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山西盂縣東周?溣梢胖返韃?(1 / 3)

劉有禎

1987年夏,在距縣城東北0.5公裏的北村磚場,我們發現了古城垣和遍地繩紋陶片。因文化堆集已大部破壞殆盡,未能按考古程序正式發掘。僅於當年秋和第二年春,在磚場取土後的斷崖上試掘了10×2米探方5個。總麵積達140平方米。

調查結果表明,遺址早在殷商時已有人居住,春秋末發展到建城立國。秦漢時北村磚場又成為一片墓葬群。現將遺址的主要情況介紹如下。

一、城址範圍

古城北有香河,南臨秀水。坐落在原仇山前地勢較為開闊的盆地上。現存遺址僅留幾處斷壁,已不能找到對應的四麵城牆。大約由不很規整的兩個長方形組成。城的東部地形高出西部。至於城的建製,已無從辨認。

西 牆 在南坪村前,東西長290米的土堆上,高出河床20米。土崖西側殘留夯土牆,長60、寬1—5米。其中地麵下夯層厚8厘米,高3米;地麵上夯層厚10—12厘米,高0.5—3米。西北為90°轉角。土堆中部 聳立一截高6米,南北長12、基寬5米的土牆,夯層厚9厘米。牆基斷麵有堆集繩紋陶片的大灰坑。東側有一段殘寬2米左右,高5、長50米,層厚12厘米的北牆,當是與西北轉角連成曲尺形構造。

北 牆 在水泉村古城坪,地麵殘長43、寬5、高3.5米,夯層厚12厘米,牆東為斷崖,地麵下牆基寬10、高2.6米。夯層厚8厘米。

東 牆 城址的東北角因香河侵蝕,岸邊已溝壑縱橫,無遺跡存在。隻在距桃園鐵廠大門外60米處有一土堆,4米下有夯層,厚8厘米,高2、長寬各10米。似北牆由此向東延伸。

南 牆 近西段現為城區,中段以東被秀水侵蝕成灘。似應包括今北村大部分居民區在內,與東牆相接於秀水河岸。

城內牆 在北村磚場。南北走向。殘長為160米,牆基寬20米,現高1.8米。夯層清晰,有極少量碎陶片。層厚7—9厘米。夯窩密集,窩徑3—3.5、深0.8—1.5厘米。牆體有收分,板築,板痕寬30厘米。T2剖麵下壓著灰坑、墓葬,係將地麵略作清理後築成。

《左傳》隱公元年說:“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先王之製,大都,不過參國之一,五之一,小,九之一。”不知春秋末,狄地受此影響如何。《永樂大典》說“仇猶城周九裏六十步”,當是符合實際的。

二、地層堆集

以北村磚場城內牆靠北端部位開的T2、T3探方剖麵北壁為例說明:

第一層:耕土,厚0.3—0.5米,有宋元後的碎瓷片。

第二層:土色灰黃,厚0.2—1.5米,多木炭屑,有打破第三層而見板灰痕的墓葬。

第三層:可分兩層,A層土色紅褐,厚0.4—0.8米,近牆的部位較厚,含東周陶片;B層土紅黃,厚0.4米,有灰坑H6打破四層。城牆座在第四層上,被二層覆蓋,有灰坑H1打破。

第四層:土色紫褐,也有間斷,質堅,厚0.5—0.8米,被灰坑H2、H3、H4和墓葬M2、M4打破。

第五層:黃土,厚0.6—2.4米,被灰坑H8、H10、H12和墓葬M4打破,墓葬M3出商末陶鬲。

根據對地層出土遺物的分析比較,可將遺址內的文化堆集劃分為與地層相應的五個時期:

三、殷商時期

M3位於T3,為長方形土坑墓,已不完整。開口在第三層下,口距地表深2.3米,長2、寬1.3米,南北向。底至口深0.45米,填黃土,質堅,壙底圍砂礫石一周,骨架不存,有指骨一節。西北角出土黑皮褐陶鬲、蚌鐮、石刀。

遺物

1.陶器

鬲 1件。夾砂黑皮褐陶。斂口,沿斜折微凹,方唇,乳足。粗繩紋有交叉。口徑18.4厘米。

盆 1件。灰陶,敞口折沿,厚唇上折成盤口,壁內印回紋帶。口徑45厘米。

尊 1件。灰陶。大口,侈沿,束頸,折肩。細繩紋。口徑45厘米。

簋 1件。紅陶。侈口,薄圓唇,腹胎厚。細繩紋。口徑16厘米。

罐 1件。夾砂灰陶。口微斂,折沿,深腹。粗繩紋。口徑16厘米。

鼎足 1件。夾砂紅陶。三角形,有凹槽三道。

2.石器及其它

石斧 3件。分三式。

四、西周時期

遺跡

隻有灰坑1座。位於T1內,淺盤形,弧底,口徑0.8、深0.4米。出夾砂紅陶鬲、Ⅱ式圜底灰陶盆、罐、夾砂棕色陶甕。

遺物

鬲 1件。夾砂紅陶。斂口,寬沿斜折,斜肩鼓腹,粗繩紋。口徑24厘米。

鬲足 1件。夾砂灰陶。袋狀乳足。

盆 2件。分二式。

Ⅰ式:1件。夾砂灰陶。口微斂,寬沿斜折,方唇,腹有折痕。飾繩紋,有暗弦紋間隔。口徑36厘米。

Ⅱ式:1件。

罐 1件。灰陶。束頸,折沿,方唇。飾細繩紋。口徑17.6厘米。

甕 1件。夾砂棕色陶。束頸,短領,卷沿,薄方唇,鼓肩。飾粗繩紋。口徑26.5厘米。

豆 1件。灰陶。碗形豆盤,粗短柄,喇叭座上有不明顯的突棱,沿外飾二道凹弦紋。口徑16厘米。

五、春秋時期

遺跡

灰坑11個。現擇較重要者略述如下。

T2.4位於內牆基下。長方形土坑,南北向,被H2打破。寬1.3、底至口1.5米。有骨灰層,填灰褐土。無遺物。

T2.3位於內牆基下。口徑2.5—2.7米,弧形底,深0.5米,內填黃褐色花土,充滿未燒盡的樹枝、黑炭和紅燒土塊。出土蚌器殘片、朱紅顏料,出 Ⅱ式夾砂灰陶鬲、Ⅰ式寬折沿灰陶盆和 Ⅱ式高柄豆。

T3.6位於③A層下。鍋形。口徑2、深1.6米。內填黃褐土,底部黑土,出夾砂灰陶V式鬲、Ⅱ、Ⅲ式罐和螺旋棱細柄淺盤豆等。

T3.12位於③A層下。形狀不規則。口寬10.2、底寬7、深1.6米。底部疊壓五層黑土,每層厚2厘米,層與層間隔黃土3—5厘米。多礫石,出少量碎瓦片和圈足灰陶碗。

T4.7位於③A層下。盤形。口徑1.5、深0.5米。內填黑土。出 Ⅲ式灰陶盆、V式灰陶豆、Ⅳ式鬲和高柄無沿淺盤豆。

T4.11位於③A層下。淺盤形。口徑0.8、深0.3米。內填黑土,出土 Ⅵ式褐陶鬲、Ⅲ式盆和錐形豎劃線槽的鼎足。

遺物

1.陶器

鬲 分六式。

Ⅰ式:出於H17,夾砂灰陶。斂口,折沿,方唇,深腹,低襠,短足。飾粗繩紋。口徑15.2、高16.8厘米。

Ⅱ式:1件。夾砂灰陶。薄胎,束頸,卷沿,方唇,弧肩有堆紋,袋狀足。飾細繩紋。口徑24厘米。

Ⅲ式:1件。夾砂灰陶。斂口,折沿,方唇,弧腹,錐足。飾斜行粗繩紋,有交錯。口徑20.5、高22厘米。

Ⅳ式:1件。夾砂灰陶。斂口,折沿,弧腹,平襠。三足處略比胎厚,飾斜行粗繩紋。口徑24、高26厘米。

Ⅴ式:1件。夾砂灰陶。束頸,窄沿平折,沿麵微凹,薄方唇,弧肩,低襠,錐足。腹飾細繩紋,腰襠飾粗繩紋。口徑18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