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書法(1 / 3)

中國文字雖然也同世界上各種文字一樣,是語言的載體,表意的符號,但中國文字卻以其特異的形體結構獨立於世,成為一種專門的書法藝術形式。從夏、商、周三代保留下來的銅器上的銘文看,其作品在記錄某些功德業績的同時,顯然也考慮到了文字的排列、布局以及線條美、對稱美和章法美,與銅器上的裝飾性雷紋、饕餮紋一樣具有裝飾意味,說明我們的祖先們從非常早的時候就已經注意到了文字的藝術性。加之中國文字基本係從象形、指事發展而來,其特殊的形體結構本身就具有形象性、藝術性和文學性。從夏鳥書、商蟲魚書、甲骨刻符、周金文演變而為秦的大小篆、漢隸書,到東漢、魏、晉時期,草書、楷書、行書諸體基本定型,文字由線條轉向筆畫,書寫漸由實用轉為藝術。文字的點、線、形、體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不斷進行探索和改造。東晉時,鍾繇、王羲之二人,以書法聞名於世,一如“雲鵠遊天,群鴻戲海”,一如“龍跳天門,虎臥鳳闕”,引起了人們廣泛的注意與興趣,書法發展成為一種與繪畫並列的獨特的藝術形式。

書法,基本是在紙上書寫。它靠毛筆運動的靈活性和水墨的隨意性,以各種線條的豐富變化,形成有意味的章法結構。從這點上說,書法是結構藝術。書家在創作中,筆勢的輕重、疾徐、舒緩、張弛、頓挫,一方麵表現他對社會的認識和理解,通過書法作品抒發他的情感和情緒;另一方麵,也表現著他對線條這種藝術手段的認識與把握,所以,書法也是一種表現藝術。書法廣泛用於作文、筆記、題詞、題字,因此,也是一種實用性的藝術。由於書法純粹以線條為其表現手段,通過線條的結構、靈動、呼應、配合來表現書家的感情軌跡,故書法比較集中地體現了中國藝術寫意的基本特征。

中國書法基本上是沿著篆、隸、草、行、楷的軌跡發展演化的。

(一)篆書

篆書分大篆和小篆。早在6000多年前,陶器上刻畫的符號和描繪物像的圖畫就具有文字的雛形,隨後在漫長的發展中,產生了象形(圖畫)文字。3000年前的殷商時代,在龜甲獸骨上刻畫的文字,即“甲骨文”,書法細勁挺直,筆畫無頓挫輕重。商周時代,鑄在鍾、鼎、貨幣、兵器等青銅器上的銘文,稱為“金文”或“鍾鼎文”,書法漸趨整齊,風格圓轉渾厚,字形變化豐富,參差不一。春秋戰國時代,刻在石簋、石鼓上的文字叫做石鼓文,筆畫雄強而凝重,結體略呈方形,風格典麗峻奇。上述的甲骨、金文、石鼓文,一律稱之為大篆。小篆是由春秋戰國時代的秦國文字整合了六國文字演變而成的,成為當時的官方文字。由於是官書,小篆隻適合於隆重的場合,如記功刻石等,呈現出莊嚴美麗的風格。小篆與大篆相比具有這樣一些基本特征:字形修長,筆畫下伸,構成上密下疏的視覺美感,這與自上而下書寫的章法布局也有關係。篆書名家有秦代李斯,代表作品為《泰山刻石》和《琅玡台刻石》;唐代有李陽冰,自言:“善小篆,直斯翁後一人,曹喜、蔡邕不足道也。”代表作品有《三墳記》、《城隍廟記》等。

(二)隸書

相傳為秦始皇時程邈在雲陽獄中冥思苦想創出的,實際上人們在使用過程中就有對那種繁雜而難寫的篆書改造的願望和行動,1980年出土的戰國中期秦武王二年的四川青川木櫝上,就可見到篆變隸的痕跡:筆畫由繁趨簡,由曲變直,橫畫、捺畫上已略有波形,字形變篆的長為隸的方。1975年底在湖北雲夢縣秦墓出土的1100枚竹簡上的書體也是秦隸,屬秦始皇統一中國前後的作品。隸書實際應該是當時辦理公文的下層文書人員、當時稱作“徒隸”的人們為方便快速書寫而創造並使用的。隸書形成於秦代而盛行於漢朝,成為主要書體,所以稱作“漢隸”。隸書有幾個特點:

1.字體扁方。隸書在字形上改變了篆書的直長而為短方,字與字之間連接緊湊,且節省空間。這樣字形向兩邊伸展,左右呼應,兩邊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