胳膊伸得長長的,書離開眼睛很遠,可我做不到這一點。他還躺著看書,斜躺在床上看,穿著襪子的雙腳交叉在一起。他的右手夾著雪茄放在腦後,右邊的肘子形成一個銳角。他最喜歡的雪茄是coronacorona,而在那些日子,哈瓦那雪茄已經隨處可見,連我都有可能替他弄一支來。因為,在我還很小的時候,他經常會喚我到他跟前去,帶著那種準備讓人幫忙的人特有的一種迷人之處交給我幾枚硬幣,問我是否可以跑跑腿到糖果店去為他買一隻雪茄。這5分鍾的路程包括跨過一條大街,當時看起來那條街又寬又危險,7歲以前,我母親都不允許我獨自一個人過街。對此特權,我感到很是欣慰。口袋裏裝著一把錢,自己出發去完成一項使命,那給我一種非常成熟的感覺,好像已經長大了,我願意為滿足成人的這麼一些快樂而跨過更寬廣的世界。有時候,他和他的某個朋友會坐在前廊下休息,我就會更加賣力為他跑腿,這樣便可以顯示我辦事的速度和效率,因為我會非常快就跑回來了,手上握著那根雪茄。他總是大大地獎勵我,把箍著雪茄屁股的那個金燦燦的圓紙圈送給我,因為我喜歡把它戴在手上,直到玩破為止。這小小的跑腿活動是我們共同的一項活動,我會聽他的話對我來說都是一份快樂,是非常合適的事情。在我看來,那是一個孩子更為合理得多的一個要求,比為他聚在一起玩樂的朋友念《紐約時報》合理得多。如果他能夠讀到這篇文章,他一定會大吃一驚,我對那種顯示自己的閱讀能力的活動竟然會有如此強烈的厭惡,正如這念頭在我寫到這裏時也讓我自己嚇了一跳一樣。
總而言之,當他看書時,他喜歡躺在床上看,右手上的雪茄不停地燃著。他的左胳膊伸在前麵遠遠的地方,手從書底下撐著,翻書的時候就用大拇指在書脊底下的地方。他仍然穿著上班的衣服,白襯衣的領口扣子都解開了,領帶要麼歪在一邊,要麼就是取下了,因為他下班回家時經常不換休閑服。他也沒有幾件休閑裝,夏天有短褲,幾套運動服也隻在極少數一些時候才亮出來。他穿運動服的時候,看上去一臉得意洋洋的,四處找人讚美那一身裝束,可實際上卻是稍微有些難看。他早晨穿衣,晚上睡覺才換衣上床,僅此而已,白天一旦正式開始,他就不喜歡看我們穿著睡衣或者長袍滿屋子亂跑。也可以說是服裝使一天的日子正式開張的,如果我們不穿上正規服裝,日子就無法站得住腳,那就是一種假設的生活,無定形的,無法預測,他需要讓一天的日子正規地過起來,盡量有控製。我在周末穿著長袍懶洋洋地躺著,他就會顯出不喜歡的臉色,傳達出我不修衣飾的樣子在道德上是站不住腳的。直到今天,早晨過了11點以後,我穿著長袍在屋子裏轉的時候還感到不自在,哪怕我是在自己的屋子裏,哪怕他已經故去。我感覺到,對於生活有可能對我提出的要求,我有可能還沒有做好準備。
他可以在那個姿勢裏一讀數小時,因此我覺得,那個樣子對他也許非常舒服,然後,他會慢慢睡著,眼鏡滑到一邊去,書歇在他的腿上,右手仍然背在背後,兩指間夾著一根已經熄滅的雪茄。我看書也可能睡著,最後一些句子會進入我的夢裏,我就在那裏繼續書寫那本書。我讀維德·麥塔寫他父母的傳記,一連讀了好幾個晚上,然後就在夢裏編造出印度婚俗的豪華場麵和家庭生活情景,全都是從事實當中生發開來的想象。每有父親喜歡的新書,我都會看到他那習慣性的樣子,這些書裏麵有關於水門事件的,有關於肯尼迪謀殺案的,有約翰遜或者杜魯門的傳記,有關於越南戰爭和PAC事件以及石油大亨的,以及一些國會議員的惡行的。有時候,我還很可笑地想替他讀一瀆那些書。
父親也允許我看書,可是,他反對我在餐桌上看書的習慣。他喜歡吃飯的時候,大家一邊吃一邊拉家常,他覺得那是很文明的一種吃法。吃飯看書是非常不文明的,可是,沒有幾個動作能夠像這樣完全令人滿意的。兩種進入的東西,一邊是食物,一邊是文字,都互相交叉混雜在一起。咀嚼和吞咽的動作與句子的節奏混合在一起,是令人陶醉的二重唱,耳朵隻能夠分開一串串的樂曲的長串。平行的線條彙集在一起,食物和故事在一嘴的故事裏聚集在一起,肉與靈的誤導性的雙重性被克服了。我永遠也不能將我反複讀過的《海迪》與羊肉塊和土豆泥分隔開,這與她祖父總想她喝新鮮的山羊奶有很大的差別,正如某些人無法將性與大麻分開,也無法將壘球與熱狗分開一樣。
我常常讀到最後幾頁時,突然又回到最前麵的幾頁,不想讓它走開,不想讓書讀完。我知遁什麼事情會發生倒無關緊要,我從來都不讀故事,隻讀其品味。我無法說清楚到底有多少次,讀海迪之前我總會去讀“海迪起床了,”“海迪與彼德”,每一篇都更加稀淡,就跟用同一個茶包泡了許多次的茶一樣(的確,我最近得知,《海迪》的續篇由一位法國翻譯家查爾斯·特裏丹所寫)。因為某種原因,也許是那個名字的外國音吧,我以為《海迪》的作者喬安納·斯普裏是位男士,哪怕我知道一些婦女也寫書的:有路易莎·阿爾柯特,我曾讀過她充滿陽光的全集(隻在最近一個時期,因為有對婦女寫作的認真研究,她寫得更為晦暗一些的作品才重新印出來)。我認真讀《海迪》的時候,才找到一本新書,也是由這位了不起的“男士”寫的,《孔納莉》,是直接寄給我的。“他”是怎麼知道的呢?
孔納莉也是一位生非其時的瑞士姑娘。她母親死了,為了安慰她,或者說得更準確一些,為了糾正她無法撫平的傷痛,她父親送她去與一個有利身心健康的山區家庭一起生活,這樣的話,她的傷心就會形成顯明的對照。那個家庭的母親告訴孔納莉說,如果她再怏快不樂,兩眼之間會長出兩隻小角來,就像無處不在的山羊一樣。孔納莉跟我一樣,把什麼都當真。我們沒有意識到,如果眉頭總是皺起,當然就會出現兩個小肉塊。因為她不能夠停止皺眉,因此,孔納莉就想辦法讓頭發梳到前麵來,好蓋住那兩隻角。那個快樂家庭的所有人都笑她亂七八糟的頭發,並想辦法讓她往後梳,可是,她很擔心,那些角會露出來,那是她悲傷的象征,痛苦會使她變形,成為一隻動物。同時,她的痛苦也轉移了,從母親故世而轉移到了她自己非人類狀態的擔心。她後來終於明白,如果是她那個樣子,再那樣去感覺是值得羞恥的。很自然,我讀那個故事的時候並沒有明白那個道理。我不停地為孔納莉擔心,也很憤怒。我覺得,她得的權利便是長兩隻角,有權怏怏不樂,有權用頭發掩蓋自己,正如我有權為自己的怏怏不樂而鬥爭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