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外蒙古獨立的由來與反思(2 / 3)

《俄蒙協約》的簽訂引起了中國人民的無比憤怒和強烈抗議,在此壓力下,北京政府正式向俄國政府聲明:“蒙古為中國領土,現雖地方不靖,萬無與外國訂立條約之資格,茲特正式聲明,無論貴國與蒙古訂立之何種條款,中國政府概不承認。”但袁世凱迫於俄國壓力,隻得同意與沙俄談判解決外蒙問題。經過長時間的磋商和會談,在北京政府做了很大妥協的情況下,兩國簽訂了《中俄聲明文件》。按照此文件,中國除了一個空洞的“宗主權”之外,喪失了對自己領土主權的一切權利。而沙俄分裂中國領土,獲取種種特權的野心基本得到實現。按照《中俄聲明文件》的規定,1914年,中俄蒙三方在恰克圖舉行會談,曆經9個月的交涉,1915年6月7日簽署了《中俄蒙協約》,在形式上取消了外蒙古的“獨立”,代之以“自治”,但並沒有廢除沙俄的種種特權。《中俄蒙協約》簽訂的時候,正值俄國革命的前夜,俄方已經無力扶植外蒙傀儡政權。6月9日,協約簽訂的第三天,庫侖活佛致電北京政府,宣布取消“獨立”,北京政府旋即在庫倫設立辦事大員公署,並派駐了軍隊。1917年,俄國十月革命爆發後,無暇顧及外蒙。中國政府西北邊防總司令徐樹錚派兵進駐庫侖,決心收複外蒙。1919年11月,北京政府大總統徐世昌正式發表外蒙古王公決定取消自治的消息,明令撤銷外蒙“自治”,廢止《中俄蒙協約》和《中俄聲明》。1920年正月初一,北京政府在庫侖舉行加封典禮。至此,外蒙古第一次“獨立”宣告結束,重新回到祖國懷抱。1920年7月,駐紮在外蒙的中國政府邊防軍被調回到內地參加直皖之戰,外蒙防務空虛。10月,被蘇俄紅軍趕出國土的白俄匪軍兒百人逃到外蒙,同日本人相勾結,於1921年攻入庫倫,脅迫外蒙活佛博多克宣布外蒙獨立,並以外蒙為據點,向蘇俄發動軍事進攻。

三、斯大林主義與外蒙正式獨立

蘇聯建立後,在對外關係中推行雙重外交。一方麵,蘇共中央領導共產國際在全世界開展旨在推翻帝國主義與資產階級的無產階級革命,向外國輸出革命。“革命外交”給不發達地區和國家的人民革命推翻資產階級政府以希望,卻對該地區的官方產生嚴重的內亂與動蕩。同時,蘇聯政府與其他國家官方維持正常國家關係。“革命外交”與官方外交的雙重作用,為斯大林維護蘇聯的統一與邊疆穩定,起到了相當的作用。在斯大林對國民黨的外交戰略中,“外蒙古獨立”就是這個“雙重外交”的產物。

在俄國十月革命的影響下,經蘇俄共產黨的幫助年3月蒙古人民黨(1925年改稱蒙古人民革命黨)在恰克圖成立,並同時成立“臨時蒙古人民政府”,向蘇俄紅軍請求援助。蘇俄為了打擊白匪,保衛新政權,於當年6月接受蒙古人民黨要求,進入外蒙古對白匪作戰。7月,蘇俄紅軍和蒙古遊擊隊攻入庫侖,驅逐了白匪勢力,同時也趕走了北京政府駐紮在外蒙的軍隊。7月11日,“臨時蒙古人民政府”改為正式政府,宣布實行君主立憲。這樣,外蒙古又一次走向獨立,仍奉活佛為元首,由司衛巴都執政。當然,這一政府沒有得到中國政府的承認。1921年11月5日,蘇俄政府與“蒙古人民革命政府”簽訂《俄蒙修好條約》,規定:“俄國勞農政府承認蒙古民主政府為惟一合法之蒙古政府。”從條約內容看,蘇俄是把外蒙古作為一個獨立國家來看待的,並取得了占有外蒙土地的權利,嚴重侵犯了中國領土主權。顯然,這違背了蘇俄政府1919年、1920年發表的兩次對華宣言。因此,遭到了中國政府和人民的強烈抗議。1923年,蘇俄政府派遣加拉罕來華談判中蘇建交問題,北京政府出於內政外交的壓力,也願意重開中蘇談判。由於雙方分歧太大,長時間不能統一意見,隻能進行非正式談判。直到1924年5月,為了避免蘇俄政府與南方的革命政府建立外交關係,北京政府才與蘇俄政府簽訂了《中俄解決懸案大綱協定》等幾份文件。《協定》有關外蒙古問題的第五條規定:“蘇聯政府承認外蒙為完全中華民國之一部分,及尊重在該領土內中國之主權。”蘇聯政府同時聲明,在一定時期內,將蘇聯政府軍隊從外蒙地區完全撤出。但該《協定》並沒有廢除承認外蒙為獨立國家的《俄蒙修好條約》。《中俄解決懸案大綱協定》簽訂時,正當中國大革命的前夜,北京政府正加緊準備鎮壓南方革命勢力。因此,該《協定》並沒有被認真實施。而蘇聯背離《協定》的明確規定,仍然支持外蒙古以獨立國家的身母在國際上活動,並一直控製著外蒙。1924年11月26日,在外蒙古人民黨的領導下,外蒙古廢除了君主立憲製,宣布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國,並進行了一係列社會改個。這樣,外蒙古已經成為一個事實上獨立的國家,並受到蘇聯的保護和支持。但中國政府一直沒有承認它,國際上其他國家也沒有承認。由於中國接下來的內戰和抗日戰爭,外蒙古問題被擱置起來。

1928年蔣介石在全國確立統治後,推行“親美反蘇”的外交政策,中蘇關係一度中斷。外蒙古問題被暫時擱置。20世紀30年代開始,日本加緊侵華步驟,控製了國民政府與外蒙鄰接的地方,南京政府仍然未能顧及外蒙問題。1936年3月,蘇蒙締結互助條約,南京政府向蘇聯提出嚴重抗議,但沒有取得實際效果,中蘇就外蒙問題仍沒有進行任何交涉。1941年12月太平洋戰爭爆發後,美國一直希望蘇聯能參加對日作戰。蘇聯為了避免東西兩線同時作戰,一直采取很謹慎的態度。1944年下半年後,隨著歐洲戰場反法西斯戰爭的節節勝利,斯大林開始考慮對日作戰,並向美國提出了對日作戰的政治條件。經過一段時間的醞釀,1945年2月,蘇、美、英三國首腦在雅爾塔舉行會議。此時,斯大林向美英提出了參加對日作戰的具體條件。經過反複磋商和討價還價後,2月11日,斯大林、羅斯福、丘吉爾正式簽署了《雅爾塔協定》。在協定內容中,蘇聯同意在歐洲戰爭結束2個月或3個月後參加盟國方麵的對日作戰,但提出了許多針對中國的條件。其中第一條就是“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國)的現狀須予維持。”要求美英兩國承認外蒙古的獨立。羅斯福、運吉爾簽應了斯大林的要求,簽署了違背國際法準則的密約,這樣,美蘇為了各自的利益,背著中國政府和人民,達成了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秘密交易。《雅爾塔協定》簽署後,美蘇進行了保密,一直沒有讓中國政府知道協定的具體內容。後來,中國政府看到協定的文本後,雖然也“義憤填膺”,提出強烈抗議,並要求修改協定的條款,但美國為了自身利益和迫於蘇聯的壓力,拒絕了中國政府的要求,隻是同意中國同蘇聯談判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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