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曰:
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積,三曰火輜,四曰火庫,五曰火隊。行火必有因,煙火必素具。發火有時,起火有日。時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軫也。凡此四宿者,風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火發於內,則早應之於外;火發兵靜者,待而勿攻,極其火力,可從而從之,不可從而止。火可發於外,無待於內,以時發之。火發上風,無攻下風:晝風久,夜風止。凡軍必知五火之變,以數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強。水可以絕,不可以奪。
夫戰勝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費留”。故曰:明主慮之,良將修之;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攻戰。合於利而動,不合於利而止。怒可以複喜,慍可以複說,亡國不可以複存,死者不可以複生。故明主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12·1孫子曰:
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積,三曰火輜,四曰火庫,五曰火隊。行火必有因,煙火必素具。發火有時,起火有日。時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軫也。凡此四宿者,風起之日也。
【解說】
1.這是《火攻篇》第一章。在我國戰爭史上,在孫子以前,火攻似乎尚未成為打仗的常規攻法之一,更沒有大規模“火攻”的戰例,因此,按“實踐出真知”的原理,孫子必寫不出關於火攻的好文章來。事實上,本篇不僅篇幅較小,內容也很單薄,大多是根據常識就可以講出來的幾個意思。這第一章更是這樣。
2.但有許多地方需要解釋:①“火攻有五”,是將作為一種“攻法”的“火攻”,按“攻”的直接對象分為五類,接下列出五類的名稱,其中的“火”字都是“燒”的意思:“積”可泛指積聚之物,也可特指穀類的積聚,這裏當是指堆積糧草之處;“輜”自是指輜重;“庫”必是指儲藏軍械的倉庫;“隊”通“隧”,“隧”可以泛指道路,也可能是特指地道,“火隊”是指燒交通運輸設施,還是指用火封住敵軍的地道口,你就“自便”吧。②“行火必有因,煙火必素具”兩句,是講準備工作:“行火”即實行火攻;“因”是憑借、條件義;“煙火”是指點火的器材、工具(這個“煙”通“因”,有的版本就作“因”,故“煙火”是名詞化了的動賓結構);“素具”的“素”是平常、經常義。③“發火有時,起火有日”兩句是講選擇火攻的時間:“時”、“日”是指氣候條件,所以接下就解釋說,要選在天氣幹燥又刮風的時候。——“箕”、“壁”、“翼”、“軫”是我國古代所謂“二十八星宿”中的四個,據說,月球行經這四個星宿時,地球上就起風,所以“日”在這裏乃指“風起之日”。這近乎迷信,孫子寫出這種話來,是他的時代局限性的表現,所以這方麵不可苛責於他。
【辨析】
這一章的內容決定了,今人作的注釋一定少有誤解,我也就沒有什麼可辨析的,隻想說一個意思:陶著給“四宿”作的注釋中說:“古代天文學者認為月亮運行到這四個星宿位置時多風。現在看來,這是沒有科學根據的。”郭著在注釋下章“晝風久,夜風止”兩句時,也表示說,這類說法“不是科學結論”;李著則針對這種意見,說:“但錢寶琮先生(我國著名的天文學史和數學史專家)說,箕星好風,畢星好雨,還是有科學根據。”我則想說:即使錢先生的說法有科學根據,也不能證明孫子的說法是有科學根據的。
【譯文】
孫子說:火攻共有五種形式:一是火燒敵軍人馬,二是焚燒敵軍糧草,三是焚燒敵軍輜重,四是焚燒敵軍倉庫,五是火燒敵軍運輸設施(或用大火封住敵人的地道口)。實施火攻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火攻器材更必須隨時準備。發動火攻要看準天時,點火要選好日子。所謂天時,是指氣候幹燥,所謂日子,是指月亮行經“箕”、“壁”、“翼”、“軫”四個星宿的時候,那些天正是起風的日子。
12·2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火發於內,則早應之於外;火發兵靜者,待而勿攻,極其火力,可從而從之,不可從而止。火可發於外,無待於內,以時發之。火發上風,無攻下風:晝風久,夜風止。凡軍必知五火之變,以數守之。
【解說】
1.這一章是講具體實施上述五類火攻時要怎樣“應之”,即放火後如何根據新情況采取相應的行動。頭一句就是交代這個“總題目”。“五火之變”,和上章說的“九地之變”一樣,也是一種概括說法,即是“上述五類火攻所引起的情況變化”的壓縮表達;“因”是根據、隨順的意思;“應”是“應和”、“響應”的“應”。所以此句意思是:凡是進行火攻,放火以後還必須根據出現的具體情況和敵方的表現采取相應的行動。
2.接下是分述幾種情況,但隻是舉幾個例子而已。要注意的是:①“內”和“外”當是以敵人可控製的範圍來區分的,大體上可理解為在敵軍營地“以內”和“以外”。②“則早應之於外”,是說應該在此之前就在外麵做好“應之”的準備:“應之於外”就是“於外應之”。③“火發兵靜者”是個條件分句(“者”字表示假設關係),意思是:若是我放火成功了,敵軍卻很安靜,沒有一點反應的話;接下四句(主句)則是一起說明出現這情況該如何“應之”:這時要耐心等待,不要貿然發起進攻,應在火勢達到最大的時候(“極其火力”),再看情況而定,可以攻就攻,不可以攻也就算了(兩個“從”字是從事義,省略的賓語是“攻”;兩個“而”字相當於“則、就”;“止”的受事賓語省略了,當是“這次火攻行動”)。④“火可發於外,無待於內,以時發之”三句是說:放火的地方也可以在敵軍營地之外,不必啃死在營地之內,要隨機而定。注意:此“待”字是“倚仗”或“必須”的意思(《商君書·農戰》:“國待農戰而安,主待農戰而尊。”其中兩個“待”字是倚仗義。《史記·天官書》:“至天道命,不傳;傳其人,不待告。”這個“待”字相當於“一定要”);“時”是“時機”的“時”,機會的意思。⑤“火發上風,無攻下風”是個條件複句,意思是:若是在上風放火,就不要從下風進攻;“晝風久,夜風止”字麵義好懂,但意在言外,即是作叮囑說,刮風的時間一般不會超過一天的,所以實施火攻要抓住時機,等久了,風停了,就沒有可能了。——結尾句是作小結:不管哪個部隊,都要懂得“五火之變”,關鍵在於掌握好時機:從上文的論述看,“以數守之”的“數”字,同前文“以時發之”句中的“時”字,是同義詞,兼有“機會”(“氣數”的“數”)和今天說的“度”(“我心中有數”這說法中的“數”)的意思,而時機概念中蘊含有“度”的觀念。
【辨析】
1.對“火可發於外,無待於內,以時發之”三句,郭著、陶著、黃著的譯文倒是不盡相同,但就對原文的理解而言,完全一致,可以黃著的譯文做代表:“火可以從外麵燃放,這時就不必等待內應,隻要適時放火就行了。”譯者顯是把頭句看作條件分句了,但更要緊的,是把其中的“待”字等同於上句中的“待”字,也訓作“等待”了。我估計,三位作者對這理解不會有信心,因為他們理應知道,火攻未必有內應,一般談不上“等待內應”的問題,不必作要不要等待內應的囑咐;其實,上句中使用了“待”字,同火是“從內放”還是“從外放”毫無關係,此句說“這時就不必等待內應”,也就沒有“前文根據”。因此,對這個“待”字和這三句話,發生如上的誤解誤譯不好歸結於“望文生義”,而是因為先錯解了前句,特別是把其中的隻是“耐心等待”意義的“待”字,強解為“等待內應”了,又找不到此句中“待”字的滿意的解釋,就姑妄寫下這種譯文了。
2.李零先生對這段話的理解頗為特別,認為“應之”以後,“火可發於外”之前的七句,是依次講“火發於內”的三個步驟:頭兩句是講“剛剛點火的情況……這是第一步”;“火發兵靜者,待而勿攻”兩句,“則是講火點起來以後的情況……這是第二步”;“極其火力,可從而從之,不可從而止”三句,“是講火燒得差不多了,該出鍋就得出鍋了。這時,局勢比較明朗,該動手就動手,不行就打住。這是第三步”。這理解好像符合實際,但禁不起推敲:這裏不是講先做什麼後做什麼的“操作行為”,似乎談不“第一步”、“第二步”;將後五句說的意思分作“兩步”,很是勉強;所謂的“第二步”和“第三步”,未必不適合於“火發於外”的情況,認定為專門針對“火發於內”的情況而言,沒有道理。——對“火可發於外”領起的三句,他說:“和上麵的情況相反,是從外麵點火,敵人在裏麵,我們在外麵,我們不能鑽進火圈,在裏麵策應。”且不說他也把這裏的“待”字訓作“等待”,對“以時發之”句,他作解釋說:“上麵講的發火有兩種,一種發於內,一種發於外。發於內,有早中晚三段;發於外,也有這三段。這裏省略不談。”這就簡直是瞎說一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