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一個新人生論(下)(3)(1 / 2)

第五節人生術

儒家之知命,亦是一種人生術。今再以人生術為題目,略廣論之。

好之意義,已如上述。若將好分類,則好可有二種:即內有的好(intrinsic good)及手段的好(instrumental good)。凡事物,其本身即是可欲的,其價值即在其本身,吾人即認其為有內有的好;嚴格地說,唯此種方可謂之好。不過在此世界,有許多內有的好,非用手段不能得到。凡事物,我們須用之為手段以得到內有的好者,吾人即認其為有手段的好。換言之,內有的好,即欲之目的之所在;手段的好,非欲之目的之所在,但吾人可因之以達目的者。不過在此世界中,何種事物為有內有的好,何種事物為有手段的好,除少數例外外,全不一定。譬如吾人如以寫字為目的,則寫字即為有內有的好;如寫信抄書,則寫字即成為有手段的好。大概人生中之一大部分的苦痛,即在許多內有的好,非因手段的好不能得到,而手段的好,又往往幹燥無味。又一部分的苦痛,即在用盡幹燥無味的手段,而目的仍不能達,因之失望。但因人之欲既多,世上大部分的事物,都可認為有內有的好。若吾人在生活中,將大部分有手段的好者,亦認為有內有的好,則人生之失望與苦痛,即可減去一大部分。“君子無入而不自得焉”,正因多數的事物,多可認為有內有的好,於其中皆可“自得”。此亦解決人生問題之一法也。

近來頗有人盛倡所謂“無所為而為”,而排斥所謂“有所為而為”。用上所說之術語言之,“有所為而為”即是以“所為”為內有的好,以“為”為手段的好;“無所為而為”即是純以“為”為內有的好。按說“為”之自身,本是一種內有的好;若非如老僧入定,人本不能真正無為。人終是“動”物,終非動不可。所以監禁成一種刑罰;閑人常要“消閑”,常要遊戲。遊戲即是純以“為”為內有的好者。

人事非常複雜,其中固有一部分隻可認為隻有手段的好者;然亦有許多,於為之之際,可於“為”中得好。如此等事,吾人即可以遊戲的態度做之。所謂以遊戲的態度做事者,即以“為”為內有的好,而不以之為手段的好。吾人雖不能完全如所謂神仙之“遊戲人間”,然亦應多少有其意味。

不過所謂以遊戲的態度做事者,非隨便之謂。遊戲亦有隨便與認真之分;而認真遊戲每較隨便遊戲為更有趣味,更能得到“為之好”,“活動之好”。國棋不願與臭棋下,正因下時不能用心,不能認真故耳。以認真遊戲的態度做事,亦非做事無目的、無計劃之謂。成人之遊戲,如下棋、賽球、打獵之類,固有目的,有計劃;即爛漫天真的小孩之遊戲,如捉迷藏之類,亦何嚐無目的、無計劃?無目的無計劃之“為”,如純粹衝動及反射運動,雖“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然以其為無意識之故,於其中反不能得“為之好”。計劃即實際活動之尚未有身體的表現者,亦即“為”之一部分;目的則是“為”之意義。有目的計劃,則“為”之內容愈豐富。

依此所說,則欲“無所為而為”,正不必專依情感或直覺,而排斥理智。有純粹理智的活動,如學術上的研究之類,多以“為”為內有的好;而情感之發,如惱怒憤恨之類,其態度全然傾注對象,正與純粹理智之態度相反。亞力士多德以為人之幸福,在於其官能之自由活動,而以思考——純粹的理智活動——為最完的、最高的活動(參看第九章第十節),其說亦至少有一部分之真理。功利主義固太重理智,然以排斥功利主義之故,而必亦排斥理智,則未見其對。功利主義必有所為而為,其弊在完全以“為”為得“所為”之手段;今此所說,謂當以“所為”為“為”之意義。換言之,彼以“為”為手段的好,而以“所為”為內有的好;此則以“為”為內有的好,而以“所為”為使此內有的好內容豐富之意義。彼以理智的計劃為實際的行為之手段,而此則謂理智的計劃亦是“為”,使實際的行為內容豐富之“為”。所以依功利主義,人之生活多幹燥——莊子所謂“其道太觳”——而重心偏倚在外;依此所說,則人之生活豐富有味,其重心穩定在內(所謂重心在內在外,用梁漱溟先生語)。

人生之中,亦有事物,隻可認為有手段的好,而不能認為有內有的好。如有病時之吃藥,用兵時之殺人等是。此等事物,在必要時,吾人亦隻可忍痛作之。此亦人生不幸之一端也。

第六節死及不死

人死為人生之反麵,而亦人生之一大事。《列子》雲:“子貢倦於學,告仲尼曰:‘願有所息。’仲尼曰:‘生無所息。’子貢曰:‘然則賜息無所乎?’仲尼曰:‘有焉耳。望其壙,睾如也,宰如也,墳如也,鬲如也,則知所息矣。’子貢曰:‘大哉死乎!君子息焉,小人伏焉。’仲尼曰:‘賜,汝知之矣。人胥知生之樂,未知生之苦,知老之憊,未知老之佚,知死之惡,未知死之息也。’”(《天瑞》)古來大哲學家多論及死。柏拉圖且謂學哲學即是學死(《非都》,64節)。人皆求生,所以皆怕死。有所謂長生久視之說,以為人之身體,苟加以修煉,即可長生不老。此說恐不能成立。不過人雖不能長生,而確切可以不死;蓋其所生之子孫,即其身體之一部之繼續生活者;故人若有後,即為不死。非僅人為然,凡生物皆如此,更無須特別證明。柏拉圖謂世界不能有“永久”(eternity),而卻得“永久”之動的影像,時間是也(Timaeus,37節)。又謂人不能不死,而卻亦得不死之形似,生殖是也。凡有死者皆盡其力之所能,以求不死。此目的隻可以新陳代謝之法達之,生殖即所以造“新吾”以代“故吾”也。男女之愛,即是求生殖之欲,即所以使吾人於有死中得不死者。故愛之功用,在使有死者不死,使人為神(以上見《一夕話》,207、208節)。後來叔本華論愛,更引申此義(《世界如意誌與觀念》英譯本第三冊,336頁)。儒家注重“有後”,及重視婚禮,其根本之義,似亦在此。孔子曰:“天地不合,萬物不生;大昏,萬世之嗣也;君何謂已重焉?”(《禮記·哀公問》)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蓋人若無後,則自古以來之祖先所傳下之“萬世之嗣”,即自此而斬,或少一支;謂此為不孝之大,亦不為無理[2]。此等注意“神工鬼斧的生小孩”(吳稚暉先生語)之人生觀,誠亦有生物學上的根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