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丘裸奔
司馬遷說紂王喜歡看人裸奔,他在自己的一處風光旖旎的名叫“沙丘”的園林景區,“大聚樂戲於沙丘,以酒為池,懸肉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間,為長夜之飲”。
這個“裸奔”的事情怪怪的,似乎不是所有的日子,而是紂王在這裏搞party的時候。這似乎也不能算紂王的專利,我看電視劇上演古羅馬的古史,其貴族聚會上,也是弄些奴隸男女,趴在中間,裸相舞戲,雖然是電視劇,但想來古羅馬如此,當不是虛妄的。
另外,還有一點要說的是,商朝的時候,相對遠古,婚姻和夫妻家庭還不很普及,有些人終生不結婚,從考古發現看,半數以上的商朝人不見“死則同穴”的夫妻合葬現象,推測可知當時很多人是仍是終身打著光棍,換句話說,有一半以上的終身不結婚的人。社會上大量的男人女人,都是一輩子自己過的。這不光是因為窮,結不起婚,也跟曆史風俗有關。那時候的人,就是沒有結婚的習慣。這是原始時代的特點。越是原始時代,男人女人就越是不去結婚。更早的原始社會甚至根本不知結婚是何物。
社會上存在著大量的終生不結婚的單身者,總得有個地方去解決一下自己的性問題和完成傳宗接代,於是,“歡樂穀”的遠古習俗就繼續發揮作用了。紂王讓男女裸體相逐其中的“沙丘”,很可能就是一個被官方指定的歡樂穀。所謂“沙丘”,是河北省南部邯鄲附近一個美麗的自然風景苑囿,正適合當歡樂穀。
司馬遷說,紂王在“沙丘”苑囿裏大聚樂戲,又準備酒肉,懸肉為林,灌酒為池,然後令一幫男女裸體相逐於酒池肉林之間,一邊看著這個,一邊做長夜之飲。紂王使這些人“裸相逐”,也許是紂王通過這種安排,幫助這些男女尋找性伴侶,建立或長或短一段同居關係,順應曆史風俗,並且傳延後代。從司馬遷的描述上看,似乎是在一些“大聚樂戲”的日子裏,這就跟歡樂穀也是在特點的時節舉辦活動,是近似的。
其實,一直到後來的大周朝,《周禮》規定:“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就是政府命令很多男女相會,去“奔”呢,和紂王的“使男女裸相逐其間”,何其相近。也就是說,一年中的某些特定季節,周的各級政府會指定某些地方作為歡樂穀,命令不在結婚狀態的男女們聚到這裏,互相認識、挑選,找到合適的性伴侶,然後不必履行結婚手續,就可以開始同居,所謂“奔者不禁”。
這些“奔者”,大約奔到某個地方去進行同居。但二人同居,關係並不穩靠,等到下一次歡樂穀開放的時節到了,可能又跑回去重新挑選性伴侶了。總之,他們並不結婚,也不建成穩定的長期的家庭關係,而永遠是尋找臨時的,建立一陣子同居關係,隨後又換了——現代一些西南地區落後部族裏的男女,仍然是這樣的。這不光是財力或者道德的問題,更多是曆史習慣使然。
這種“終身不婚”“一陣子又一陣子的同居”“得過且過”的生活方式,曆史上曾長期流行過。譬如從前的大禹就是這樣的生活方式。大禹“得彼塗山女,而通之於台桑”,就是說大禹和塗山女不履行結婚手續,也不想組建家庭,而隻是在台桑“通”,倆人happy,“嗜不同味,而快朝飽”——倆人就為了爽一把,嚐試不同的滋味,這就是大禹的生活方式。這都是屈原的詩《天問》中說的。倆人就以這種不尷不尬的形式,生下了個孩子啟。大禹又通過打架,硬把孩子從塗山女手中搶去了。事實上,大禹甚至不能斷定這個孩子是他的,因為她也是蠻“自由”的嘛,這也就是他三過家門而不入的部分原因了吧。
不結婚,“嗜不同味,而快朝飽”,這種瀟灑的生活方式,一直延續到商周時期,社會上的很大人口比例都是這麼生活的,這當是很多商周人的生活方式。所以當時半數以上的商朝人,死後都是自己孤睡在墳墓裏。他們活著的時候,就是靠著屢屢去歡樂穀,來找到短期partner,獲得性的慰藉和滿足的。紂王使這些人“裸相逐於歡樂穀”,是順應時俗的自然而然的事情。正是因為當時社會中“終身不婚”的習俗普遍存在,社會存在大量終生獨身的男女,故紂王通過上述安排,幫助這些男女尋找性伴侶,建立或長或短一段同居關係。這是紂王在做好事,紂王肯拿出自己的王家苑囿給他們“奔”用,還算是孟子說的“與民同樂”呢。即便紂王用意不在於解決他們的性生活,但既然當時民間的歡樂穀很多,紂王在自己的王家沙丘苑囿裏也搞一個,能算是多麼“荒淫”呢?不過是效法風俗罷了。而漢朝人少見多怪,把這個視為紂王淫蕩。
說炮烙
據說紂王有炮烙之刑,就是讓罪犯在一個燒熱的銅柱子上走,掉下來就落入火炭中。而西方社會,一直流行火刑,把犯人綁在柴堆上燒死,或者讓他在火炭上走。相比之下,大約半斤八兩。而西方使用火刑,是非常司空見慣的。
實際上,遠古時代的刑罰一般都是嚴酷的。周人雖然號稱仁義,入主中原以後,一樣也用酷刑。大周朝包括其中的春秋戰國時段,還流行一種鼎鑊之刑,就是把犯人活活放在大鼎裏煮了——周夷王就曾烹過齊哀侯。鄭大夫叔詹,也曾經手攥著重耳給他預備的大鼎的耳朵,叫喚,差點也被放進去。
總之春秋戰國秦漢之際,烹人的事不絕於史書,“就鼎鑊”成了一種臣子的常用語,說明這種刑罰比較普遍。那麼,鼎鑊之烹和炮烙相比,恐怕難受程度是一樣的。此外還有車裂和肢解,更是在春秋戰國時代司空見慣,受刑的名人有商鞅、吳起等等,與炮烙相比,又如何呢?
還有一種醢刑,就是剁成肉醬,大周朝也一直有,宋閔公曾經醢了造反的南宮長萬,及至到漢朝劉邦,還把功臣彭越醢成肉醬,全國諸侯傳吃。到了後代,朱元璋還有剝皮、抽腸。明清還有磔刑,就是在農貿市場把罪犯千刀萬剮。我個人體會,磔刑比炮烙更疼。
曆代皇帝和統治者,對於敵對勢力、造反者、違法者,都是毫不手軟的,腰斬、淩遲、剝皮和釘十字架,都是常用的,炮烙絕不算是其中最殘忍的。
對犯罪者進行虐殺,也未必全是君主們的變態心理,一部分也是出於政治需要,具體就是以儆效尤。當時印刷業還不發達(甚至幹脆沒有),一些君主的理想或者對臣民的要求,沒法用鋪天蓋地的文字反複灌人人們的眼睛,為了避免人們健忘,就需要搞一些聳動視聽的虐刑來強調自己的主張。劉邦把功臣醢成肉醬,然後傳給各地諸侯們吃,戰國君主們把車裂後的肢體拉給民眾巡看,都是為了宣傳和恐嚇別的勢力的,是政治性的,不能單視為統治者心性殘暴。紂王即便預備了殘酷的炮烙,也是和其他皇帝預備了磔刑、鼎鑊等等酷刑一樣,是一種政治手段,似乎不能全部斷言是他個人內心變態,非常欣賞這種殘暴刑罰才過癮吧。
那些使用磔刑的明清皇帝,使用鼎鑊的戰國君主們,都沒有人責問,而紂王的炮烙卻變得臭名昭著,這是不是不公平呢?是不是因為紂王是個倒黴的失敗者而挨了這樣的罵。而且,磔刑、鼎鑊之事,是確鑿的,而炮烙之事,是否真的有,還是聚訟紛紜的呢。
在周武王給紂王開列的罪狀裏邊,讀《尚書》可以知道,並沒有提到炮烙。
炮烙這個東西,最早是從戰國學者那裏說起來的,韓非子在文章中首次提到,說紂王設炮烙。不知韓非子是根據什麼知道的。是考古依據,還是前代典籍?如果是前代典籍,為什麼春秋時代那麼多諸子的作品裏卻都沒有提到呢?這麼有趣的東西,這些為了“爭鳴”都不惜編造古史的諸子們,不會不願意言及吧。
事實上,考古發現,商紂王時代,殺掉的人殉數量遠低於前代,則說明他並不嗜殺人。而關於紂王無故殺人的說法,史書上其實也沒有確切的記載。
“血流漂杵”
在古書《尚書》裏有一篇《武成》,其中描寫了牧野之戰等周武王對商朝的進攻過程,但是這篇古文後來失傳了。
戰國時代的孟子倒是看過這篇《武成》,並且在看完之後說:“盡信書則不如無書,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我隻信其中的一兩段)。仁人無敵於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
孟子說的意思是,《武成》說的不可信。因為他覺得仁者無敵於天下,以“至仁”打“至不仁”,何以要鬧得血流漂杵呢?言下之意,仁者是老百姓擁護的,不仁者是老百姓反對的,所以最仁的人打最不仁的人,應該很容易,不會鬧得血流漂杵。
顯然,在孟子看到的當時的古文《武成》裏,周對商進行的牧野之戰等戰役,對商軍或商人殺戮是非常血腥的。但是孟子不相信。
大約是受孟子的啟發,或者是另有所本,後代的司馬遷於是在《史記》上說:“紂師皆倒兵以戰,以開武王。武王馳之,紂兵皆崩畔紂。”這裏也不提血流漂杵了,而且明確說紂軍全部倒戈。
一經司馬遷的認可,於是這就成了一種“說法”了,教科書裏目前也這樣寫了。
那麼到底是《武成》一文說的,牧野之戰非常慘烈,還是司馬遷說的,商軍全部倒戈,因而也沒有多大血戰呢?
我認為,應該還是很慘烈的,屠殺很多。後來,商人還在紂王的兒子武庚領導下爆發反周叛亂,如果前麵牧野之戰商軍全部倒戈,那現在的叛亂又何苦呢?前後不一致啊。
後來戰國人所編,但篇章內容成書於西周到春秋時期的《逸周書》記載,武王伐紂,殺死一億零七萬人,俘虜三億人。今人不敢保證《逸周書》所有文字都可靠,但也無法說這個數字是後人偽造。當時億的概念是現在的十萬,那就是殺死了十多萬人啊。總之《逸周書》的記載和《尚書·武成》總體傾向是一致的,牧野之戰的殺戮很重,非常血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