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嚴
如果知道生與死是必然的過程,那麼,生命的本身就是尊嚴。因為生存和死亡是沒有辦法分割的。出生時,就已確定了死亡的必然來臨。因此,生存並不麻煩可憐,死亡也不需要覺得悲哀淒苦,而是要看我們對生存及死亡的態度而定。
生與死,是一個廣泛而深入的題目。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想法及立場。這個主題,在近三十年來,漸漸受到東西方人士的重視,有許多的學者,從哲學、宗教、醫學等多角度的立場來探討。在西藏係統的佛教,談到很多關於這類的問題,我大致上也看過一些,不過,我今天不是以西藏佛教的角度來討論,而是以中國漢傳係統佛教的立場,來談談生與死的尊嚴。
我不是一個研究生死學的學者專家,我隻知道從佛法的觀點、對佛法的認識,以及對生死的體驗及觀察來加以說明。今天的這場演講,我將它分為八個子題。
一、由生命的無奈、無所依賴及無所適從,轉變為生命的可愛、可貴與自我肯定。
有很多佛教徒,對生命的感受是負麵的,認為生命是無奈的、受罪的,是一種負擔,這是不了解佛法的原因。佛說:“人身難得,佛法難聞。”我們法身的慧命,就是要如何開悟,如何成佛。開悟成佛,一定要用我們這個色身,才能達成修行的目的。色身就是肉體的生命,也隻有在人的生命過程中,才可以聽到佛法、修行佛法。
許多人認為,修行是要到佛國淨土去修,這種觀念是錯誤的。因為菩薩要成佛,一定是在人間,不是以其他類別的眾生形態成佛。必須先要有人的身體之後,才能發心。發菩薩心,修菩薩道,然後成佛。因此,人的身體是最可愛的、最可貴的。由凡夫成為菩薩,由菩薩到佛,都是在人間修成的。
二、生命的出生與死亡,關係密切,不可分割。出生之時已確定了死亡的必然來臨。生未必可喜,死未必可哀,生命若無尊嚴,何喜之有?死亡若有尊嚴,何可悲哀?
如果知道生與死是必然的過程,那麼,生命的本身就是尊嚴。因為生存和死亡,是沒有辦法分割的。出生時,就已確定了死亡的必然來臨。因此,生存並不麻煩可憐,死亡也不需要覺得悲哀淒苦,而是要看我們對生存及死亡的態度而定。如果生存、生活得沒有尊嚴,那死亡有什麼好可惜的?生命又有什麼可喜的?相反地,如果死得很有尊嚴,那死亡又有什麼可以悲哀的呢?
三、生命的尊嚴,是從活得有意義、有價值、有目標之中來體驗和顯示的。
人的生命,就是生與死的一個階段和一個過程。生命的尊嚴可以從倫理的關係、社會的角度、曆史的判斷、哲學的理論以及宗教的信仰等多方麵來確立它的意義和目標。然而,今天我不是從以上的角度來談,而是從一個佛教徒的立場來討論生與死的尊嚴。
(一)生命的意義。從佛教的立場看,生命它是為了受報和還願而存在的。過去許的願,一定要實踐承諾;過去造的業,必須要受報。因此,生命是因為因果的事實而存在。
(二)生命的價值。生命的價值,並不是由客觀的他人來評估判斷、來確立認定,而是自己負起責任,來完成你這一生中必須要完成的責任,同時盡量運用其有限之生命,作最高、最大的奉獻。
每個人在世界上,都扮演著許多不同的角色,像父母、夫妻、兒女、老師、學生等。因此,我們要盡心盡力地盡自己的責任,充實自己,作不求回饋的奉獻。隻是想如何地對他人有益,用物質的、精神的種種能力,來為一個人、兩個人,乃至許許多多的人奉獻,這就是生命的價值。甚至對一個自然的環境,也要盡到保護的責任,也作奉獻,這就是做自利與利人的工作,也是在行菩薩道。
(三)生命的目標。這是需要有個大的方向,來作為自己永久的歸宿。必須將自己的所有分享給他人,回向給一切眾生。同時,繼續發願,願自己能夠成長與消融,能夠圓融與超越,能夠永無止境地奉獻。如果建立這樣的目標,不論人生是長是短,都是極有尊嚴的。
四、生命與死亡是一體的兩麵,所以生存與死亡,都是無限時空中的必然現象。
(一)生是權利,死也是權利;生是責任,死也是責任。活著的時候,接受它、運用它;結束的時候,接受它、歡迎它。我常常對癌症末期的病人說:“不要等死、怕死,多活一天、一分、一秒都是好的,珍惜活著的生命。”因為生存和死亡,都是無限時間之中的必然現象。不應該死的時候不應求死,必須要你死的時候,貪生也沒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