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要讀一本書?
弗吉妮亞·伍爾夫
首先,我想強調一下我這篇文章,題目後麵的那個問號,即使我能夠為自己找到這問題的答案,這個答案也隻適合於我自己,卻不見得能適合你。的確對於讀書,一個人所能給別人的惟一忠告便是:不必聽人家的忠告,盡管追隨你自己的本能,運用你自己的理智去獲得你自己的結論。如果你同意我這個看法,那麼我就可以放心把我的幾個觀點提出來,同時我希望我的這些見解不至於使你的思想受到束縛而失去獨立性,因為一個讀者所能擁有的最重要的品質便是這種獨立性。究竟讀書有沒有什麼法則可以遵循呢?我們可以肯定滑鐵盧之役發生在哪一天,但卻沒有人能肯定《哈姆雷特》是否比《李爾王》寫得更出色?每一個人都必須自己去決定他自己的答案。如果把權威引進我們的書房,並且讓他來告訴我們如何念書,念些什麼,讓他來評斷我們所讀的作品的價值,那麼即使這位權威是多麼了不起的人,卻無異扼殺了讀書王國中最可貴的自由精神,任何其他領域我們可能會受到法律與習俗的束縛,惟有在讀書的天地裏,我們才享有了完全的自由。
如果你不介意陳腔濫調的話,允許我在此做個強調:那就是在享受充分的自由之際,當然我們也必須學會控製我們自己。我們不要把精力平白地浪費掉,不必為了澆一棵玫瑰樹,便把整個房子都弄濕掉,我們必須要養成精確而有力的讀書方法,好好把握住你所需要的“重點”才行,而這一點可能是我們在圖書館中所麵臨的最大難題之一,那麼什麼是重點呢?在圖書室中乍看起來真是一片撩亂,雜然無章,在書架上擠滿了形形色色的書,其中有詩集與小說,有曆史與回憶錄,有字典與文藝書籍,這些書是由各種不同的性格、種族與時代的男女們,以不同的語言所寫出來的,在這多彩多姿的書籍之國,什麼是我們應該抓住的重點呢?我們該從何處著手呢?我們要如何從這些雜然混擾中去理出一些頭緒出來,而從我們所閱讀的東西中,獲得最深邃,最廣泛的樂趣呢?
這個問題還算簡單,因為既然書有類別,例如小說、傳記與詩歌,那我們就可以依我們的需要去選取其中之一種,同時選擇適當而能使我們獲益的來讀,但是很少有人會發生這樣的疑問:“這些書到底能給我一些什麼?”我們之中大多數人都是以模糊與心不在焉的心情來從事閱讀,他們隻會問:這本小說是不是描寫真人實事?這首詩是不是虛擬之作?這本傳記是不是在拍馬屁?這本曆史書是否會增加我們的偏見?假如我們大家在閱讀之初都能拋棄以上這些成見,那麼你將會有一個好的開始。在剛開始讀一本書時,我們應該盡量去適應作者,而不要想役使作者,設法進入作者的境界,和他合作成為他的親密同事。反之,如果你一開始就躊躇不前或固示冷淡或吹毛求疵,那不啻是使你自己無法獲得念那本書可能得到的最大益處。但是如果你能盡量撇開你的心胸去體會它、欣賞它,那麼從字裏行間及抑揚頓挫的變化中,你將會發現許多微妙的隱喻,引導你去享受那些極不易體會出來的優點,而把你帶入一個卓然自立的人性境界中,要是你能沉浸於作者的境界中,並且能習慣地這樣做,那麼不久你將會很快就領略出作者想給你的東西或者是他設法想給你的東西,而體驗無窮的愉悅。
讓我們先來談談小說的讀法:一本三十二章的小說,所想提供給讀者的是一些堅固的,被作者孕育出來的意念,正如建築家手下的建築物一樣,所不同的是,字句比磚塊抽象而不易捉摸,因此比起欣賞建築物,閱讀是一種更複雜更漫長的曆程。也許要了解小說作家的工作本質,最佳的途徑可能是去寫小說而不是讀小說,先讓你自己去嚐試一下用字遣詞的困難與危險,就不難了解小說作家的工作是如何的艱巨。其次讓我們回憶一下,過去有不少事情,在我們的腦海裏留下深刻的印象。例如在你曾走過的街的一角,一對行人在樹影搖曳、電光飛舞之下,以一種亦憂亦喜的聲調邊走邊談,這整個的景色及其意念的構成,都在霎那間一齊湧現出來。但是當你企圖用文字來把它描述出來時,你將會發現原先完整的畫麵已經變成了千百個破碎的印象,雜亂得使你無從下手,就是任你剪裁潤飾,你可能根本就把握不住你自己當時的情緒,而成了滿紙塗鴉之作,就在這時你不妨翻開一些偉大的小說家如笛福、奧斯汀或哈代的作品來看,現在你就更能領略出他們手法的高明處。在閱讀他們的作品時,你不僅在麵對不同的人,如笛福、奧斯汀或哈代,而且也可以說是活在不同的世界裏邊:在笛福的《魯濱遜飄流記》裏,我們仿佛在平坦的大道上跋涉一樣,事情一件又一件井然有序地發生,像這種探險的事對笛福可能每件事都有重大意義,但對奧斯汀卻毫無意義。在《傲慢與偏見》的作者奧斯汀的世界裏,是以客廳裏形形色色人物的言談舉止,反映出人物的個性,當我們已經適應了這種客廳及其形形色色的映像之後,我們不妨再投身於哈代的世界,這是別有一番氣象的絕然不同的世界,仿佛使你置身於曠野之間、繁星之下,在沉寂的孤獨中,作者把心靈深邃的陰暗麵呈現出來,這不像奧斯汀那種熱鬧場合所表現的輕鬆愉快的一麵,這時你所麵對的不再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而是人與自然和命運之間的關係。
雖然這些作者每個人都有他們不同的世界,但在他們自己的世界裏,都能前後一貫,也都能遵循自己意念的法則去創造,讓我們讀起來,即使會有點吃力,但也不至於像一些二流作家那樣,常把兩種不同的現實世界滲進同一本書裏,而讓讀者感到混淆不清。所以我們欣賞每個偉大小說家的作品,從奧斯汀到哈代,從皮科克(Peacoek)到特羅洛普(Trollope),從司各特到梅雷迪斯(Meredilh),就等於是投身於不同的世界裏,領略各種滋味不同的生活境界,並從而飽嚐其中的憂患與喜悅。
閱讀小說並不如一般人所想象的那麼簡單,事實上,讀小說是一樁困難而複雜的藝術,你不僅需要有能力去體會小說家偉大的技巧,同時如果你想進一步的利用偉大的小說藝術家所給你的東西,你更必須具備豐富的想象力,才能達成你這個希望。
但是隻稍放眼一望書架上形形色色的著作,你就可以發現,在作家之中極少是屬於真正的“大藝術家”,也難得有幾部書可以稱為真正的“藝術品”。但是有些書,例如那些記敘古聖先賢的傳記或自傳,難道我們能夠因為他們不是“藝術”,就拒絕去讀它們嗎?或者是以不同的方式與不同的目標去讀它們?有時候,當夜幕低垂,華燈初上之際,我們在人家的屋前漫步,回望矗立的屋宇,不禁觸動了對人生的感慨,而對那些屋中人的生活起了好奇之心,像仆人們的閑聊、紳士們的晚餐、女士們正盛裝赴宴、坐在窗邊的打毛線衣的老婦人等,我們會問,他們是誰?他們在做什麼?他們叫什麼名字?他們的職業是什麼?以及他們的思想和生命的冒險史。我們可以不可以為了滿足我們這些好奇心而去讀那些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