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關於孔教問題(1 / 3)

孔教問題與儒教問題有密切聯係,但不能混為一談。孔教運動曾經是中國近現代曆史上重要的社會文化思潮之一,30年代後在中國大陸就銷聲匿跡了。現在,一般人不知道曾經有過孔教派,連學界也很少提起。而且往往把它和五四新文化運動的尊孔複古聯係起來,作為當時反動逆流進行批判。但是,30年代以後,孔教又在香港和海外廣大華人中流行,成為海外赤子維係中華民族精神於不墜的象征,以及他們心靈的寄托,感情的歸宿。而且在世界上的實際影響也越來越大,現在已經與印度教、佛教、猶太教、伊斯蘭教、基督教列為世界六大宗教了。

韓星先生在《康有為孔教說述評》一文中,首先辨析了儒學、儒教與孔教三個概念,認為儒學就是先秦孔子創立的儒家學派及其在後代的不斷詮釋、衍化和發展。儒家、儒學之外,又別有所謂“儒教”或“孔教”。儒教與孔教意通,且常常可以互換。一般地說,如果單獨或孤立地使用“儒教”或“孔教”一詞時,這個“教”多指教化;如果把“儒教”其他宗教相提並論時,這個“教”多指宗教。

他還對康有為提出孔教說的動因、目的、內容、失敗原因及價值進行了述評,認為康有為的孔教說是在站在官方立場,非學術、非科學、非理性的,是龐雜和矛盾的,但仍然是有曆史價值和現實意義的。指出康有為立孔子為教主,創建新宗教的目的是:其一,為儒學的革新改造開一新路。其二,當他認識到宗教在華的擴張對以儒學為主的中華民族傳統文化構成了極大的威脅,便試圖通過立孔教來抵製西方的宗教侵略。其三,康有為立孔子為教主,是要借用孔子這個在中國曆史上長期受人尊敬的神聖人格和名號作為一麵旗幟,通過強化原有的宗教意味,使國人在宗教信仰和情懷中緊密團結起來,以振奮民族精神,以利於推行變法改革。康有為站在世界宗教文化高度,在反思中國宗教文化的同時,對中國三教及其與世界宗教進行了比較。他所認識的孔教很大程度上仍然是儒學,而不是地地道道的宗教。康有為通過“我注六經”來構建孔教的“神學”思想體係。康有為雖立孔教,然有失孔子之真相,是漢代以來“體製儒教”的另一極端,故不能服人;雖行維新,卻抬出孔子,且升格為教主,欲行非理性的絕對權威,也難以服眾。在康有為的孔教理論中,存在著孔教與政治的矛盾。康有為的孔教說曾經為戊戌變法提供了理論依據;又在近代中西古今文化衝突中起了承先啟後的作用,即上承中體西用的文化理路,下啟現代新儒學;一定程度上說,他的倡孔教,對清末民初社會混亂、道德淪喪、世風日下也起到了相當的抑製作用;康有為之倡孔教,對國共兩黨後來在施政過程中淡化宗教,自覺把政治、政權與宗教劃清界限,逐步發展現代民主自由起了反麵教材的作用。

在《清末民初孔教活動及其爭論》一文中他對近現代以來的孔教運動及其引發的爭論進行了較為詳盡的考察,認為過去對清末民初孔教活動及其引起的爭論以反動複古判之,有簡單化之嫌。孔教活動所引發的尊孔反孔之爭,是以對孔子及儒學是否為宗教的判釋為前提的,是儒教是教非教之爭在近代中國的集中體現。孔教活動引發了當時社會方方麵麵的不同反應和激烈的爭論,焦點是孔教的興廢,學理是孔教是教非教。孔教活動的失敗從現象上看,與當時日趨強大的文化激進主義者的批判和聲討有關,按過去的說法是他們逆曆史潮流而動,妄圖複辟封建舊文化、舊禮教。實質上,孔教活動之失敗最主要的原因有二:其一,從學術理路是來講,他們麵臨儒學的危機,受西方宗教觀念及基督教入侵的影響,過分擴大儒學原有的宗教性,特別是不恰當地以孔子為教主,宣揚孔教,造成儒學的宗教化,有悖於儒學的曆史發展路向和人文教化、實用理性的本質,使新形勢下的儒學革新變成了尊孔複古,與時代大潮形成衝突,導致了失敗。

其二,即使要對儒學進行宗教化,使之成為改變因社會大變革而引發的思想混亂、精神迷惘、信仰缺失的狀況,維係民族文化於不墜,也不應該把孔教興盛的希望寄托於專製政客,並違反現代社會民主自由的大勢,定為國教,重現漢儒獨尊的思想統一與專製。現代民主社會,應有自由,其中最重要的是思想自由。思想自由實際上就是思想(包括信仰)的多元化。孔教活動把自己與專製政客緊緊聯係在一起,使國人把孔教活動看成帝製複辟的思想一極,是理所當然的,反對聲討也在所難免。

圍繞孔教問題的爭議開了五四新文化運動“打倒孔家店”激烈批孔的先河,因而沒有機會對孔教問題本身進行學理探討。盡管如此,孔教活動仍然有其曆史和現實價值,它使我們能夠認識五四新文化運動的發生過程;孔教在海外的發展有維係中國人基本精神信仰的功能,不應完全否定其價值。孔教發展要有一個正確的路向,這就是走民間化的道路。

他還在《新文化運動中學衡派的孔教觀》一文中對學衡派的孔教觀作了闡述,這主要是通過具體考察吳宓、梅光迪和柳詒徵的思想觀點進行的。學衡派是“五四”新文化運動主流之外的一個獨立的,超越於政治黨派之見的一個學術派別。在新文化運動後期,學衡派受西方新人文主義的影響,針對新文化運動和孔教活動,站在與新文化運動反孔批儒對立的立場,以慎思明辨,同情立言的學術理路,通過學理爭辯,凸現孔子在中國文化的中心地位,闡明孔教是一種具有宗教性的人文道德學說,分析後儒對原始儒學的偏離和異化,並站在中西古今文化比較的高度,提出了以孔教與基督教融通創新,構建中國新文化,為世界文明發展提供借鑒的設想。這對於我們今天正確理解孔子及儒學的本質,以及儒教是教非教之爭都有重要參考價值和思想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