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唐時候,金陵清涼山上有座廟宇,廟內香火旺盛。許多年輕和尚跟從著名的佛學大師法眼禪師在此學習佛法。其中有一個名叫泰欽的小和尚,聰明過人,性格豪放。
有一次,泰欽躲到後山燒野雞肉吃,恰巧被寺廟管理者瞧見,被罰麵壁三日。可他仍不思悔過,嘻笑稱道:“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好像他比不吃葷的和尚還尊重佛祖釋迦牟尼。這自然引起了眾和尚對他的嫉恨。
有一天,泰欽私自到山下的集鎮上閑逛,慢慢遊到一家門口掛著“三杯倒”招牌的酒肆,不看則已,一看他的強脾氣就來了,心想:“你說‘三杯倒’,我偏要喝他五杯,看我倒不倒?”
泰欽喝得酩酊大醉而歸,竟然還把肚中的汙穢物吐在佛堂上,這下可招來了眾怒。武和尚們持棒槌地,以示抗議;文和尚們聯名上書給法眼禪師,一致要求把泰欽趕下山去,以正寺規。
法眼禪師不忍失掉這一聰慧的弟子,又怕觸犯眾怒。
他對在場的和尚們說;“泰欽觸犯寺規,理應處罰,姑念其學習刻苦聰穎過人,再給他一次機會。試猜一謎,倘若泰欽不能解,而諸位中任何能解,則按寺規將泰欽逼出山門;倘若諸位中無一人能解,而唯有泰欽能解,那麼仍留他下來,麵壁思過。”
法眼禪師接著出一謎語:“老虎脖子上掛著一個金鈴,誰能在不傷老虎的條件下把金鈴摘下來?”
眾和尚想:“殺死老虎能輕而易舉地解下金鈴,可規定不傷害老虎;不傷害老虎去解金鈴,就會被老虎吃掉。”眾和尚們絞盡腦汁、搜索枯腸,結果仍然麵麵相覷,沒有一個人能答得出。
這時,酒意未消的泰欽卻說:“我能解謎!——解鈴還須係鈴人。”
法眼禪師欣然說:“泰欽答得對。”
眾和尚實在泄氣,但法眼禪師有言在先,不便違抗。泰欽也已領悟到法眼禪師的暗示和訓導:自己造成被動局麵要靠自己的努力來改變,自己的缺點錯誤要由自己來改正。
從此泰欽繼續留在法眼禪師身邊,潛心研讀經文,最終成了精通佛學的著名大師——法燈禪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