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讓鄉村教師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2 / 2)

提高生活待遇,建立榮譽表彰製度,吸引鄉村教師“留得住”。鄉村教師工作生活條件相對艱苦,工作壓力較大。提高鄉村教師地位待遇,是穩定和吸引優秀人才在鄉村學校長期任教的有效舉措。《計劃》提出兩方麵政策舉措,一是提高生活待遇,改善鄉村教師生活條件。依法依規保障鄉村教師工資待遇、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險、重大疾病救助等。二是建立榮譽表彰製度,增強鄉村教師職業榮譽感。突出“長期堅守”,首次建立專門麵向鄉村教師的榮譽表彰製度,由國家、省、縣分別對鄉村學校從教30年、20年、10年以上的教師頒發榮譽證書或給予鼓勵。

推進專業發展,改進職稱(職務)評審,促鄉村教師“教得好”。鄉村教師普遍學曆偏低,參加培訓機會偏少,職業發展通道偏窄,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加快自身專業發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嚴重製約了鄉村教育質量的提高。針對這一問題,《計劃》提出三方麵政策舉措。一是全麵提高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發揮以德化人的教化作用。建立健全鄉村教師政治理論學習製度,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鄉村教師隊伍黨建工作,適度加大發展黨員力度。二是職稱(職務)評審向鄉村學校傾斜,拓寬鄉村教師職業發展通道。研究完善針對鄉村教師的職稱(職務)評聘條件和程序辦法,增加鄉村學校中高級崗位數量,改進鄉村教師評審標準,不作外語成績(外語教師除外)、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注重教育教學能力。三是提高鄉村教師素質能力,提升鄉村教育質量。明確加強教師培訓體係建設,整合高等學校、縣級教師培訓機構和中小學校優質資源,建立鄉村教師專業發展支持服務體係。明確改革“國培計劃”,集中支持中西部鄉村教師校長培訓。

切實將《計劃》落到實處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要多措並舉,加大工作力度,切實將《計劃》落實到位。

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政府是責任主體,要把實施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一把手負責製。教育行政部門是主責單位,要加強統籌管理、規劃和指導,與發展改革、財政、編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協同推進,形成合力。

提倡因地製宜。各地情況千差萬別,要立足省情、市情、縣情,因地製宜、實事求是,不搞“一刀切”。要切實摸清當地鄉村教師隊伍基本狀況,準確把握當地鄉村教師隊伍建設麵臨的突出問題和政策訴求,把準支持重點,提出有針對性、差別化的推進舉措,出台切實可行的實施辦法。

加強經費保障。中央財政重點支持中西部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地方各級政府要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要雪中送炭,把資金和投入用在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領域。要加強經費使用管理,堅決杜絕截留、克扣、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開展督導檢查。國家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專項督導,對《計劃》實施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將追究相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同時,地方各級政府教育督導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每年對《計劃》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督導,及時通報督導情況並適時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