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先秦貨幣研究·尖首刀銘文釋地名》(1 / 3)

黃錫全

本文所指的尖首刀,專指出土於河北槁城、平山、靈壽故城及山西盂縣等地背弧、首較寬大的一種刀。這種刀經過學術界的討論及我們的研究,可以確定它是春秋中晚期小國肥、鼓、仇由及鮮虞等白狄鑄行的貨幣。有關問題,我們在另文中作了討論。因篇幅所限,本文僅就這種刀銘中目前可以確定為地名者,選釋如下,聊供學術界討論參考。

一、剕刀

鑄有“剕”或“非邑刀”銘文者有3例。河北槁城出土1枚,上有“剕刀”2字。首尖部稍殘,如複原,通長約16.8、最寬處2.2厘米,殘重19克。李佐賢《古泉彙》亨十·十四與,或釋為“剕匕”,或釋為“排”等。刀之國別,多以為屬燕。我們主張釋為“剕”,刀銘之剕或非邑,就是剕刀出土地河北槁城西南之古國名“肥”,即《漢書·地理誌》之“肥累”,本春秋小國,為白狄,屬鮮虞。說詳《從尖首刀麵文“剕”“鼓”等談到尖首刀的國別、年代及有關問題》一文,此處從略。

二、鼓刀

鑄有、或字的刀見於下述材料:河北槁城出土4枚,文字作。上海博物館有藏品,圖見《中國曆代貨幣大係·先秦貨幣》2681~2684號,文字作、。河北靈壽縣出土的1枚,已為中國錢幣博物館收藏,文字作。這些文字,過去或缺失,或釋旦,或釋昌,或釋公。其國別,或以為燕,或又以為“鑄行於中山,流通於鮮虞”。此字貌似“豆”形,其實與旦、昌、豆等均有區別。根據字形比較與分析,結合出土實物與早期文字構形特征,我們認為很可能即早期金文之上不著崇牙裝飾形,本即“鼓”字。鼓亦即刀幣出土地河北槁城東部之鼓國,為白狄,屬鮮虞,與肥國鄰近,公元前520年為晉所滅。說詳《從尖首刀麵文“剕”“鼓”等談到尖首刀的國別、年代及有關問題》一文,此處從略。

三、九刀

鑄有“九”字的刀,盂縣、槁城、平山靈壽故城等地均有出土。盂縣出土有1枚九字作,書於刀之中上部。通長16.8、最寬2.2厘米,重15克。靈壽出土的一枚作,書於刀之上部,通長16.7、最寬2.6厘米,重12.9克。槁城出土的1枚,文字作“”,豎式,八字橫書,或疑為九十八合文,通長17、最寬2.6厘米,重18克。

根據槁城出土者,我們認為“九”下的“八”為數字八,其上之“九”雖為九字,但非指數字九,為不使產生誤解,故將“八”字橫書,以示區別。這個“九”應是地名或國名,很可能就是白狄之一的仇猶國之“仇”。仇本從九聲。仇由,或作仇繇。

仇由,春秋時白狄國,公元前489年為晉之智氏所滅,其地在今山西盂縣東北半裏,與盂縣所出刀幣地理正好相合。《韓非子·說林》:“智伯將伐仇繇,而道難不通,乃鑄大鍾遺之。仇繇除道納之而仇繇亡。”

四、斿刀

河北靈壽縣出土有1.文字作的刀,已為中國錢幣博物館收藏,通長16.6、最寬2.4厘米,重15.68克。山西盂縣出土的1枚,通長16.9、最寬2.5厘米,重21.2克,文字作。此字與韓國之韓作,故暫且將二者視為一字,釋作斿。

古地名中的遊,多在河南、湖北、江西等地,與刀銘所要揭示的地點無關。遊古與由、猶同屬喻母幽部,為同音字,典籍互作習見。如《左傳》成公十六年“養由基”,《後漢書·班彪傳·班固傳》由作遊、遊。《周禮·地官·師氏》:“凡國之貴遊子弟學焉。”鄭注:“杜子春雲:‘遊當為猶。’”《左傳》莊公十四年:“猶有妖乎?”《正義》:“古者猶、由二字義得通用。”因此,我們懷疑“斿”可能與“仇由”有關。說不定“仇由”原本為“仇”與“由”兩個部落,後合為一。也可能“仇由”既可稱“九”,也可稱“斿”,如同上舉“邾婁”,既稱“邾”,又可稱“婁”一樣。是否如此,還有待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