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滄桑而後(1 / 3)

滄桑而後,本是簡單介紹一下淪陷後的文化古城,但另有一篇寫戰前經濟的長文,編排在一起,這就更顯出滄桑變化之大了。情況具見後文,這裏就不必多說了。

戰前經濟生活

舊中國的惡性通貨膨脹,物價飛漲,是自抗日戰爭之後開始的,而在“七七事變”以前,那還是比較穩定的。那時的北平,經濟生活如何呢?自然也很窮,但相對穩定,用句老百姓的話說,叫作“錢值錢”,賺錢雖不易,卻無恐慌感,尤其老北京人,習慣於過安定的苦日子,卻不慣於緊張的交易所般的經濟生活。這樣“七七事變”之後,近十三四年中,不少人都成為槍炮炸彈瘟疫之外的犧牲品了。連賣烤白薯的白胡子老頭兒,也會說:“唉,那年月一塊錢……唉,眼下甭提啦——”

文化古城時期,北京人的經濟生活從何說起,先要從通貨說起,就是廣義的“錢”吧。三十年代初期,南京政府采用宋子文的“白銀政策”,不準用銀元,改用紙幣。當時北方鄉間,還到處使用銀元,而在北平,則完全使用紙幣了。流通紙幣,中央、中國、交通、農民四大國家銀行為“法幣”。金城、大陸、鹽業、農工等商業銀行較大,為“北四行”;另有中南、中孚、大中、新華等商業銀行;還有河北省銀行、河北省官錢局等地方金融機構;再有外國銀行,美國花旗、日本正金、英國彙豐、法國彙理等,這些銀行,都發行紙幣,與銀元等值,票麵分一元、五元、十元等,百元、五百元以上票麵大鈔,隻有少數銀行發行,市麵上極少見。

輔幣是角票和銅元。同時通行,銅元及銅元票用的更多。銅元票是河北省官錢局發行的。銀元與銅元比例,三十年代較之二十年代、十年代來講,是銀貴銅賤,民國初年,一塊銀元隻換一百三四十文,到三十年代初中期,則已漲至每元換五百多文。一九三四年後,直至“七七事變”,北平市麵規定每元兌換四百六十文。按,銅元是清末實行新政時,仿照日本的辦法鑄造的。一種一枚可折合清代製錢十文,叫“當十銅元”,俗呼“小銅子”,或叫“小銅元”,但不叫“小枚”。一種折合製錢二十六的,有“當二十”字樣,叫大銅子,北京俗呼“大枚”。一元鈔票兌換四百六十枚銅元,指小銅元。實際隻是二百三十個大銅元,即二百三十大枚。這樣一角錢換二十三大枚。習慣叫“四吊六”。就是從清代北京人“說大話,使小錢”的風氣沿習下來的。即十枚鵝眼小錢抵一枚大製錢,十枚製錢抵一枚銅元,二十三大枚等於四十六個小銅元,折合四百六十個製錢(大錢),又頂四千六百小錢,所以二十三大枚俗稱“四吊六”了。五十多年前在北平用過“大枚”的人現在還很多,散居世界各國的都有。當年習慣於“幾吊幾”的說法,也不以為奇,現在解釋起來,卻要用不少文字,不然,青年朋友不明白,以為我說“昏話”,其實,想說句明白話,又是多麼不容易呢?

古話說“一文錢逼倒英雄漢”。一文五銖、半兩的秦漢之際已無人知曉了,花一文小製錢的日子也成為曆史了。五十多年前,北平人花“大枚”的時代,“一大枚”已是最小的貨幣單位,能夠買什麼呢?在我清晰的記憶中,一大枚一個果子(即油炸鬼)或焦圈,兩大枚一個芝麻醬燒餅或馬蹄燒餅。家裏廚子每天一大早拿一毛錢去甘石橋郵局門口燒餅鋪可買八個燒餅、八個果子,拿回來家中每人“兩套”(一個燒餅夾一個果子叫“一套”),便香軟可口,足以果腹矣。主顧不隻每天可以便宜一大枚,多買一個“果子”,而且月底燒餅鋪還要給他二十枚“底子錢”。不然他多跑兩步到馬路對麵西斜街口上去買了。

經濟生活的水平雖然說首先看入與出的比例,但價錢便宜總是好的。不過東西再便宜,如果沒有收入,一文不名,那也沒有辦法。新加坡貴都大酒店一份大餅、油條、豆漿自助早餐賣六新元,按牌價折合約十一元人民幣,按黑市價折合二十幾元人民幣,這和三大枚一套燒餅果子的價格比較,自然不成比例,但對每月四五千新元工資的新加坡中學教員說來,也不算貴。但對一個月薪五六百元的作業員來說,就太貴了。而三大枚一套燒餅果子,對當時乞丐說,也還吃得起,討得一次,便是一大枚,討三個還較容易。當然這隻是當年真正的窮苦無告者。不是指“職業乞丐”,那有的是較富有的。自然,這還不包括現在廣州的乞丐萬元戶。這種乞丐,五十多年前北平也有。

失業的人沒有收入,好歹有個事由,便多少可賺兩個,談經濟生活必須從“入”與“出”兩麵談,即賺多少,花多少。不妨先舉個賺錢最少的例子——年老無能的老媽子。

現在叫保姆,叫阿姨,那時候叫“老媽子”。當時我的房東大奶奶就常說:“怕什麼——沒轍了,我給人去當老媽子去。”因為她老人家用了多半輩子“老媽子”,“七七事變”之後,窮了,便發這樣的牢騷。為什麼我要舉“年老無能的老媽子”呢?因為“老媽子”也分三六九等。從年齡說,有二三十歲的,有四五十歲的,甚至有六十來歲的。從本事說,有會燒菜做飯的,有會做針線的,有善於收拾房間的,有能說會道、工於接待客人的……《紅樓夢》中丫頭、婆子,不是都有粗使細使的嗎?所以老媽子的層次等級很多,介紹老媽子,有專門行業,俗名“老媽店”,在三十年代初,袁良當市長時,責成社會局管理此事,全城“老媽店”都向社會局登記注冊,正式改名為“傭工紹介所”,門口掛一塊不到一尺見方的“門樓”式木牌,下垂一紅布條。寫上“某某傭工紹介所”,並注明“社會局立案”。誰要雇人,就到這裏聯係,問明要求,便可按要求負責介紹。主要介紹女傭人,也介紹男傭人,如聽差、廚子、車夫等,但較少。因為男傭人不少都是由各個新舊主人之間互相推薦的。《魯迅日記》中就記有推薦包車夫的事。

五十多年前,我家住在皇城根陳家大院,院裏家家人家,都有男女傭人,誰家用老媽子,都到靈境胡同口上的馮安氏傭工紹介所去找人。那是一個高台階三間正房,一東一西的小院,主人馮安氏當時四十來歲,能說會道,也十分負責。她家介紹的人一般都很可靠,隻是偶然耍點小手段,如洗衣服時,故意藏起一隻絲襪子,卻拿了一隻去問大奶奶:“您的襪子怎麼隻剩一隻啦?”大奶奶換好衣服正要出去打牌,哪裏管這個,“好、好……你拿去吧。”她便落一雙絲襪子,嘴裏還埋怨:“唉,您真不在意,挺貴的東西……”但這是“七七事變”前的人心,淪陷之後,那便大變樣了,正經用人的人家都窮了,用人越來越少。而漢奸新貴和日本鄰居的傭人多了,也是馮安氏傭工紹介所介紹的,卻大不一樣,桃色案件也發生了。

當時老媽子每月工錢,最高六元,最低三元,比較多的,是五元、四元五、四元。這裏還分有沒有零錢,即工資之外,是否還有其他收入。大宅門,客人多,送禮的多,買東西多,傭人都可得零錢,客人叫賞錢,買東西叫底子錢,正常零錢收入,大宅門可增一倍,即四元工錢,還可分到四元零錢,如每天有一兩桌牌,那就還要多。一般八塊錢的底,三個四圈下來,就抽十二三塊錢的頭,四分之三歸主人開銷酒席錢,四分之一給賞錢,就是三塊多,如客人車夫、本家傭人大小份分,以七人計,最少也可得四五毛,三天一桌牌,每月又可得四五塊。當然客人少,又不打牌的小戶人家,用個傭人,那零錢就極少了,隻能每月主人買米、買煤、買菜得點底子錢,每買一兩元的東西,可得二三十枚,最多一角的底子錢。這樣如果三四元工資,每月底子錢,偶然來個女客的一兩毛錢的賞錢、三節的節錢,平均除工資外,還可得兩元零錢。這樣最不濟的老年老媽子,隻要有事由,每月可賺到五元錢。傭工紹介所在老媽子們失業時,可以免費住在她所中,供水、火、炊具以便開夥。介紹到人家試工三天如中意,便可留下長做,其頭半月工錢,歸紹介所。年輕力壯、精明能幹的選擇人家,先問零錢,再談工錢。零錢多,工錢便可少。一般不打牌的中等人家,四元五到五元,便可用一位三四十歲,幹淨利落的女傭人。如果本人有些欠缺,那要求主人便不同了。隻要活輕些,錢少些也可以。一個同學家,他父親在天津,北京家隻有他母親帶兩三個上中學的兒女過日子,用一個老太太做飯,洗衣服、收拾屋子、買菜都不管。每月隻三元工錢,老人等於在他家養老。當時人情厚道,有惜老憐貧的美德,也有經濟力量和睡覺的地方。這位做飯老太太也有一間小東房做下房,冬天也燒個小煤球爐子。但這位老太太十分年邁了,有一次我在這位同學家吃飯,一盤炒綠豆芽中,黑糊糊一團,我用筷子撥一撥,問這是什麼?同學說:肉絲。結果另一同學用筷子夾起一看,才發現是塊搌布。大家大笑了,做主人的同學覺得不好意思,便要發脾氣,卻被他母親申斥了幾句,說“老年人眼花了,那有什麼關係,夾出來不就完了嗎……”當時的人心,就是這樣厚道……

這位把搌布炒在綠豆芽中的老太太,便是我在前麵特地提出的“年老無能的老媽子”。她每月三元工錢。零錢自然極少。不必提零錢,就以工錢說吧:三元可以買什麼呢?折合銅元,每元四百六十枚小銅元,二百三十大枚,三元共六百九十大枚。兩大枚一個香噴噴的芝麻醬燒餅,可買三百四十五個大燒餅。三十大枚左右一斤五花豬肉,可買二十四五斤好豬肉。以工業品計算,當時有國貨售品所九九貨大展銷,即每一份九角九分,一包藍士林布,兩丈長,九角九分,三元買六丈,還剩三分錢。黃金每兩一百零五六元,一錢十元五六角,一斤五百克,老秤一兩,約合三十二克強,三元工錢,也合一克黃金價值。

老傭人在主人家有吃有住,一年再有點節賞、零錢都攢起來,有幾件舊衣服,可以整年不花錢。做老媽子有幾百元、上千元存款的不稀奇。主人當家奶奶向傭人借錢的,也是常見的事。清代官場中,這種傭人更多,男主人欠師爺錢、跟班聽差錢;女主人欠女傭人錢。這種傭人叫作“帶肚子”,是辭不退的,要還清欠款他才走。

賺錢最少的三元一月的老媽子是傭人。賺錢多的還有不少,也是傭人。當時男傭人工資比較多。手藝一般的廚子每月工錢在八到十二元之間,每天買菜有好處。用廚子的家庭,都是中上層的,每天菜錢,都是包給廚子,如一天八角、一天一元。他如每天克扣兩角菜金,便是六元外快。如主人太精明,不讓克扣,那這廚子也用不長。他賺不到應有的錢,會另外找主人去的。不然你就給他長工錢。至於順手牽羊,偷魚偷肉、偷海貨,那更是不稀奇。舊時叫“廚子不偷,五穀不收”,偷點吃的東西是正常的。一般當時一位家庭廚子,實際收入總的在十五到二十元之間。當然闊宅門名廚,或飯館中頂生意的師傅,那收入就遠不止此了。這一行工資差距較大,由一般家庭做飯到廚師,工資可差十倍二十倍。當年不少名人廚師後來都當了大飯館的老板。

男傭人工資,拉包月車的差距不大。當時我住那個大院,有六七輛包車,好幾位都和我很熟。工資低的十六元,吃主人。高的二十出頭,吃自己。這看離家遠近,吃自己是離家近,回家吃飯。主人應酬多,有飯局,包月車一律兩毛錢車飯錢,平均每月二十次飯局,有四元車飯錢,送主人親戚朋友回家,一般不論路遠近,總也要給一份車飯錢的數——兩毛。(往往比自己雇車貴,但這是麵子。如遇到吝嗇主兒,隻給一毛,那是要挨罵的。)當時不要說“紅人”應酬多,就是一般大學教書的,也幾乎天天有飯局。忙人可能更多,有時晚上兩三處飯局,那就可以得兩三份車飯錢了。這樣當時一般拉包車的,每月大約總有三十元收入,就可折合三十克黃金的價值。這中間,車是主人自己買的,叫“自用車”。車是拉車人的,叫“包月車”,後一種自然還要多付錢,要把車份錢算進去,視車新舊而論。一般八九成新車,每天貼三毛車份。大約花三十元,連車帶人都可包月了。飯局多一些,拉車人每月可收入四十元。這差不多是拉包月的最高收入了。

如果車破人老的拉散座的,那收入就差遠了。“七七事變”前頭兩年,皇城根二十二號大門口經常有四五輛洋車等座,院裏沒有自用包車的人家,一出大門就可坐上,如果來回,就更方便。我同他們都很熟,大體知道他們的收入,拉趟西單買東西,來回大方點給三十枚即十五大枚,必然打千說聲“謝謝您”;如果給十大枚,便是最低價了,他總要說您再多賞兩個。我每天到小口袋胡同上學,家裏給一毛錢車錢,一位留平頭的年青人,我們叫他“平頭哥”,他的車很新,錚亮的電石燈,左右搖擺,像人家自用車一樣。我人小,虛榮心卻很大,每天總愛坐他的車,講好一送一接,十六大枚,我則給他十八大枚,他很高興。他們的錢,銅元都放車簸箕腳墊子下麵,毛票及三五元鈔票放在褲腰帶的皮包裏。門口的散座車中,他的車最新,其他則都是車破人老的了。一般拉散座的車,平均一天能拉六七毛錢,就算生意不錯。五毛錢可以勉強維持生活。如一天收入不足一百大枚,那是十分悲慘的。當然數九寒天,大風大雪,年老車破,那就更是悲慘萬分的了。

年輕人賣力氣,如無特殊不幸遭遇,像“駱駝祥子”那樣,或無不良嗜好,總可以正常生活。一有不幸遭遇,或不良嗜好,那就很難有好下場了。“七七事變”後,門口拉散座的車再無生意,都散了。我也坐不起車,走著上學了。常在大木廠一家門口遇到那位“平頭哥”,給人拉上白銅活、黑大絨墊子的自用車,黑士林布大棉襖披在身上,雪白的羊肚子毛巾包頭,好不神氣。但是過了半年多,看他那臉全綠了。大高個子,又瘦又綠的大臉,見了我露著白牙嘻嘻笑——比哭還可怕,一看就知道已經吸毒了。他那個新主人是煙土販子暴發戶,他的吸毒想來也是必然的了——後來再未看見他,想來很難自拔,說不定也許後來吸毒日深,無力拉車,沉淪倒斃街頭了罷?

說到洋車的價錢收入,我都是憑記憶講,雖然在我說來,記憶十分清晰,幾乎是千真萬確的事,但讀者未必就相信,因此不妨引點文獻。民國二十五年馬芷庠編、張恨水審定的《北平旅行指南》正在手邊。其中記人力車價格雲:

擬以正陽門車點為起點至各處車價:

崇文、宣武、永定三門一角。

東四、西四、地安門三處附近一角五六分。

北新橋、新街口附近二角。

安定門、鼓樓、德勝門附近二角三四。

東直門西直門附近二角五。

朝陽門、阜城門附近二角。

廣渠門、廣安門附近一角七八。

右安門、左安門附近二角四五。

這一價格同我記憶中的價是接近的,但略高些。因為是拉火車上剛下來的旅客,一般價要高些,而且是較新的車作標準的。如由崇文門或宣武門雇到車站,在當時一般三十枚(十五大枚)就拉,隻合六七分錢。當年住皇城根時,家父每周去協和看三次病,門口熟車,來回總是兩毛或兩毛五,下雨天加一毛。皇城根去協和醫院,直線距離,略遠於前門到宣武門,但中間隔著三海和紫禁城,由北走繞金鼇玉橋,由南走繞天安門,路雖不太遠,但也不近。洋車來回兩毛,他還在醫院門等你半個多小時。但他很樂意拉這趟長買賣。因為二角錢在當時的人力車看來,已是“大買賣”了。一天能有三個兩角收入,再順道拉些其他零散座兒,那這一天就不錯了。

電車在北京是二十年代初期的產物,開辦之初,票價定得很低,幾乎要搶去洋車的生意,為此發生過風潮。記得在老舍先生小說《大小李》或《二馬》中反映過。手頭無書,未及查對。在三十年代前期,北京電車票價,一般是洋車的一半,如一路紅牌,天橋至西直門,共分四段票價:至前門,十枚;至西單,十八枚;至西四,二十六枚;至西直門,三十二枚。按,此加一倍,或一倍半,均可坐洋車,可以直接拉在大門口。因北京胡同較長,坐電車下來走大半天,十分不便。而且要繞道,坐洋車穿胡同走,甚近便,有時幾乎和電車一樣價錢,所以當時雖然經濟不景氣,而洋車一般還能維持苦生活。老舍先生《駱駝祥子》是文學作品描繪的特殊不幸遭遇者。當時北平最多時,近十萬靠洋車謀生者,自然都是勞苦大眾,但並未都吸上“白麵兒”,倒斃街頭。我認識兩三個,後來攢了兩個錢,改做小買賣,也還可以維持生活。

三十年代北京坐汽車的人很少,我的房東三老爺陳伯庚先生有自用汽車。同學當中,蕭承齡兄伯祖父名醫息園老人(蕭龍友)有自用汽車。另外中上層家庭,有時全家出動,也叫汽車,那是“出租汽車”。那時有不少家“汽車行”,一般也隻是三四輛小車,供人租用,據民國二十五年《北平旅行指南》記載:

凡在城內用車一點鍾一元二角。五點鍾以上以一天計,包天包月電商麵議。……二、萬牲園一送二元五,往返四小時四元五。三、頤和園一送五元,往返六小時七元……十一、清華園四元五,往返五小時六元。

但這裏要說明一點,當時是經濟不景氣時代,錢值錢,一般生意,大多是以低於定價的數字成交的。記得當時所住大院房東、房客凡是全家出動的時候,常叫甘石橋路西快利車行的車,照例是一元一個鍾頭,酒錢加一。如按實際價值計算今天比例,那也是十分昂貴的。因為可值七斤豬肉錢。但那時賺的究竟多呀,一個普通小學教員,也得賺三四十元呢。

說到小汽車,又說到小學教員,這裏聯係起來,就是汽車司機的工錢。在當時一般大宅門的司機每月工錢約為四十五元左右。同一般小學教員比,略高一些。但用司機的都是闊人,應酬多,司機車飯錢是一元,平均每天主人一個飯局,便可多收入三十元車飯錢。小學教員便不會有這樣的額外收入。但小學教員是長衫階層,和司機主人可以平起平坐。司機賺錢多,卻是傭人,不能隨便陪主人坐,一般還隻能站著回事。

由每月三塊錢工錢的老媽子,到每月有七八十元甚至更多的大宅門的汽車司機,這些都是靠工錢生活的傭人。或者說都是靠出賣勞力、技術,不是靠出賣知識。小學教員則是知識階層了。小學教員賺個三四十元,做到級任老師,可賺六七十元。校長也可到百元。如隻賺三四十元,而家裏人口多,要養老人、養太太、再養幾個孩子,那就很緊張了。不過一般還不錯。同學哥哥在紅廟北師附小做級任老師,月薪七八十元,家裏太太做飯,帶小孩,還養讀初一的弟弟,一家四口,住在東斜街穿堂門四間西式紅磚北屋、一間東房的小獨院中,安安靜靜,幽幽雅雅過日子,盧溝橋的敵人炮火,擊碎了他們的寧靜生活。在以後隻是夢裏的相思了。

如果大學畢業,文憑分的檔次很多。“北大老,師大窮,清華、燕京可通融”,這是女學生選擇乘龍佳婿的標準。選中了,便可奠定終身幸福,台灣俞國華“院長”不就是當年清華高材生嗎?類似這樣飛黃騰達的很多。自然也有飛黃騰達之後,又有不幸遭遇的。那是特殊情況,在此不必多說。隻說初畢業時,那時清華、北大畢業生初畢業按照當時政府規定,是一個價碼,八十元起薪。“窮師大”呢?幾乎包辦了全國的中學,畢業生教中學,縱使學校不包分配,同學也會招呼個飯碗,一般最少也有六十元或更高。燕京大多都是富貴家庭子弟,縱然找不到事,也賦得起閑。何況一般都學有所長,美國關係、教會關係多,總能找到事。如捧著一張私立大學,什麼中國大學、民國大學、華北大學等等的文憑,找個飯碗,高低就大不相同了。有後台自然可以高官得做,沒有硬門子,東托人,西送禮,能弄個三四十元錢的辦事員當當,就算不錯。

三十年代前期,北平公教人員不太多,最大機關,一是宋明軒將軍的政務委員會,一是北平市政府,市府下麵有財政局、社會局、教育局、警察局,司法方麵有地方法院,稅務方麵有歸南京財政部直接管的統稅局。較之民國初年北洋政府、參眾兩議院時代,行政機構少得十分可憐,而且也窮得十分可憐。魯迅先生自一九二六年離開後,一九二九年回來探親,寫給上海家中的信說:抽空看望了幾個舊日教育部的老同事,大家都窮透了(見《兩地書》)。這種情況,到三十年代前期,並未多大改變。不過這個“窮”,與後來的“窮”是兩樣的。當時知識階層,失業的人多,一九二八年政治中心由北京遷到南京之後,北洋政府的工作人員,有不少未能南去,留在北京。大官自然不要說了,宦囊充裕,有房地產、股票、存款,自可在北京做寓公,東西便宜、文化氣氛濃鬱,高級的講講書畫、玩玩古董、坐坐茶座、發發牢騷,堵門教子,生活悠哉優哉!中級的聽聽戲、吃吃館子、逛逛市場、打打台球;低級的燒燒煙、打打茶圍、打打牌,適可而止,也花不了多少錢。這是當時下野官僚的三種賦閑生活方式。當然也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到居士林念念經,弄弄“扶乩”,或到中山公園行健會打打太極拳以消永日。至於小官、一般職員,便不同了。手裏有點積蓄的,賦閑在家,有出無進,仗著東西便宜,省吃儉用,還可維持幾年。而平時沒有積蓄的,賦閑時間一長,自然就更窮了。因而魯迅先生信中說的“窮”,是有特定時代涵義的了。吳子玉將軍下野後,以“三不主義”住在什錦花園做寓公,他的部分僚屬,也在北平賦閑,每月吳宅賬房,還要給這些人發工資。每人象征性一元。一位保定軍官學校的畢業生,自己未做大軍官,因同學在河南做大軍官,沾光做了兩任縣稅務局長,包稅賺了幾萬元,在北平賦閑過日子,教育子女,錢存在銀行吃利錢,靠利錢生活,十分安定,比起做小局長時,自然“窮”了。當然也有小書記(即錄事,專門抄寫公文,不是現在的書記)被裁員下來,那就真“窮”了,如《日出》中的黃省三,一月工錢隻十元二毛五,卻要不停地寫、寫、寫……。這真是小知識分子的窮途末路,不如一個拉洋車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