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女代嫁(1 / 1)

“原文”

唐冀州長史吉懋,欲為子頊娶南宮縣丞崔敬長女。敬不許,脅以事,懼而許焉。擇日下函。妻鄭氏不知也。及花車至,鄭始知之,抱長女大哭。長女亦堅臥不起。敬無以為計,欲自盡。其小女白其母曰:“父有急,應殺身救解。設令為婢,尚不合辭,況吉亦望族,何足為恥。姊若不肯,兒請當之。”遂登車而去。後頊官平章事。

“釋讀”

唐朝有個做官的叫吉懋,給兒子吉頊娶親,看準了崔敬的大女兒,但崔敬因大女兒有婚約不能答應,吉懋就以官大一級逼迫崔敬,崔敬隻好同意。吉懋怕崔敬變故,速戰速決,下了聘禮就迎娶兒媳。花轎到了,崔敬的妻子才知道,大女兒哭著不肯。崔敬怕得罪上級,又說服不了妻女,正在進退兩難的時節,小女兒站出來說:“父親已答應,作為女兒應該以順為孝。吉家也是名門望族,如果姐姐不同意,父母又很為難,我願意嫁到吉家。”於是,上了花轎嫁到吉家,後來吉頊官做到了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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