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春秋版的韓琪論貴族和平民的精神境界(1 / 1)

最近看電視《鍘美案》,秦香蓮母子三人進京認夫,但是陳世美不但不認,還派了一個家將韓琪去追殺她們。在破廟裏,秦香蓮就使勁哭,哭得刺客心都軟了,最後刺客韓琪唱道:我如果放了你們母子,回去駙馬一定饒不了我,要殺了我,罷罷罷,為了不遭駙馬的毒手,我幹脆自己死了吧。原詞也記不很清了,大約是這個意思。

春秋時代,也有一個“韓琪”,就是刺殺趙盾的鉏麂。細節是這樣的。趙盾因為總是勸諫晉靈公,把晉靈公氣著了。當然還有一些別的原因,於是晉靈公派猛士鉏麂去暗殺趙盾。天不亮潛入趙盾的家裏。

趙盾因為怕上朝晚了,所以今天特意地早起。天上還是星星他就起來了,簡直比半夜上班的刺客起得還早。趙盾生怕遲到了是對國君不敬,故寧可早早起,然後端端正正地穿好了朝服。

刺客看了,感歎道:“趙上卿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賊民之主,不忠,棄君之命,不信。有一如此,不如死也!”翻譯過來就是:“趙盾不忘恭敬,是人民的主,賊殺人民的主,就是不忠,而棄掉從國君那裏承接的命令就是不信,不忠不信這兩樣自己有一樣,不如死去。”他有自己的原則,就是“忠”和“信”!既要守信於國君而去殺人,又不能殺害人民的“主”而不忠,左右為難,隻有一死來解決,於是他就觸槐樹而死了。寧死也不欺騙和違背自己心中的原則。

然而我們看評劇《鍘美案》裏麵的台詞,韓琪的最後自殺,則是說不執行任務,回去駙馬饒不了我,所以我自殺。是駙馬逼死了韓琪。這就可以看出韓琪與組麂的不同。組麂對自己所奉行的“忠”和“信”的原則,看得比生命還寶貴,當“忠”和“信”兩者之間出現矛盾,不能調節,他不願意破壞其中任一原則,最後選擇了死的出路。他的自殺,並不是因為怕回去國君饒不了他。而韓琪隻是駙馬的懲罰這種利害關係逼得他死。一個為原則死,一個為利害死,就看出先秦古人和宋明古人的不同。

當然,韓琪迷們看到這裏也許不服氣,說這不過是戲劇家編的台詞,韓琪未必就是真的這麼說的。

是的,甚至《左傳》上記錄的鉏麂臨死說的話,也未必是他的原話,而是書作者給他定的台詞。

但是,為什麼《左傳》上會這麼說,說到了精神層次,而《鍘美案》上則隻是勢力相壓的問題,純是利害權衡。這不單單是作者的文化水平問題,更反映了兩個時代的精神風貌,是古典主義與現代主義的差別。

春秋時代的社會結構和後來秦漢唐宋明清社會結構最大的不同,就在於春秋時代的分封製模式。被分封的卿大夫家族們,有自己的封邑,可以世襲。卿大夫派家臣治理自己的封邑,封邑上的財富和征發的軍隊都是他家的,使得他家擁有不可小覷的軍事力量和政治權力,於是這就形成一種分封製下的國君一族和卿大夫家族共享國家的“多家族聯合體執政”,好處是限製了君主獨裁。而且,相對獨立的政治經濟軍事基礎,還帶來另一個重大的好處,那就是人格獨立。他們有精神追求,有自己純粹的價值觀和信仰,他們追求自由、尊嚴、榮譽、恥辱心,對上級的忠,對朋友的信,對其他貴族的仁,以及義、勇、孝等等。他們對貴族以下的階層,譬如對平民,也許不講究這些,但是他們在貴族階層內部,是互相非常珍視和篤行這些價值觀的。而這些東西客觀上可以維護其家族地位及其封邑產業的長期美好存在與發展。

組麂的故事感人,在於他不是貴族,但一樣堅持了貴族“忠”和“信”的價值觀。

後代皇權專製下,形勢就不同了,整個帝國一草一木包括臣子官僚都是皇帝的私有品,沒有哪裏是貴族卿大夫的自有領地。官僚是皇帝用科舉製從平民中選拔出來的、替皇上行走的辦事員和代理人。這些官僚雖然也有田地,但田地沒有一個幾個城那麼大,也沒有田地上的行政權,不能跟封邑媲美。所以,官僚們不能等同於先秦卿大夫,雖然他們也號稱自己是卿大夫。他們物質上不具備先秦卿大夫的經濟領地獨立性,精神上也不能和春秋時代的卿大夫的氣質、尊嚴、原則性等等精神風尚相提並論,雖然他們也是用先秦的書教育著自己(往往出於應試目的)。他們對長期的精神道德和信義各種標準其實相對淡漠,而看重的隻是當下利益的爭奪,寧可為此犧牲精神信條。

這就是為什麼在先秦的書裏,解釋組麂的死,是捍衛保全精神原則而導致的死,而後代的戲裏,描述韓琪的自殺,則是被有勢力的大官逼死而已,隻是可憐,並無精神內涵。

貴族的精神價值觀,隨著分封製的解體和皇權專製時代的到來,終於漸漸消逝於曆史的視野。

人們說,曆史是不斷進步的,這在物質方麵也許是,在精神方麵卻未必是。