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萬德
仇猶國,是在春秋中期,河水赤三日。荀瑤伐中山,取窮魚之丘。因仇猶與“窮魚”音相近,故“取窮魚之丘”,應是仇猶國被滅之年。
仇猶二字,各史書用字多有同異,如《韓非子》舊本作仇繇,新本作仇由;《呂氏春秋》作夙繇,高誘注“或作仇首”,王先慎雲:“首者酋之誤”,畢沅改夙為“厹”;《戰國策》作厹由,高誘注“厹由或作仇首”;《淮南子》作仇由;《史記》作仇猶,司馬貞索隱“以仇猶為厹由”;《漢書》和《說文》作猶。還有一些史書作繇、仇吾、夙由、由、泉仇等,但皆屬互異,後人多以《史記》所作的仇猶而書。
仇猶國都城遺址在今盂縣城東門外東北隅,即今秀水鎮北村、東園、水泉、南坪、北關五村之間,後人稱此地為古城坪。古籍記載此都城的外城周長為九裏六十步。至於仇猶國的疆域範圍,大致是西南與晉國接界,東北同鮮於、中山國毗連,可謂是地域廣袤、形勢優越之區。
從戰國至清代的諸多古籍文獻中,記述了仇猶國被滅亡的因由,亦涉及到國境疆界、白狄族聯盟、社會經濟狀況、忠臣進諫等史實,是中國曆史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故顯得十分珍貴。為進一步探討仇猶國的曆史源流,研究其文化的深刻內涵,特將部分古籍中的記載連同曆代名人注釋輯錄如下,以供有誌於研究仇猶國曆史文化的同仁們參考之用。
《韓非子·說林上·說林下》
〔戰國〕韓 非 撰
〔清〕王先慎 集解
說林上:知伯將襲仇由。
說林下:知伯將伐仇由。
《呂氏春秋·權勳》
〔秦〕呂不韋 撰
〔東漢〕高 誘 注
〔清〕畢 沅 校正
陳奇猷 校釋
中山之國有夙繇者。①智伯欲攻之而無道也,為鑄大鍾,方車二軌以遺之。②夙繇之君將斬岸堙溪以迎鍾。③赤章蔓枝諫曰:“《詩》雲:‘唯則定國。’④我胡則以得是於智伯?⑤夫智伯之為人也貪而無信,必欲攻我而無道也,故為大鍾,方車二軌以遺君。君因斬岸堙溪以迎鍾,師必隨之。”弗聽。有頃,諫之。⑥君曰:“大國為歡,而子逆之,不詳,子釋之。”⑦赤章蔓枝曰:“為人臣不忠貞,罪也;忠貞不用,遠身可也。”斷轂而行,⑧至衛七日而厹繇亡。⑨欲鍾之心勝也,欲鍾之心勝則安繇之說塞矣。⑩凡聽說,所勝不可不審也,顧太上先勝。[11]
①高注:夙繇,國之近晉者也,或作“仇酋”。智伯,晉大夫智襄子瑤也。畢沅曰:“仇”舊本作“夙”。何屺瞻雲:“當作厹”。梁仲子雲:“《韓非·說林下》作‘仇由’,《戰國策·西周策》作‘厹由’”,《史記·樗裏子傳》作“仇猶”,《索隱》雲:“高誘注國策以仇猶為厹由”,《說文係傳·口部》雲:“《呂氏春秋》有厹猶國,智伯欲伐者也。”胡玉縉曰:厹、仇皆從九聲,故仇為厹。《戰國策·西周策》高誘注“厹由或作仇首”,呂氏此文作“夙繇”,“夙”蓋“厹”之誤。奇猷案:畢改是,今從之。
②奇猷案:為猶乃也,《韓非子》作“乃”。又案:《說文》:“方,並船也。”《爾雅·釋水》“大夫方舟”,郭注:“並兩船”。並兩船謂之方舟,則此文“方車”者猶言並兩車也。《史記·蘇秦傳》“車不得方軌”,《正義》雲:“言不得兩車並行”。此文“二軌”即“方軌”,猶言二車並行之軌,即二車寬之路麵也。
③俞樾曰:“斬”當為“鏨”。《說文·金部》:“鏨,小鑿也”。字亦作“嶄”,文選海賦“墾陵巒而嶄鑿”,注曰:“鏨與嶄古字通”,是鏨有鑿義。言岸之高者則鏨鑿之也。若作“斬岸”則無義矣。奇猷案:《爾雅·釋詁》:“斬,裁也”,《說文》“斬,裁也”,裁、截同義。《說文》“岸,水厓灑而高者”,段注:“灑即陵之假借”。“斬岸堙溪”,謂水厓之高陵者截之使低、溪穀之深陷者填之使高,蓋使岸溪相平便於行車之意。豈得謂“斬岸無義?俞說非。”
④畢沅曰:《左傳·僖公四年》,公孫支對秦穆公曰:“臣聞之,唯則定國”,下兩引詩,則知此語是逸詩也。奇猷案:公孫支語見《左傳·僖公九年》,畢謂四年,誤。
⑤高注:赤章蔓枝,厹繇之臣也。王應麟曰:庾信《哀江南賦》:“章蔓支以轂走”。《呂氏春秋》“赤章蔓枝”,《文苑英華》作“慢支”,《藝文類聚》作“曼友”,皆誤。畢沅刪“胡”下“則”字曰:“我胡”下舊有“則”字,因上文而衍,今刪去。奇猷案:畢刪“則”字謬甚。上文引《詩》雲“唯則定國”,則者法也,謂唯法可以定國。赤章蔓枝引此詩蓋以說明國家之車軌有一定之法製,按照一定之法製以辟車軌然後可定其國家;今者辟二軌之道,是違於法製,不足以定國。此文承之曰“我胡則以得是於智伯”,猶言我何所法以得此於智伯,意謂我何所法而辟二軌之道以得智伯之鍾耶?刪去“則”字,殊不成文。又案:赤章姓,蔓枝名。《莊子·天地》有赤張滿稽,釋文引李曰:“赤張,姓也”,章、張同,是其證。
⑥俞樾曰:“頃”字衍文也。“弗聽,有諫之”,有當讀為又,言又諫之也。後人不知有為又之假字,故妄加“頃”字耳。奇猷案:此當作“有頃,又諫之”,脫“又”字耳。蓋君既不聽,當非立即又諫,而是越一段時間再諫,故曰:“有頃,又諫之”,俞說非。
⑦高注:釋,置。
⑧高注:山中道狹,故斷轂而行去。奇猷案:《周禮·考工記·車人》:“行澤者欲短轂,行山者欲長轂。短轂則利,長轂則安”,鄭注:“澤泥苦其大安,山險苦其大動”,是行澤者利於短轂。赤章蔓枝必是行澤地,故斷轂而行。高以為行山地,非,蓋昧於上文言山地而誤。殊不知上文所言乃晉至厹繇之路,赤章所走為厹繇至衛之路,方向不同,路亦不同也。
⑨高注:智伯滅之。畢沅曰:“《韓非子》作至於齊七月而仇由亡矣”。奇猷案:《史記·樗裏子傳》正義引韓非作“馳至十九日而仇猶亡”。案以韓非、正義及此文比較,正義之“十九”為“齊七”之訛,韓非之“月”為“日”字之訛也。至於赤章蔓枝先至齊或衛則未敢遽定也。
⑩高注:塞,不行也。李寶洤曰:“安”字未詳,疑與《荀子》語助同。奇猷案:李說非。安即《韓非子·孤憤》“襲跡齊、晉,欲國安存,不可得也”之安,“安存”與“危亡”相對。赤章蔓枝所言皆安存厹繇之說。因厹繇之君欲得鍾之心勝,故於赤章蔓枝安存國家之說聽之不入耳也。高釋塞為不行,謂說不行與厹繇之君,蓋展轉為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