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五 大蒙古國的創建(1 / 3)

(一)

1206年(金泰和六年,丙寅),帖木真回到斡難河源。全蒙古的貴族們在這裏聚會,立起白色大纛旗,奉帖木真為全蒙古的汗,號“成吉思汗”,即“雄武之王”。

帖木真沒有沿用“可汗”或“合罕”稱號。這個習用的稱號意思是眾汗之汗,即各部落長推舉的部落聯盟長,現在對帖木真已然是不適宜了。他已不隻是各部落的共同領袖,而且是包括被征服諸族在內的統一的大蒙古國的雄武帝王。漢人稱他“成吉思皇帝”。

雖然形式上還保存著某些古老的傳統,這個聚會也已不同於以前的選汗會議,而是蒙古民族的建國大典。

在此以前,中國的北方曾先後有過鮮卑、契丹、女真等幾個民族建立過自己的國家政權。那是在承受了漢族的深厚影響並在一些漢人士大夫的幫助下實現的。成吉思汗卻還沒有這樣的條件。他在建國前不曾和漢族政權發生過多少接觸,也沒有漢人士大夫來幫助他完成這個任務。他適應當時曆史發展的要求和草原遊牧民的特點,參照草原上的舊製和金朝的某些製度,把蒙古國建立了起來。

蒙古氏族部落早已到處雜居了。隨著戰爭的發展,部落組織日甚一日地遭到破壞。到處還雜居著新加入的外族人。奴隸的數目不斷地增長。塔塔兒、克烈和乃蠻的牧地現在都已被占領。對於這樣廣大區域、繁多部眾的統治,殘破的氏族製度是完全無能為力了。它需要以新的製度來代替。

在世界上許多定居民族的曆史上,代替這個舊製度的新製度,一般是“按地區來劃分國家管理下的人民”。蒙古草原上遷徙無常的遊牧民也同樣需要按地區來劃分,隻不過不能自上而下完全按照固定的地區,因為他們的住地並不能完全固定下來。

成吉思汗建立的國家被稱為“大蒙古國”,劃分為四個大的地區。西部地區直到阿爾泰山,大抵相當乃蠻、克烈的舊地,由博爾術統轄,號右翼萬戶。東部地區直到大興安嶺,由木華黎統轄,號左翼萬戶。納牙阿被委作中軍萬戶,在成吉思汗直接統帥下管理中心地帶。此外,北麵額兒的失河流域狩獵民的森林地帶,委派豁兒赤萬戶鎮守。這些所謂萬戶,並不是機械地管理萬家部民,而隻表明是位於千戶之上的萬民統領。

但在萬戶統治的各個區域內,就還是依十進製單位,千戶、百戶、十戶逐級統屬了。這是傳統的舊形式,但已具有不同的新內容。成吉思汗在建國時委派了九十五名千戶那顏。有一些千戶在舊氏族廢墟上依然保持著殘存的血緣紐帶,但總的說來,十戶、百戶和千戶之間,千戶和萬戶之間,都已不是原來氏族部落的血緣組織,而是依據大地區劃分雜居各氏族成員的新編製了。

軍事係統和行政係統相結合,是大蒙古國的一個顯著特點。

這裏不能把基層統治按地區劃分得很瑣細,不僅由於遊牧的無定所,也還由於便於軍隊的調動,以適應經常的出征。因為在他們看來,向外掠奪牲畜和奴隸也是一種必需的生產手段,而且是更重要和更光榮的生產手段。

各級那顏,戰時是統帥,平時是行政長官。

被選拔來的兵士是各級那顏的伴當(那可兒)。他們要服從那顏的指揮並為那顏服役。戰敗時會成為敵人的俘虜,淪為奴隸。作戰勝利時則可以分獲財物、牲畜和人口,並且有可能上升為那顏,儕於貴族的行列。

在這個遍布全國的軍事係統之外和之上,還有一支在汗的周圍,保護汗的統治和執行汗的意旨的強大護衛軍—怯薛軍。這是在成吉思汗原有的護衛軍基礎上擴建的。以前的八十宿衛,現在擴充為一千名。七十散班擴充為八千名,與一千名箭筒士合成為萬人大軍。在八千名散班中包括一千名戰時充先鋒的勇士軍,仍由合撒兒統領。

這一萬名怯薛軍主要是由各級那顏(貴族官員)子弟中選拔來的,隻有一小部分是選自無官職貴族或平民的子弟。現在,千戶以下的那顏就已有九千五百名之多了。成吉思汗規定,凡當選作怯薛軍的軍士,其地位高出於千戶那顏之上。凡是千戶子弟當選的並可自帶十名隨從的伴當,百戶子弟可帶五名,十戶及一般貴族子弟可帶三名。此外,各級那顏的子弟還可帶來自己的一名兄弟。

這樣組成的特種軍,它的貴族階級的性質再明顯不過了。對外作戰時,它作為主力軍(大中軍)去擄獲人畜,優先得到財物。

經常的對內職責,則是作為汗國的實體附屬物捍衛著以成吉思汗為首的貴族統治。它是軍隊,又是“警察”。當時還沒有中央行政官員的設置。怯薛的職掌,包括“冠服、弓矢、飲食、文史、車馬、廬帳、府庫、醫藥、卜祝之事”。輪流值番的怯薛長也往往協助汗來處理國家事務。在這意義上,它又是立於各級那顏之上的中央行政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