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附 駁孫文演說中關於社會革命論者(3 / 3)

以上兩段,於本論論旨,無甚關係,不過以其語語外行,令人噴飯,故附駁之,亦使聽演說而大拍掌者,念及此掌之無辜而受痛耳。

以上駁孫文說竟。彼報第五號別有“論社會革命與政治革命並行”一篇,吾擬駁之久矣,蹉跎不果。今吾所主張者,大率已見前方,雖非直接駁彼文,而彼文已無複立足之餘地。況彼文膚淺淩亂,實無可駁之價值耶。惟其中有一條不可不加以糾正者。彼論述泰西學者之說,謂“貧富懸隔之所由起,在放任競爭絕對承認私有財產權”是也。而其所下絕對承認私有財產權之解釋,謂“無私有財產製,不能生貧富,固也;有私有財產製,而不絕對容許之,加相當之限製,則資本亦無由跋扈。即於可獨占之天然生產力,苟不許其私有,則資本所以支配一切之權失矣”雲雲。此所以證其言土地國有而不言資本國有之理由也。此說社會主義論者中,固有言之者,然其論之不完全,顯而易見,即吾前所謂,國家自以私人資格,插足於競爭場裏,而分其一臠耳。夫資本家固非必其皆有土地者,往往納地代於他之地主,借其地以從事生產,而未嚐不可以為劇烈之競爭。土地國有後,則以前此納諸私人之地代,轉而納諸國家耳;或變所有權而為永代借地權或永小作權耳,於其跋扈何阻焉。以吾所聞,加私有財產權以相當之限製者,其條件則異是。凡不為生產機關者(如家屋、器具、古玩等),則承認其私有,其為生產機關者,則歸諸國有而已。必如是而後可以稱社會革命;不如是者,皆朝衣朝冠而不韈不履者也。而此種之社會革命,我中國現時果能行否,此則吾欲求彼黨中人賜一言之確答者也。

大抵今日之歐美,其社會惡果,日積日著,各國政治家乃至學者,莫不認此為唯一之大問題,孳孳研究,而其論所以救治之方者,亦言人人殊。雖然,要其大別,可以二派該之。一曰社會改良主義派,即承認現在之社會組織而加以矯正者也,華克拿、須摩、拉布棱達那等所倡者與俾士麥所讚成者屬焉。二曰社會革命主義派,即不承認現在之社會組織而欲破壞之以再謀建設者也,麥喀、比比兒輩所倡率者屬焉。兩者易於混同,而性質實大相反。今孫文及其徒所倡果屬於何派乎?吾苦難明之。謂其屬甲派而不類,謂其屬乙派而又不類。殆欲合兩派而各有節取耶?而不知其不相容也。是又荷蓑笠以入宮門之類也。質而言之,彼輩始終未識社會主義為何物而已。

又彼號論文尚有雲:“明初屯衛之製,其田皆國有也。明初所以得行此者,亦正以政治革命後易為功也。觀於其後欲贖取已賣之田,猶患費無所出,乃其初設時若甚輕易舉者,斯亦可知其故矣。行土地國有於政治革命之際,果何事強奪耶?”

嘻嘻!此其故,雖微公言,吾固已熟知之。豈非吾前所聞於貴頭領所謂大革命後積屍滿地,榛莽成林,十餘年後大難削平,田土無主者十而七八,夫是以能一舉而收之者耶?明初屯衛製所以得行之而易為功者,非利故田主之因喪亂而散亡耶?後此欲贖而患無費者,非以承平之後不便掠奪耶?貴頭領於前言,抵死圖賴,而公等亦辨之惟恐不力,吾方謂豺性之已改矣,奈何不解藏蹤跡浮萍一道開,更為此自實前言之供狀耶!而猶曰無事強奪,吾不知殺人以梃以刃果何異也。且以明初為政治革命後,則公等所謂政治革命者,吾今乃知之矣。

彼報第五號所以醜詆我者,可謂無所不用其極。其笑我謂前此昌言經濟革命斷不能免,又介紹社會主義之學說,而今乃反排斥之。夫吾經濟革命不能免者,就泰西論泰西也,今日我何嚐謂其能免耶?社會主義學說,其屬於改良主義者,吾固絕對表同情,其關於革命主義者,則吾亦未始不讚美之,而謂其必不可行,即行亦在千數百年之後,此吾第四號報所已言者(第四號出在彼報第五號之前)。彼謂今之社會主義學說,已漸趨實行,謂各國民法為趨重民生主義,謂日本鐵道國有案通過為國家民生主義之實現。此言誠是也,而不知此乃社會改良主義,非社會革命主義,而兩者之最大異點,則以承認現在之經濟社會組織與否為界也(即以承認一切生產機關之私有權與否為界)。公等絕不知此兩者之區別,混為一爐,忽而此焉,忽而彼焉,吾安從而詰之。彼報彼號有言曰:世每惟不知者乃易言之。又曰:梁某全不知社會革命之真。又曰:梁氏之攻民生主義,於民生主義毫無所知者也。夫淺學如餘,則安敢自雲能知者。但吾初以為公等必知之甚深然後言,及證以貴號前後十號之偉著,則公等所知,視“目不識歐文,師友無長者”之梁某,且不逮焉。惟不知者乃易言之,乃夫子自道耶?若夫公等之四不象的民生主義,其甚深微妙,則真非我之所得知矣。

吾初以為社會革命論,在今日之中國,不成問題,不足以惑人,故聽彼報之鴉蛙聒閣,不複與辯,謂無取浪費筆墨也。今彼報乃寶此燕石,沾沾自喜,且無識者亦彼複附和之,故不得不為之疏通證明,非好辯也。雖然,本論之對於彼,亦可謂不留餘地矣。

彼報見此,其將幡然悔悟,自知其擾擾之無謂耶?抑將老羞成怒,再為狼嗥牛吼之態,折理不勝,惟事嫚罵耶?此則非吾所敢言矣。以上據鄙見以解決“中國今日社會應為根本的革命與否”之一問題已竟,今將附論“中國今日若從事於立法事業,其應參用今世學者所倡社會主義之精神與否”之一問題。

此問題則吾所絕對讚成者也。此種社會主義,即所謂社會改良主義也,其條理多端,不能盡述,略舉其概,則如鐵道、市街、電車、電燈、煤燈、自來水等事業皆歸諸國有或市有也,如製定工場條例也,如製定各種產業組合法也,如製定各種強製保險法也,如特置種種貯蓄機關也,如以累進率行所得稅及遺產稅也,諸如此類,條理甚繁,別有專書,茲不具引。

夫鐵道等歸諸公有,則事業之帶獨占性質者,其利益不為少數人所專矣;製定各種產業組合法,則小資本者及無資本者,皆得自從事於生產事業矣;製定工場條例,則資本家不能虐待勞動者,而婦女、兒童,尤得相當之保護矣;製定各種強製保險法,則民之失業或老病者,皆有以為養矣;特置種種貯蓄機關,予人民以貯蓄之方便,則小資本家必日增矣;以累進率行所得稅及遺產稅,則泰富者常損其餘量以貢於公矣;夫以我國現在之社會組織,既已小資本家多而大資本家少,將來生產方法一變以後,大資本家之資本,與小資本家之資本,其量同時並進,固已不至奔軼太遠,造成如歐美今日積重難返之勢。而右所舉社會改良主義諸條件,又彼中無量數之政豪、學哲,幾經研究而得之者也,彼行之於狂瀾既倒之後,故其效不甚章,我行之於曲突徙薪以前,故其敝末由至。夫歐洲所以演出工業革命之惡果而迫今後之社會革命使不能不發生者,固由瓦特機器之發明,驟變其生產之方,亦由斯密放任之學說,助長其競爭之焰,兩者缺一,其慘劇當不至若是之甚。今我於生產方法改良之始,能鑒彼放任過度之弊,而有所取裁,則可以食瓦特機器之利,而不致蒙斯密學說之害,其理甚明。《記》曰:“甘受和,白受采。”我以本質較良之社會,而采行先事預防之方針,則彼圓滿社會主義家所希望之黃金世界,雖未可期,而現在歐美社會陰風慘雨之氣象,其亦可以免矣。而何必無故自驚,必欲摧翻現社會之根柢而後為快也。而況乎其所謂摧翻者,又實未嚐能動其毫末,而徒虎皮羊質以自擾擾也。嘻!其亦可以知返矣。

要之,今之言社會革命者,其未知社會革命論之由來及其性質而妄言之耶,則妄言惑人之罪可誅;其已知之而故支離閃爍、張皇其詞以聳人聽耶,則不過吾前者所謂利用此以博一般下等社會之同情,冀賭徒、光棍、大盜、小偷、乞丐、流氓、獄囚之悉為我用,懼赤眉、黃巾之不滋蔓,複從而煽之而已。其立心之險惡,其操術之卑劣,真不可思議也。而一般學子,既年少而富於好奇心,複刺激於感情,以騷動為第二之天性,外之既未嚐研究他人學說之真相,內之複未能診察本國社會之實情。於是野心家乘之而中以詖詞,致此等四不象之民生主義,亦以吠影吠聲之結果,儼然若有勢力於一時。吾安得不為此幼稚時代之國民一長慟也。

結論故吾以為種族革命,不必要者也;社會革命,尤不必要者也;坦坦廣途,獨一無二,由之則至,歧之則亡,曰政治革命而已。更易其詞以定其宗曰:今日欲救中國,惟有昌國家主義,其他民族主義、社會主義,皆當詘於國家主義之下。

聞吾此論而不寤者,吾必謂其非真愛國也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