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對華態度的轉變,也是令西藏流亡集團頭疼的事情。印度曆史上因英國殖民者的統治,一直支持西藏獨立活動。但是,近年來,隨著兩國高層互訪,中印兩國敵對40多年的關係明顯好轉。2003年瓦傑帕伊總理訪華,印度政府首次在聯合宣言中承認西藏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並承諾不允許西藏分裂分子在印度從事反華活動。這是印度在西藏問題立場上的重大變化。印度為了加人聯合國“五常”,而在國際事務上取得更多發言權,為了維持其在中印邊界問題上的既得利益,勢必繼續發展與中國的關係。此外,印度雖然有利用西藏流亡集團的一麵,同時也對它深懷戒心。印度國內種族矛盾、宗教衝突不斷發生,局勢動蕩不安。而西藏流亡集團拒絕接受印度國籍,長期保持“難民”地位成體係,儼然一個“國中之國”。印度人與流亡藏人的矛盾和衝突時有發生,分裂主義分子妄圖以印度為基地從事分裂活動。印度政府承諾不允許西藏分裂分子在印度從事反華活動。長期收留藏人已使印度處於不利的尷尬境地。因此,隨著中印關係的不斷改善,分裂主義勢力將對前途更為擔心與憂慮。

西藏分裂主義勢力已流亡四十多年了,流亡集團已淪為國際反華勢力的工具,西藏問題也隨著反華浪潮的起伏而潮漲潮落。五六十年代美國曾武裝支持西藏叛亂,而七十年代,美國因要改善美中關係而拋棄了流亡集團。各國在處理對華關係時,均優先考慮其國家利益。1992年起,中國加大改革開放的力度,逐步改善了與西方國家的關係,慢慢走出1989年的陰影,國際環境日益有利於中國。在新世紀的開始,中國取得高速發展,國際地位大大攀升。西藏流亡集團在海外從事分裂活動已這麼多年了,曆史的教訓是深刻的。分裂不得人心,國際的支持是十分有限的,搞“藏獨”的前途不可樂觀。一位海外流亡藏人在《當前海外藏胞之分析》一文中寫道:“西藏獨立,乃是達·蘭薩拉在政治上的一個幻想,是對西藏人愚弄的作法與盲目的行為而已。”

三、民族區域自治,西藏的未來所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除漢族外,還有藏、蒙、滿、維吾爾、壯、回等55個少數民族。在中國曆史上,各民族都對祖國疆域的開拓與文化的創造,作出了光輝的貢獻。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中國政府十分重視民族問題,始終把堅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團結、互助、友愛與共同發展、共同繁榮作為解決民族問題、處理民族關係的基本準則。考慮到中國的覓史情況和近現代社會發展的實際條件,中國政府在對待國內民族問題時,沒有采取聯邦製,而是采取了建立單一製的人民共和國,在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它是解決中國民族何題的基本政策,是中國的一項基本政治製度。它體現了各民族平等聯合的原則。作為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政治製度,民族區域自治已載入了中國憲法與《民族區域自治法》。

1959年西藏發生叛亂後,3月28日,國務院決定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自治區籌委會行使西藏地方的職權。此後的五年中,西藏實行民主改革,廢除了封建農奴製度,建立了各級基層政權,為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區準備了條件。1965年9月,西藏自治區正式成立。它標誌著憲法賦予西藏人民的民族區域自治權利已經開始實現。西藏自治區的涎生使西藏各族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得到切實的保癉。特別是在80年代以來,黨中央特別重視西藏工作。1980年,中央批轉了《西藏工作座談會紀要》,賦予西藏地方很大的自治權。1984年《民族區域自治法》頒布後,西藏自治區依照本地民族的政治、經濟、文化特點,製定了許多自治法規。使西藏在民族、宗教、語言、文字及幹部培養上都享有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的自治權。在新世紀,黨中央又確立了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而西藏又是西部開發中的重點。相信隨著青藏鐵路的修建,西藏發展的步伐會更快,人民生活水平將有更大的提高,而藏族人民的自主權會有更好的經濟基礎。

§§第十章 新疆問題:由來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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