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九六六年到今,又快三十年了。我越活越歡勢,尤其當我記起自己這條命——這段辰光,真正是白白撿來的。當年,隆福醫院的大夫滿可以不收我這個“階級敵人”,勒令那輛平板三輪把我拉走了事。那時,這樣做還最合乎立場鮮明的標準。即便勉強收下,也盡可以馬馬虎虎,敷衍了事。沒有人會為一個“階級敵人”給自己找麻煩。然而那位正直的大夫卻收下了我。當然,他(她)隻好在我的病曆上寫下了“右派畏罪自殺”幾個字(我是後來看到的)。這是必要的自衛措施。但是他(她)認真地為我洗了胃,洗得幹幹淨淨。
人在一場假死之後,對於生與死有了嶄新的認識。從此,它使我正確地麵對人生了。死,這個終必到來的前景,使我看透了許多,懂得生活中什麼是可珍貴的,什麼是糞土;什麼持久,什麼是過眼浮雲。我再也不是霧裏看花了,死亡使生命對我更成為透明的了。
死亡對我還成為一個巨大的鞭策力量。所以一九七九年重新獲得藝術生命之後,我才對自己發誓要“跑好人生這最後一圈”。“最後”二字就意味著我對待死亡的坦蕩胸懷。我清醒地知道剩下的時間不會很長了。我並不把死看做深淵或幽穀。它隻不過是運動場上所有跑將必然到達的終點,也即是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所以在醫院裏散步每走過太平間,我一點也不膽怯。兩次動全身麻醉的大手術,我都是微笑著被推入手術室的。心裏想,這回也許是終點,也許還不是。及至開完刀,人又活過來之後,我就繼續我的跑程。
我的姿勢不一定總是好的,有時還難免會偏離了跑線。然而我就像一匹不停蹄的馬,使出吃奶的勁頭來跑。三十年代上海有過跑狗場,場上,一個電動的兔子在前頭飛馳,狗就在後邊追。死亡之於我,就如跑道上的電兔子和追在後邊的那隻狗。
有人會納悶我何以在寫完《未帶地圖的旅人》之後,還有興致又寫了文學回憶錄。一九五七年大小報紙對我連篇累牘地揭批以及那位頂頭上司後來寫的《蕭乾是個什麼人》,對我起了激勵作用。我就是要認認真真地交代一下自己。
這十二年,我同潔若真是馬不停蹄地爬格子。就連在死亡邊緣徘徊的那八個月,腎部插著根橡皮管子,我也沒歇手,還是把《培爾·金特》趕譯了出來。當時我確實是在跟死亡拚搏,無論如何不願丟下一部未完成的譯稿。是死神促使我奮力把它完成。
我已經好幾年沒進百貨公司了,卻熱衷於函購藥物及醫療器械。我想盡可能延年益壽。每逢出訪或去開會,能直直地躺在賓館的大洋瓷澡盆裏痛痛快快地洗個熱水澡,固然是一種有益於健康的享受,我卻不願意為此而搬家,改變目前的平民生活。
我酷愛音樂,但隻願守著陪我多年的雙卡半導體,無意添置一套音響設備。奇怪,人一老,對什麼用過多年的舊東西都產生了執著的感情。
既然兒女都不急於結婚,我膝下至今沒有第三代。但我身邊有一簇喊我“蕭爺爺”的年輕人,他們不時來看我,我從他們天真無邪的言談笑聲中,照樣也得到溫馨的快樂。
死亡的必然性還使我心胸豁達,懂得分辨生活中各種事物的性質和分量,因而對身外之物越看越淡。我經常對自己也對家人說:“什麼也帶不了走!”物質上下論占有多少,榮譽的梯階不論爬得多高,最終也不過化為一撮骨灰。倒是每聽到一支古老而優美的曲子就想:哪怕一生隻創作出一宗悅耳、悅目或悅心的什麼,能經得起時間的磨損,也不枉此生。在自己的生活位置上盡了力,默默無聞地做了有益於同類的事,撒手歸去,也會心安理得。
在跑最後一圈時,死亡這個必將使我與家人永別的前景,還促進了家庭中的和睦。由於習慣或對事物想法的差異,緊密生活在一起的家人有時難免會產生一瞬間的不和諧。遇到這種時刻和場合,最有力的提醒就是“咱們還能再相處幾年啦!”任何扣子都能在這一前景下迎刃而解,誰也不願說日後會懊悔的話,或做那樣的事。
怕死,以為人可以永遠不死或者死後還能帶走什麼,都是徹頭徹尾的唯心主義。死亡神通廣大,它能促使人奮勇前進,又能看透事物本質。我想來想去,唯一的解釋就是:死亡的前景最能使人成為唯物主義者,因而也就無所畏懼了。“人隻有一輩子好活。”認識了死,才能活得更清醒,勁頭更足,更有目標。
願與天下老人共勉之。
一九九二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