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明劉氏二孝女,汝陽人。父玉生七女,無子,家貧力田,嚐至壟上歎曰:“生女不生男,使我扶犁不輟也。”其第四第六女聞之,惻然,遂立誓不嫁。著短衣,代父耕作,以菽水承歡。及父母相繼卒,無力營葬,二女即屋為丘,日定省焉。隆慶四年,督學副使楊俊民,知府史桂芳詣其舍,請見,時二女年皆六十餘矣。
“釋讀”
明朝時有個叫劉玉的人生了七個女兒,沒有兒子。他每天在田地裏種地,一個人幹活,沒有男孩子幫他,他常常歎氣說:“生女孩不如生男孩,我都老了還要在田裏辛勤耕作。”他的話讓第四、第六兩個女兒聽到了,她們發誓不嫁人。於是,她們開始穿起男人的短衣短褲,替父親在田裏耕作。她們盡心服侍父母,殷勤備至。等到父母相繼去世後,因無力安葬父母,她們把居室改成父母的墳室,像生前一樣每日請安。隆慶四年,督學副使楊俊民和知府史桂芳去看望她們,此時兩姐妹已六十多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