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陳讓產(1 / 1)

“原文”

宋餘楚繼妻陳氏,生子翼,三歲而楚死。陳氏盡以其產與前妻二子。謂翼曰:“彼無母,勿以此為爭也。”翼年十五,使遊學四方,氏窮窶,幾無以自存。翼在外十五年,成進士歸,迎母入官。氏聞前妻二子貧困,又收養而存恤之。

“釋讀”

宋朝時有個叫餘楚的人續娶一個妻子叫陳氏,生了一個兒子叫餘翼。餘翼三歲的時候餘楚去世了。陳氏就把家產分給了前妻的兩個兒子。對自己生的兒子說,你還有母親,你的兩個哥哥母親都沒有了,不能與兩個哥哥爭家產。餘翼十五歲的時候到處遊學,陳氏過著貧困的日子。十五年後餘翼中了進士,他把母親接過去一同生活。後來陳氏聽說前妻的兩個兒子生活貧困,就叫兒子把他們都接來一同生活,養育他們的後代長大成家立業。陳氏的美名人見人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