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概算指標的內容和形式。
(1)文字說明。概算指標的文字說明,其內容通常包括概算指標的編製範圍、編製依據、分冊情況、指標包括的內容、指標未包括的內容、指標的使用範圍、指標允許調整的範圍及調整方法等。
(2)列表形式。建築工程的列表形式中,房屋建築、構築物一般以建築麵積、建築體積、“座”、“個”等為計量單位,附以必要的示意圖,給出建築物的輪廓示意或單線平麵圖;列有自然條件、建築物類型、結構形式、各部位中結構的主要特點、主要工程量;列出綜合指標:人工、主要材料、機械台班的消耗量。建築工程的列表形式中,設備以“廣或“台”為計量單位,也有以設備購置費或設備的百分比表示;列出指標編號、項目名稱、規格、綜合指標等。
三、建設工程頂目設計概算
(一)設計概算的內容和作用
設計概算可分為單位工程概算、單項工程綜合概算和建設工程項目總概算三級。各級概算之間的相互關係如下:
1.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2.設計工程量;
3.項目涉及的概算指標或定額;
4.國家、行業和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或規定;
5.資金籌措方式;
6.常規的施工組織設計;
7.項目涉及的設備材料供應及價格;
8.項目的管理(含監理八施工條件;
9.項目所在地區有關的氣候、水文、地質、地貌等自然條件;
10.項目所在地區有關的經濟、人文等社會條件;
11.項目的技術複雜程度,以及新技術、專利使用情況;
12.有關文件、合同、協議等。
(二)單位工程概算的編製方法
類似工程預算法是利用技術條件與設計對象相類似的已完工程或在建工程的工程造價資料來編製擬建工程設計概算的方法。該方法適用於擬建工程初步設計與已完工程或在建工程的設計相類似且沒有可用的概算指標的情況,但必須對建築結構差異和價差進行調整。
1.預算單價法。當初步設計有詳細設備清單時,可直接按預算單價(預算定額單價)編製設備安裝工程概算。根據計算的設備安裝工程量,乘以安裝工程預算單價,經彙總求得。用預算單價法編製概算,計算比較具體,精確性較高,擴大單價法。當初步設計的設備清單不完備,或僅有成套設備的重量時,可采用主體設備、成套設備或工藝線的綜合擴大安裝單價編製概算。
2.概算指標法。當初步設計的設備清單不完備,或安裝預算單價及擴大綜合單價不全,無法采用預算單價法和擴大單價法時,可采用概算指標編製概算。概算指標形式較多,概括起來主要可按以下幾種指標進行計算按占設備價值的百分比(安裝費率)的概算指標計算。
3.按座、台、套、組、根或功率等為計量單位的概算指標計算。如工業爐,按每台安裝費指標計算;冷水箱,按每組安裝費指標計算安裝費,等等。
4.按設備安裝工程每平方米建築麵積的概算指標計算。設備安裝工程有時可按不同的專業內容(如通風、動力、管道等)采用每平方米建築麵積的安裝費用概算指標計算安裝費。
5.單項工程綜合概算的編製方法
單項工程綜合概算是以其所包含的建築工程概算表和設備及安裝工程概算表為基礎彙總編製的。當建設工程項目隻有一個單項工程時,單項工程綜合概算(實為總概算)還應包括工程建設其他費用概算(含建設期利息、預備費和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單項工程綜合概算文件一般包括編製說明和綜合概算表兩部分。
(1)編製說明
主要包括編製依據、編製方法、主要設備和材料的數量及其他有關問題。
(2)綜合概算表
綜合概算表是根據單項工程所轄範圍內的各單位工程概算等基礎資料,按照國家規定的統一表格進行編製。
6.建設工程項目總概算的編製方法
(1)總概算書的內容
封麵、簽署頁及目錄,編製說明。編製說明應包括下列內容:
①工程概況。簡述建設項目性質、特點、生產規模、建設周期、建設地點等主要情況。對於引進項目要說明引進內容及與國內配套工程等主要情況。
②資金來源及投資方式。
③編製依據及編製原則。
④編製方法。說明設計概算是采用概算定額法,還是采用概算指標法等。
⑤投資分析。主要分析各項投資的比重、各專業投資的比重等經濟指標。
⑥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總概算表。
(2)工程建設其他費用概算表
(3)單位工程概算表
審查設計概算有助於促進概算編製人員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概算的編製規定和費用標準,提高概算的編製質量。
7.設計概算審查的意義
審查設計概算有利於合理分配投資資金、加強投資計劃管理魯審查設計概算,有助於促進設計的技術先進性與經濟合理性的統一魯審查設計概算,有利於核定建設項目的投資規模,可以使建設項目總投資力求做到準確、完整,防止任意擴大投資規模或出現漏項,從而減少投資缺口、縮小概算與預算之間的差距,避免故意壓低概算投資,搞釣魚項目,最後導致實際造價大幅度地突破概算。
經審查的概算,有利於為建設項目投資的落實提供可靠的依據。
合法性審查。采用的各種編製依據必須經過國家或授權機關的批準,符合國家的編製規定。未經過批準的不得采用,不得強調特殊理由擅自提高費用標準。
時效性審查。對定額、指標、價格、取費標準等各種依據,都應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現行規定執行。對頒發時間較長、已不能全部適用的應按有關部門規定的調整係數執行。
適用範圍審查。各主管部門、各地區規定的各種定額及其取費標準均有其各自的適用範圍,特別是各地區間的材料預算價格區域性差別較大,在審查時應給予高度重視。
8.建築工程概算的審查
(1)工程量審查。根據初步設計圖紙、概算定額、工程量計算規則的要求進行審查。
(2)采用的定額或指標的審查。審查定額或指標的使用範圍、定額基價、指標的調整、定額或指標缺項的補充等。其中,審查補充的定額或指標時,其項目劃分、內容組成、編製原則等須與現行定額水平相一致。
(3)材料預算價格的審查。以耗用量最大的主要材料作為審查的重點,同時著重審查材料原價、運輸費用及節約材料運輸費用的措施。
(4)各項費用的審查。審查各項費用所包含的具體內容是否重複計算或遺漏、取費標準是否符合國家有關部門或地方規定的標準魯設備及安裝工程概算的審查設備及安裝工程概算審查的重點是設備清單與安裝費用的計算。
9.單位工程設計概算構成的審查
(1)標準設備原價,應根據設備被管轄的範圍,審查各級規定的價格標準。
(2)非標準設備原價,除審查價格的估算依據、估算方法外還要分析研究非標準設備估價準確度的有關因素及價格變動規律。
(3)設備運雜費審查,需注意:
①設備運雜費率應按主管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執行;
②若設備價格中已包括包裝費和供銷部門手續費時不應重複計算,應相應降低設備運雜費率。
(4)進口設備費用的審查,應根據設備費用各組成部分及國家設備進口、外彙管理、海關、稅務等有關部門不同時期的規定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