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乾
死對我並不陌生。還在三四歲上,我就見過兩次死人:一回是我三叔,另一回是我那位賣烤白薯的舅舅。印象中,三叔是坐在一張凳子上咽的氣。他的頭好像剃得精光,歪倚在嬸嬸胸前。嬸嬸一邊擺弄他的頭,一邊顫聲地責問:“你就這麼狠心把我們娘兒幾個丟下啦!”接著,那腦袋就耷拉下來了。後來,每逢走過剃頭挑子,見到有人坐在那裏剃頭,我就總想起三叔。舅舅死得可沒那麼痛快。記得他是雙腳先腫的。舅母淚汪汪地對我媽說:“男怕穿靴,女怕戴帽。我看他是沒救了。”果然,沒幾天他就蹬了腿兒。
真正感到死亡的沉痛,是當我失去自己媽媽的那個黃昏。那天恰好是我生平第一次掙錢——地毯房發工資。正如我在《落日》中所描繪的,那天一大早上工時,我就有了不祥的預感。媽一宿渾身燒得滾燙,目光呆滯,已經不大能言聲兒了。白天幹活我老發愣。發工資時,洋老板剛好把我那份給忘了。我好費了一番周折才拿到那一塊五毛錢。我一口氣就跑到北新橋頭,胡亂給她買了一蒲包幹鮮果品。趕回去時,她已經雙眼緊閉,神誌迷糊,在那裏捯氣兒哪。我硬往她嘴裏灌了點荔枝汁子。她是含著我掙來的一牙蘋果斷的氣。
登時我就像從萬丈懸崖跌下。入殮時,有人把我抱到一隻小凳子上,我喊了她最後一聲“媽”——親友們還一再叮囑我可不能把淚滴在她身上。在墓地上,又是我往墳坑裏抓的第一把土。離開墓地,我頻頻回首:她就已經成為一個尖尖的土堆了。從那以後,我就開始孤身在茫茫人海中漂浮。
我的青年時期大部分是在戰爭中度過的,死人還是見了不少。“八一三”事變時,上海大世界和先施公司後身掉了兩次炸彈,我都恰好在旁邊。我命硬,沒給炸著。可我親眼看到一輛輛大卡車把血淋淋的屍體拉走。倫敦的大轟炸就更不用說了。
死究竟是咋回事?咱們這個民族講求實際,不喜歡在沒有邊際的事上去費腦筋。“未知生焉知死!”十分幹脆。英國早期詩人約翰·鄧恩曾說:“人之一生是從一種死亡過渡到另一種死亡。”這倒有點像莊子的“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都把生死看作連環套。
文學作品中,死亡往往是同恐怖聯係在一起的。它不是深淵,就是幽穀。但丁的《神曲》與密爾頓的《失樂園》中的地獄同樣嚇人。英國作家中,還是哲人培根來得健康。他認為死亡並不比碰傷個指頭更為痛苦,而且人類許多感情都足以壓倒或戰勝死亡。“仇隙壓倒死亡,愛情蔑視死亡,榮譽感使人獻身,巨大的哀痛使人撲向死亡。”他蔑視那些還沒死就老在心裏嘀咕死亡的人,認為那是軟弱怯懦,並引用朱維諾的話說,死亡是大自然賜給人類的恩惠之一,它同生命一樣,都是自然的產物。“人生最美的挽歌莫過於當你在一種有價值的事業中度過了一生。”這與司馬遷的泰山與鴻毛倒有些異曲同工之妙。
死亡,甚至死的念頭,一向離我很遠。第一次想到死是在1930年的夏天。其實,那也隻在腦際閃了一下。那是當《夢之穀》中的“盈”失蹤之後,我孤身一人坐了六天六夜的海船,經上海、塘沽回到北京的那次。那六天我不停地在甲板上徘徊,海浪朝我不斷齜著白牙。作為統艙客,夜晚我就睡在甲板上。我確實冒出過縱身跳下去的念頭。挽住我的可並不是什麼崇高的理想。我隻是想,媽媽自己出去傭工把我拉扯這麼大,我輕生可對不起她。我又是個獨子,這就仿佛非同一般。其實,歸根結底,還是我對生命有著執著的愛,那遠遠超出死亡對我的誘惑。
隻有在一九六六年的仲夏,死才第一次對我顯得比生更為美麗,因為那樣我就可以逃脫無緣無故的侮辱與折磨。坐在牛棚裏,有一陣子我成天都在琢磨著各種死法。我還總想死個周全,妥善,不能拖泥帶水。首先就是不能牽累家人。為此,我打了多少遍腹稿,才寫出那幾百字無懈可擊的遺囑。我還要確保死就死個幹脆,絕不可沒死成反而落個殘疾。我甚至還想死個舒服。所以最初我想投河自盡:兩口水咽下去,就人事不省了。那天下午我騎車到自己熟稔的青年湖去,可那裏滿是戴紅箍的。我也曾想從五層樓往下跳,並且還勘察過——下麵倒是洋灰地,但我仍然不放心。所以那晚我終於采取了雙重保險的死法:先吞下一整瓶安眠藥,再去觸電。我怕家人因救我而觸電,所以還特意搬出孩子們寫作業的小黑板,用粉筆寫上“有電”兩個大字,我害怕臨時對自己下不去手,就先灌下半瓶二鍋頭才吞安眠藥的。沒等我紮到水缸裏去觸電,就倒下失掉了知覺。
我真有一副結實的胃!也謝謝隆福醫院的那位大夫。十二個小時以後,我又坐在出版社的食堂裏啃起饅頭了。對於又重返人世,我感到慶幸,盡管周圍的紅色恐怖沒有什麼改變。我太熱愛生活了,那次自盡是最大的失誤。我遠遠地朝著飯廳另一端也在監視之下、可望而不可即的潔若發誓:我再也不尋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