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人之出言舉事,能思慮循省,而不幸有失,則在可諫可議之域。至於恣其性情,而妄言妄行,或明知其非而故為之者,是人必挾其凶暴強悍以排人之異己。善處鄉曲者,如見似此之人,非惟不敢諫誨,亦不敢置於言議之間,所以遠侮辱也。嚐見人不忍平昔所厚之人有失,而私納忠言,反為人所怒,曰:“我與汝至相厚,汝亦謗我耶!”孟子曰:“不仁者,可與言哉?”
——袁采《袁氏世範》
白話
一個人說話辦事,能夠深思熟慮,並且不斷反省自己,這樣的人若是不小心犯了錯誤,可以對他進行規諫勸告,幫助他改正錯誤。至於那種隨心所欲、無所顧忌、胡作非為,或者是明知道這件事是錯誤的,卻非要故意去做的人,將來必定會憑借其凶狠暴戾,任意妄為來排除別人對自己的議論。善於處理友人之間關係的人,如果看到類似這樣的人,不但不對他進行勸告規諫,就是聽到別人議論他,自己也要盡量避開,這就是為了避免受到他的侮辱。我曾經看見有人不忍心平時交誼深厚的人犯下過失,真誠正直地規諫勸告他,反倒引起那人的惱怒,說:“我與你交情極其深厚,難道連你也來詆毀我嗎?”孟子說:“不講仁義的人,我們怎麼能夠和他交談呢?”
家訓史話
靖康初年(公元1126),秦檜為中丞,馬伸為殿中侍禦史。一日,有人拿著文件材料到台院說,北軍(指金國)令朝中另立異姓君主。話音未落,馬伸便說:“皇位是上天安排好的,豈能肆意改變?再說,如果不讓姓趙的當皇帝,誰能代替他呢?”秦檜這才表示同意,聯名上書。
不久,宋徽宗與宋欽宗被金兵俘虜,金人立張邦昌為楚帝。秦檜也隨二帝北行。此時馬伸主持台院,連日向張邦昌遞交文書,申明說“皇帝前往大金,太宰、相公暫時持國事,不知何日,皇上能複辟,重執國政,謹向太宰相公表明,請求朝廷下令實行。”直到康王(宋高宗趙構)即位,馬伸才停止上書。
馬伸門下還有個弟子叫何先,是邵武(今福建邵武)人,早年就師從馬伸。後來秦檜南歸,將建議立趙氏為帝之功據為己有,身居高位,權傾一時。何先常常感慨馬伸功績被湮沒,想要講明事情真相,每次拿起筆來,均被他兒子勸阻。害怕秦檜氣焰囂張,權高蓋主,怎麼可以引火燒身,惹禍上門?何先表麵上聽從了兒子的勸阻,私下裏依然把馬伸的生平事跡寫成文字材料,向朝廷上書。
書中文字委婉迂回,隻說自太師公(指秦檜)隨二帝北行後,隻有殿中侍禦史馬伸,長年因二帝複辟之事,不斷向張邦昌上書。並將馬伸生平事跡附後,請求置之史館,以利日後立傳,希望表彰馬伸的忠誠。驛路士卒把文字交付朝廷後,何便解下印綬辭官而歸。
秦檜見到何先上書,十分震怒,先把那傳遞文書的小兵痛打一頓,然後派廷尉追捕何先。獄吏手持秦檜命令前來邵武,姓張的太守驚慌失措,不知怎麼回事,嚇得暈了過去,第二天才蘇醒過來。屬下將他扶到廳堂,打開封皮細看公文,才知道獄吏要追捕的原來是左朝奉郎何先。這才派官吏到村落去追趕捉拿。
不久,禦史台考核官吏政績,而何先已身在大理寺聽候審判了。秦檜謊稱靖康時雖然有馬伸為殿中禦史,但沒有聽說他向張邦昌上書一事,令禦史台擬軍令狀,說何先上書不實,降官一品,罷免前任職務。宋高宗與秦檜意見不一,說處罰太輕,特追降二品,羈置在英州(今廣東英德)。
第二年,秦檜死去,宋高宗才批示說,何先所犯,實在冤枉,命令有司平反,何先遂官複原職。何先大喜過望,突然病倒。朝中雖欲重用,而他已力不從心,一年後就去世了。
古今訓諫
“小人作惡不必諫。”親君子,遠小人,這是與人交往之道。小人作惡,你出言相勸隻會自討無趣。認清小人的嘴臉,便無需用對待朋友的態度來對待他。若是觸犯了法律自有法律去處置他,別人的勸解已經不能把他帶回正途。
狹隘一點說,規勸小人極有可能是引火燒身的做法。與之糾纏辯駁隻會把自己陷於不義,與之討論道德是無用的,隻有法律才是“治療”他們的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