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節 把孩子當成人(1 / 1)

恐怕沒有一個家長不把兒女看作是人的。但多數父母隻把孩子視同生物人,至多是自然人,而不肯承認其作為社會人的獨立地位。由是,產生了教育方法失當、兩代人抵牾的矛盾。

既然是人,他們就應有自己獨特的想法,既區別於別人,也區別於父母。他們有勞動、參與和遊戲的願望,也有休息和拒絕別人幹涉的權利。孩子和成人的區別僅僅是在體力和經驗上,他們依賴性較大,但仍然強烈抗拒成年人把他們設計成為隻會背唐詩三百首的玩偶的企圖。

因為他們是人。

從科學的角度來看,兒女與父母的關係並不重要。說父母恩重如山,烏鴉反哺、子孝父慈等警世大義,除去倫理方麵(這與民族不同有很大區別)的意義之外,此番話可以說毫無意義。作為人的存在,父母與子女隻有生產者、撫養者和教育者(不是全部)以及經濟資助者(部分階段)之間的聯係,這種關係會導致親善,也可能導致疏遠,並非人人圓滿。一個人來到世上,又和環境產生其它的關係,包括自然環境,如空氣、水、陽光和玩具;社會環境,如醫生、保育員和小朋友;心理環境,如喜悅與憂傷,人文環境,如音響色彩和教育背景;甚至可以細分到理化環境,如冷熱甜酸等等。因此,孩子出生伊始便和世界產生了複雜和多方麵的聯係,進而擁有自己的世界。與父母的關係盡管時間較長,隻能是他們與世界的一部分關係,並不應該由此妨礙他們獨立人格的發展。

把父母與孩子的關係說得如此淡漠,可能有些悲哀,但事實確乎如此。也許有的母親說:“可我是多麼愛自己的孩子啊,需要的話可以為他獻出生命。”這是完全可能的,愛,作為一種心理反應,可以施予任何人,但並不能否認這樣一個結論:母親和孩子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誰也不能占有對方。相貌上的肖似,也不會成為占有的標誌。

在這一點上,動物的聰明有甚於人,它們隻承認自己作為生產者和撫養者的義務,然後將子女視同旁人,平等競爭,共同擁有世界。人卻希望永遠占有兒女。因此,作為父母的常常錯誤地發問:“這孩子為什麼不聽你的話呢?”

問題不妨倒過來問:“這孩子為什麼總聽你的話呢?”就像你的同事不一定聽你的話一樣,孩子也同樣。你可能說:“我說的正確,就必須聽。”但是,正確卻不被接受的意見不是很多嗎?對於一種意見,聽取者同時具有聽與不聽的雙重權利,即選擇的權利。這與雙方是什麼關係無關,因為他是人。說到這裏,也許有人不悅,說“孩子是我生的,就必須聽我的。”或“我是他(她)的父親(母親)!”。這又回到了先前那個問題,即生產者的權利並不等於所有權利。所謂“說”,對孩子來說,指的是某種教育,教育隻能是某種知識的輸入和觀念的引導,其效果的好壞也不取決於雙方的關係。

正因為許多父母並未真正地把兒女當做人來看待,因此做出許多錯誤甚至愚昧的事。

不承認兒女有獨自選擇樂趣的權利,強迫他們作畫、彈琴,結果一事無成。

不承認兒女有獨自生活的權利,所有勞務都代為包攬,使他們在成人之後,仍然是無法自理生活的廢物。

不承認兒女是天分平常的普通人,因而甚至出現了孩子考不上大學被父母毒打致死的悲劇。

不承認兒女是有自身生理發育的正常人,對性心理進行遏製禁錮,造成極端無知或極端放縱的不良後果。

把孩子當作人吧,兩代人的最佳關係是朋友關係。每當女兒不按我的吩咐作事,我都壓抑著惱火,並在心裏默念:“她也是人”。我相信這種姿態會使她成長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