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明慈溪人郝氏女,年十四歲。父母俱亡。獨與兄嫂居。其兄病痿臥。值倭寇入縣,嫂出奔,呼女與偕。女曰:“我室女,將安之。且爾我俱去,誰扶吾兄者。”乃堅決侍兄病而不行。倭寇至,縱火,女力扶其兄,避空室,竟被燔灼俱死。
“釋讀”
明朝時有家人姓郝,父母生了一男一女先後去世,女兒隻好跟哥哥嫂子過日子。哥哥得了筋肉疲軟的痿癱病,臥床不起。這時候倭寇打過來,嫂嫂叫她一起逃走,郝家女說:“我一個閨門不出的大姑娘逃到哪裏去?哥哥一個人留下怎麼辦呢,誰照顧他呢?”於是,她堅決不肯逃走,在家侍奉哥哥。倭寇來了,燒了房子,她隻好扶著哥哥避到空房子裏,竟然被烈火燒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