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外蒙古獨立的由來與反思(3 / 3)

四、“外蒙古獨立”及其教訓

1945年6月,中蘇兩國代表開始進行締約談判。一開始,斯大林就拿出《雅爾塔協定》,要求以此為基礎展開談判,對外蒙古問題更是寸步不讓。談判一直持續到中國抗日戰爭結束的前夜,蔣介石政府在得到“關於中國共產黨,蘇聯以往不予支持,將來亦無支持的意向”的保證後,對外蒙古問題做出了重大讓步和妥協。8月14日,中蘇兩國外長王世傑和莫洛托夫正式簽署了《中蘇同盟條約》及有關附件,並交換了關於外蒙古獨立總問題的照會。中國外長8月14日在致蘇聯外長的照會中寫道:“茲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獨立的願望,中國政府聲明與日本戰後,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證實此項願望,中國當承認外蒙之獨立,即與其現在之邊界為邊界。”蘇聯外長在複照中寫道:“蘇聯政府對中華民國上項照會,業經奉悉,表示滿意,茲並聲明蘇聯政府將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國之政治獨立與領土完整。”1945年10月22日,外蒙古公決投票正式開始,24日投票結果公布。參加投票的494074人,投票讚成獨立的489291人,占投票人數的97%,其餘為棄權票,沒有一票反對獨立。對此結果,蔣介石雖“深感痛苦”,卻也無可奈何。1946年1月5日,中國政府承認了外蒙古獨立。國民政府發布的公告說:“外蒙片人民於民國34年10月20日舉行投票……公民投票結果已證實外蒙古人民讚成獨立。茲照國防最高委員會之審議,決定承認外蒙古之獨立……特此公告。”就這樣,200多萬平方公裏的外蒙古,從此在中國的版圖上消失。蔣介石敗退台灣後,因蘇聯支持中國共產黨,曾在聯大提出“控蘇案”。1953年2月25日,台灣“立法院”通過決議,經蔣介石明令,廢止1945年的中蘇條約及其附件,取消關於外蒙古獨立的公告。

1949年新中國成立時曾向蘇聯提出要把外蒙古合並到中國來,遭到了斯大林的強烈反對。為了爭取蘇聯對新生共和國的的支持,毛東等領導人沒有堅持己見。同年10月16日,蒙古人民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建立了外交關係。1950年2月14日,中蘇兩國在簽訂《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及有關協定時,還專門簽署了中蘇兩國《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蘇聯之間締結條約與協定的公告》,其中關於外蒙古問題寫道:“雙方政府確認蒙古人民共和國之獨立地位。”至此,當代中國對外蒙古問題不得不畫上了句號。

但是,在中國學術界對外蒙古問題,一直存在爭議。在中共與斯大林的關係中,越來越多的學者認為,斯大林並不是真正的國際主義者,而是沙俄的繼承者。他在中共與國民黨之間,縱橫捭闔,以利用蔣介石急於當“戰後四大世界領袖”的心理,製衡毛澤東;又利用中共中央在新疆與滿洲的發展壯大,製衡國民黨政權;在戰時美蘇兩個同盟大國之中,玩弄秘密外交,以犧牲中國在外蒙古和滿洲的利益,以換取美國對蘇聯遠東利益優勢的承認。對此問題,楊公素教授指出:外蒙古原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這是蘇聯政府在1924年與中國簽訂的《中俄解決懸案大綱》第五條正式承認的。這個大綱經過兩國政府協商批準,一直是合法存在的。後來由於中國內戰,又由於外國的幹涉,特別是蘇聯共產黨支持成立蒙古人民黨和蘇聯紅軍的幹涉,外蒙古與中國中央政府疏遠,自稱為獨立國。外蒙“獨立”顯然是違反中俄大綱的。隻是當時的中國政府無力取消。外蒙“獨立”既沒有得到中國的承認也沒有獲得國際上的承認(除蘇聯外),蒙蘇間簽訂一些條約都沒有取得中國的同意與承認。至少在法律上外蒙古仍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而雅爾塔協議竟背著中國政府把外蒙古作為獨立國家來處理,這不僅是公然破壞中國領土的完整,也是違背蘇聯1924年自己簽訂的協定的。毛澤東在1949年訪問莫斯科時雖然提出了外蒙古問題,但斯大林拒絕討論,中國方麵被迫作了妥協讓步承認蒙古人民共和國已經獨立的現實。可以說在擴張領土及控製勢力範圍方麵斯大林及其領導下的社會主義蘇聯政府是從不放棄一點地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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