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有禎
前些日,盂縣文物管理所現任所長趙培青交給我一份你們聯合署名、發在山西省考古年會上的論文——《盂縣東周遺存及相關問題研究》。自然我以古城破壞時見證人的身份,還要說不同的意見。
論文的第三點“關於盂、仇由、原仇山”的內容,用了我的《厹由考釋》稿件。你從稱作“劉先生”的家中拿走,在省城的考古年會上回應。你竟然說沿襲相傳的仇由城是趙國城,仇由古城待你們發掘後出現。敢想敢說,不是壞事,但卻屬臆測武斷,故弄玄虛。不妨先看這有根據的史料引用,正印證了我的這一觀點。《左傳》哀公四年:“十二月……齊國夏伐晉,取邢……盂,壺口,會鮮虞,納荀寅於柏人”。你們為了說“此盂的地理位置應在太行山以東的華北平原,去邢台不遠”,就讓邢與盂靠得近一點。可為什麼不想想,刪掉了盂之前的任、欒、鄗、逆畤、陰人,能不影響到對曆史事件的理解?楊伯峻先生在《春秋左傳注》中指出,邢,即今河北邢台。任,在今河北任縣東南。欒,在今河北欒城,趙縣北。鄗,在今河北高邑、柏鄉。逆畤,在今河北保定完縣西南。陰人,無考。壺口,在今長治市東南壺關縣。從這些注釋,可以得出一個概念:這次戰爭主要發生在晉國近齊與鮮虞一側的邊界帶上。你們讚同曆史家顧棟高關於齊距晉國盂遠的推測,否定了地理學家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說的這盂是晉分祁氏七縣時的孟丙封地。我看不過也像用甲骨文說“盂”一樣,雖然博學,可它並不在今上黨,當是在沁陽。你們說的“華北平原”有盂,更是靠不住的話。
由此可見,你們就沒有將《左傳》中關於這次戰爭的文字記載與背景聯係著看。齊國伐晉,會合鮮虞,把荀寅從鮮虞移置在柏人,已說明他們是聯合行動。荀寅在數年前與範氏圍趙鞅於晉陽,此時又因趙鞅攻邯鄲逃往鮮虞。《左傳》說:“邯鄲降,荀寅奔鮮虞,趙稷奔臨。”可知,他們出逃時取道邢、臨、鄗、欒等地,這一帶也正是齊國攻取了的地方。一年後,果然趙鞅伐鮮虞。《左傳》說:“治範氏之亂也”。荀寅與範氏聯盟。這些記載都說明,齊國伐晉時,鮮虞並不在袖手旁觀。從鮮虞與主戰場的角度看,孟丙的盂並不遠,也是這邊界帶上的一環。盂縣現存的古城始建年代與這次戰爭的時間相當,我把它作為鮮虞取盂、與齊在東線呼應的根據。可是,你們說晉陽東北孟丙的盂,“不僅在晉的版圖內,且在晉的腹心”。依然不用證據,說孟丙封盂時“仇由國已經存在”。既然盂與仇由並存,盂與仇由也一定接壤,那盂又怎麼會在晉的腹心?我雖孤陋寡聞,也不敢在對起碼的曆史常識不熟悉時就無根據地妄加裁斷。像這樣概念不清、邏輯混亂、自相矛盾的觀點,竟還說古城與仇由無關。所以,這裏還需再說古城的事。
因為你是北京大學畢業的碩士研究生,我就參照北京大學教授們的著述,將你們還“參考”了的我的調查報告t2地層及出土陶片再作分析,看你把古城的時代定在戰國是不是合適。這裏就拿城牆下灰坑H4的IV式蓋豆為例說明。它與晉南侯馬BI式蓋豆相似。在張辛教授《中原地區東周陶器墓葬研究》一書中,把晉南侯馬四期8段的瓦紋蓋豆界定在公元前500年至公元前400年。你們正是利用了考古學分期年代跨度大的特點,隻取下限,不說明切頭取尾的理由。我可以舉出與你們意見不同的依據。既然這件城牆壓著的遺物在春秋晚期到戰國早期都可出現,那麼識別它就需要了解與它相關地層遺物的關係。像城牆上灰坑裏I式盆的下限在戰國初期,就排除了牆下IV式蓋豆也在戰國早期階段的可能性。IV式蓋豆自然靠近上限公元前500年,古城的始建當在此左右。我把牆上的I式盆定在戰國初,也是依據張辛老師、鄒衡教授的《晉豫鄂三省考古簡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