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目標體係的設計方法上看,我們遵循上述第三條原則,采取了目標分解的方法:逐級分解目標直到具體指標,這樣便形成了四級目標體係——0級目標(中學素質教育評價總目標);一級目標(中學素質教育的條件性、形成性、終結性評價子目標);二級目標(對子目標分解後的目標);三級目標(對二級目標的分解指標)。
從目標體係的結構內容上看,我們根據上述第四條確定原則將一級目標的結構分為:條件性子目標可以看成為了實現總目標所必不可少的基本條件,如校舍設備等;形成性子目標可以看成為了實現總目標而具體實施的工作目標,如德育、智育等“五育”;終結性子目標則是反映被評價學生群體的本質特征的目標,如發展後的素質水平(教育增值)。
從目標體係的權集與量化上看,我們遵循上述第五條確定原則,一要簡便易行,二要等級量化。具體地說,為了易於操作,我們采用了按照指標重要程度直接賦分以代替權重係數的做法,這樣可以免除具體操作時乘以權重係數的程序。為了等級量化,我們采用了模糊數學中的二次變換方法:按1000分總分對於各個學校針對三級目標中的分解指標進行四等考核——A等(完全充分達標)的等級係數為0.85—1.00;B等(基本達標)的等級係數為0.70—0.84;C等(大部分達標)的等級係數為0.55—0.69;D等(大部分未達標)的等級係數為0.40—0.54.模糊變換時,首先針對每一指標評定某校在該指標上的等級係數(A、B、C、D);其次按照“指標賦分×等級係數=得分”的公式,算出某校在各個指標上的實際得分;再次,累加各指標得分為每一三級目標得分,累加各三級目標得分為每一二級目標得分,累加各二級目標得分為每一一級目標得分,累加各一級目標得分即為某校總分;最後,根據各校的總分給出其總的評價等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二)目標及分解:評價目標體係的內容及測評1.條件性(硬軟件)評價子目標體係(387分)
該體係是用於開學前、學期初條件準備階段的評價目標,這裏的“條件”是指實施素質教育所需要的一切條件(基本設施等硬件、師資結構等軟件),“評價”是指對條件的準備情況進行測量、評估。
“終結性評價”是指素質教育進行到某種結束時期(期末、年終、初高中畢業),針對教育效果所進行的評價。教育的周期性特征,決定了終結性評價的目的在於總結經驗,以便更好地進行下一時期的素質教育。所以,這裏的“終結”是相對的,並非整個素質教育的終結。
為了通過終結性評價得出關於素質教育成效的可靠結論,就必須確定出信度較高的評價目標體係。由於素質教育的成效不僅表現於整個學校的教育成績,而且更直接地表現為學生群體的現實素質水平,所以終結性評價子目標體係應包括學校教育成績、學生群體素質水平這樣兩個部分。其中,整個學校的教育成績與上述形成性評價子目標相對應,學生群體的現實素質水平則以素質結構三分法(包括最低層次的自然素質、處於中間層次的心理素質以及最高層次的社會素質)為確定的理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