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5章 晉代魏和三國的統一(1)(1 / 3)

一、任用賢能,鎮壓反叛——司馬師鞏固統治

司馬懿死後,司馬師以輔軍大將軍輔政。後又遷為大將軍、加侍中,持節、都督中外軍事、錄尚書事。掌握了軍政大權。他想幹出一番事業來。

司馬師的才幹和品德,司馬懿在世時就有突出表現。史稱他“雅有風采,沉毅多大略。”《晉書·景帝紀》。他為官清廉,不貪汙受賄。

中護軍“主武官選舉”,是一個有油水的肥缺,前後為此官者,都“不能止貨賂”,連有名望的蔣濟、夏侯玄手腳都不幹淨。

蔣濟為中護軍時,買官有個價目,有謠言說:“欲求牙門,當得千匹;百人督,五百匹。”《三國誌·魏誌·夏侯尚傳》附《夏侯玄傳》裴注引《魏略》。意思是說,想當牙門將,要交納一千匹絹;想當一百人的小隊長,要交納五百匹絹。

夏侯玄代替蔣濟為中護軍後,仍然“不能止絕人事”《三國誌·魏誌·夏侯尚傳》附《夏侯玄傳》裴注引《魏略》。拉關係走後門,貪汙受賄的事情仍然盛行。

司馬師代替夏侯玄為中護軍後,用人公正無私,一改過去貪贓枉法的狀態,他“整頓法令”,嚴格執行,“人莫犯者”《三國誌·魏誌·夏侯尚傳》附《夏侯玄傳》裴注引《魏略》。

洛陽政變時,司馬師成為司馬懿的主要助手。他沉著冷靜,指揮調動軍隊,“鎮靜內外,置陣甚整。”司馬懿不禁稱讚說:“這小子還行啊!”《晉書·景帝紀》。

司馬師主掌朝政後,注意改善政治,籠絡曹魏舊臣,命令百官推舉賢才,主張孝道,撫恤窮孤,提高辦事效率,任命的州郡長官、朝中大臣,都比較得當,基本上能實行開明政策。

司馬師先將一些可信賴的得力“幹部”,分布於各個不同的重要崗位,發揮著積極作用。史書記載說:

(司馬師以)諸葛誕、毌丘儉、王昶、陳泰、胡遵都督四方,王基、州泰、鄧艾、石苞典州郡,盧毓、李豐掌選舉,傅嘏、虞鬆參計謀,鍾會、夏侯玄、王肅、陳本、孟康、趙酆、張緝預朝議,四海傾注,朝野肅然。《晉書·景帝紀》。

其中的王昶、陳泰、胡遵、王基、州泰、鄧艾、石苞、盧毓、傅嘏、王肅等,都是原來同司馬懿關係比較好的可靠人才。

司馬師自己也親自選用賢才。如,一個叫李熹(字季和)的人。“少有高行,博學研精”,三府多次征辟,不就。司馬懿為太傅時,也征辟李熹為太傅屬,李熹以有病為由固辭,司馬懿沒有責備他。

司馬師掌權後,任命李熹為大將軍從事中郎,李熹接受了。二人會見時,司馬師問李熹說:“過去先公(司馬懿)辟君而君不應,如今我任命君而君至,為什麼呀?”李熹半開玩笑地回答說:“先君以禮見待,熹得以禮進退。明公(司馬師)以法見繩,熹畏法而至。”《晉書·李熹傳》。

後來,李熹對司馬氏幫助很大,官至尚書仆射,拜特進、光祿大夫。死時,“家無儲積”,是一個清官。

有人請求改易過去一些製度,司馬師說:“‘不識不知,順帝之則’,詩人之美也。三祖典製,所宜遵奉,自非軍事,不得妄有改革。”《晉書·景帝紀》。意思是說:“不明白不知道的事情,應當按照先帝的規則去辦,這是《詩經》所讚美的。三祖(曹操、曹丕、曹叡)所製定的典則,應當繼續遵守奉行,除非是軍事方麵的特殊需要,其他都不得隨意改動。”看來司馬師很有政治頭腦,注意政治上的連續性和穩定性,胡亂改革是不利於穩定政局的。

當司馬師想進一步改善政治,有所作為時,又不得不投入到嚴酷的政治軍事鬥爭當中。

嘉平五年(253年),東吳太子太傅諸葛恪發二十萬軍攻打淮南,圍攻合肥新城,司馬師調兵遣將,命魏軍采取高壘固守的戰術,雙方相持數月,吳軍遭遇疫病,諸葛恪“攻城力屈,死傷太半。”《晉書·景帝紀》。最後不得不撤軍。

嘉平六年(254年),中書令李豐和張皇後的父親光祿大夫張緝、黃門監蘇爍等密謀除掉司馬師,以太常夏侯玄代替司馬師掌政,因事機泄露,被司馬師全部殺掉,並奏請皇帝將皇後張氏廢掉,曹芳“深不自安”。司馬師以為這件事同皇帝曹芳有關,無法再侍奉這個昏庸荒淫的皇帝,便在眾大臣的支持下,奏請郭太後廢掉曹芳,另立十三歲的高貴鄉公曹髦(曹叡弟弟曹霖的兒子)為帝。原來司馬師想擁立曹操的兒子、“仁聖明允”、皇室之長的彭城王曹據為帝,郭太皇則認為輩分不合適,且又不屬於魏明帝這一支的子孫,非要立曹髦不可,司馬師隻好聽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