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劉安同時代的司馬談在《論六家要指》中對諸子有評論,並對道家極為推崇。“《易大傳》:‘天下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途。’夫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為治者也,直所從言之異路,有省不省耳……道家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贍足萬物。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移,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務為治”與《淮南子》對諸子產生原因的看法相同,即“百家殊業而皆務於治”,都認為諸子之學最終的共同目的是治理現實社會,理論觀點雖各異,但其現實根源和功能卻是共通的。從而肯定百家存在有其現實的根源和合理性,對百家采取了寬容和吸納的理性態度。在司馬談看來,道家在“術”方麵吸收諸家,實際暗含著在“道”上仍堅持老莊之道,是有所本的。道家吸收了前五家思想的精華,並隨現實的需要不斷變更,因此是最完善的學說。司馬談對道家的概括比較符合漢初具有綜合各家合理思想的《淮南子》的特征。前麵的道德家應是與後麵所言的道家是一回事,但其對道家思想內涵的解說自然不是指我們現今所說的以先秦老莊為代表的道家。
《淮南子》未言“道家”之稱,“道家”這一稱號,始起於《史記》中司馬談的《論六家要指》,司馬遷也使用這一概念。《史記?陳丞相世家》有“始陳平曰:‘我多陰謀,是道家之所禁’”。又《史記?齊悼惠王世家》齊相召平自殺前說:“道家之言:‘當斷不斷,反受其亂’。”《史記》同卷後雲:“太史公曰:陳丞相平少時,本好黃帝老子之術”,“孝文即位,有司議欲定儀禮,孝文好道家之學,以為繁文飾貌,無益於治,躬化謂何耳,故罷去之。”漢初綜合各家思想的所謂道家,顯然不是指先秦的道家,司馬談的道德家和道家應是同一所指,《史記》所言的道家以及劉向、劉歆的道家者流應是指漢初盛行的黃老學。
“雜家”之稱始見於《漢書?藝文誌》,“雜家者流,蓋出於議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國體之有此,見王治之無不貫,此其所長也。及蕩者為之,則漫羨而無所歸心”。《廣雅》有:“雜,聚也。”而《呂氏春秋》有:“四方來雜,遠鄉皆至,則財物不匱,上無乏用,百事乃遂。”高誘注:“‘雜’,會也。”即聚會、聚集之意。“雜”還有雜糅、錯雜的含義。如依此來解釋雜家,隻能說明其內容的多樣性。但漢初的思想家都有吸收多家思想的特點,不能以此作為區分的唯一標準。按《漢書?藝文誌》的說法,雜家是表明作品思想的多源性,且以王治為其所長,而思想過於散漫放縱的則沒有中心。由此可見,雜家從名稱上看不出其思想主旨,不像儒家、法家、名家等,且在學派上沒有指出以某一家為核心,隻是以王道治國為目的。那麼它在源流上就不具備原創性、合法性與正統性。《漢誌》將道家、陰陽家、雜家分別而論,三者是並列的,而在具體指出各家作品時卻又難盡人意。《漢書》指出雜家站在評議朝政的角度,隻是吸取儒墨名法的思想,偏重治國之道,但既是雜家為何沒有吸收當時非常突出的道家、陰陽家的思想,這與《漢書》將具有濃厚的陰陽家和道家思想的《呂氏春秋》和以道家思想為中心兼及其他多家思想的《淮南子》定為雜家實難相符,頗令人費解。這裏未及雜家與道家或黃老學有任何的關係。“知國體之有此,見王治之無不貫”是比較符合的,但如《淮南子》和司馬談都曾所言,各家思想都是“務於治”,都試圖為治理社會提供最合理的理論依據;“漫羨而無所歸心”則不適當,這與《淮南子》自稱及高誘等學者的評論相左。顏師古注“《淮南內》二十一篇。《淮南外》三十三篇”曰:“內篇論道,外篇雜說”。認為所存二十一篇就是內篇。高誘序言:“此書大較歸之於道,號曰‘鴻烈’”。漢代和唐代的一些學者認為《淮南子》的主旨是論道。道是《淮南子》的最高和最基本的範疇。而《淮南子》被列入到《漢書?藝文誌》的雜家類、《隋書?經籍誌》的子部雜類、《舊唐書?經籍誌》丙部雜家、《新唐書?藝文誌》丙部雜家類、《宋史?藝文誌》子類雜家類、《四庫全書總目》子部雜家類。曆代官方史書都視其為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