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1 / 3)

《大唐三藏取經記》者,實是我的成簣堂的插架中之一,而《取經詩話》的袖珍本,則是故三浦觀樹將軍的珍藏。這兩書,是都由明慧上人和紅葉廣知於世,從京都栂尾高山寺散出的。看那書中的高山寺的印記,又看高山寺藏書目錄,都證明著如此。

這不但作為宋槧的稀本;作為宋代所著的說話本(日本之所謂言文一致體),也最可珍重的的罷。然而魯迅氏卻輕輕地斷定道,"此書或為元人撰,未可知矣。"過於太早計了。魯迅氏未見這兩書的原板,所以不知究竟,倘一見,則其為宋槧,決不容疑。其紙質,其墨色,其字體,無不皆然。不僅因為張家是宋時的臨安的書鋪。

加之,至於成簣堂的《取經記》,則有著可以說是宋版的特色的闕字。好個羅振玉氏,於此早已覺到了。

皆(三浦本,成簣堂本)為高山寺舊藏。而此本(成簣堂藏《取經記》)刊刻尤精,書中栂字作栂,敬字缺末筆,蓋亦宋槧也。(《雪堂校刊群書敘錄》)想魯迅氏未讀羅氏此文,所以疑是或為元人之作的罷。即使世間多不可思議事,元人著作的宋刻,是未必有可以存在的理由的。

羅振玉氏對於此書,曾這樣說。宋代平話,舊但有《宣和遺事》而已。近年若《五代平話》,《京本小說》,漸有重刊本。宋人平話之傳於人間者,至是遂得四種。因為是斯學界中如此重要的書籍,所以明白其真相,未必一定是無用之業罷。

總之,蘇峰氏的意思,無非在證明《三藏取經記》等是宋槧。其論據有三--一紙墨字體是宋;二宋諱缺筆(6);三羅振玉(7)氏說是宋刻。

說起來也慚愧,我雖然草草編了一本《小說史略》,而家無儲書,罕見舊刻,所用為資料的,幾乎都是翻刻本,新印本,甚而至於是石印本,序跋及撰人名,往往缺失,所以漏略錯誤,一定很多。但《三藏法師取經記》及《詩話》兩種,所見的卻是羅氏影印本,紙墨雖新,而字體和缺筆是看得出的。那後麵就有羅跋,正不必再求之於《雪堂校刊群書敘錄》,我所謂"世因以為宋刊",即指羅跋而言。現在蘇峰氏所舉的三證中,除紙墨因確未目睹,無從然否外,其餘二事,則那時便已不足使我信受,因此就不免"疑"起來了。

某朝諱缺筆是某朝刻本,是藏書家考定版本的初步秘訣,隻要稍看過幾部舊書的人,大抵知道的。何況缺筆的栂字的怎樣地觸目。但我卻以為這並不足以確定為宋本。前朝的缺筆字,因為故意或習慣,也可以沿至後一朝。例如我們民國已至十五年了,而遺老們所刻的書,驚字還"敬缺末筆"。非遺老們所刻的書,儀字玄字也常常缺筆,或者以甯代儀,以元代玄。這都是在民國而諱清諱;不足為清朝刻本的證據。京師圖書館所藏的《易林注》(8)殘本(現有影印本,在《四部叢刊》中),甯字儀字都缺筆的,紙質,墨色,字體,都似宋;而且是蝶裝(9),繆荃蓀(10)氏便定為宋本。但細看內容,卻引用著陰時夫的《韻府群玉》(11),而陰時夫則是道道地地的元人。所以我以為不能據缺筆字便確定為某朝刻,尤其是當時視為無足重輕的小說和劇曲之類。

羅氏的論斷,在日本或者很被引為典據罷,但我卻並不盡信奉,不但書跋,連書畫金石的題跋,無不皆然。即如羅氏所舉宋代平話四種中,《宣和遺事》(12)我也定為元人作,但這並非我的輕輕斷定,是根據了明人胡應麟(13)氏所說的。而且那書是抄撮而成,文言和白話都有,也不盡是"平話"。

我的看書,和藏書家稍不同,是不盡相信缺筆,抬頭,以及羅氏題跋的。因此那時便疑;隻是疑,所以說"或",說"未可知"。我並非想要唐突宋槧和收藏者,即使如何廓大其冒昧,似乎也不過輕疑而已,至於"輕輕地斷定",則殆未也。

但在未有更確的證明之前,我的"疑"是存在的。待證明之後,就成為這樣的事:魯迅疑是元刻,為元人作;今確是宋槧,故為宋人作。無論如何,蘇峰氏所豫想的"元人著作的宋版"這滑稽劇,是未必能夠開演的。

然而在考辨的文字中雜入一點滑稽輕薄的論調,每容易迷眩一般讀者,使之失去冷靜,墜入彀中,所以我便譯出,並略加說明,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