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明曹桂妻張氏,年二十四而寡,遺腹生女。念家無他丁,翁嗣將絕,日諷姑為翁娶妾。從之,得一子。彌月,妾死。張即以己女托族母,而自乳翁子。逾年,翁姑並沒。或謂之曰:“汝辛苦撫夫弟,能以夫弟為後耶?”張曰:“夫弟後翁,他日得生二子,則其一即我後也。”
“釋讀”
明朝有個叫曹桂的人,娶妻張氏,張氏二十四歲守寡,隻有一個女兒。因家中沒有男丁,張氏勸公公娶妾,後來妾生了一個兒子就病死了。張氏把自己的女兒托付給娘家,自己撫養丈夫的弟弟。後來,公公婆婆都去世了。有人說:“你辛辛苦苦撫養丈夫的弟弟,能以他為後嗎?”張氏說:“以後他要是能有兩個兒子,那其中一個就算是我的兒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